第九節 25美分的價值(1 / 1)

佚名

在美國內華達州沙漠的中央,有個叫麥爾賓·達瑪的年輕人正在公路上駕駛著他新買的法拉利汽車兜風。這時候,他看到公路邊上有一位衣衫襤褸的老人,可能是長途跋涉使得這位老人顯得疲憊不堪,走起路來顯得非常艱難。

麥爾賓·達瑪將車停在路邊,走到老人身邊問道:“先生,您要到哪裏去呀,我想我可以載你一程。”老人說:“我要到拉斯維加斯去,年輕人。”到達目的地後,這個意氣風發的年輕人看著老人那一身破舊的衣服,把他當成了流浪漢,於是在老人下車的時候,給了他25美分讓他坐公交車。

老人很有禮貌地接過麥爾賓·達瑪遞過來的25美分的一個小硬幣,同時對年輕人說:“我很感謝你能把我送到目的地,也十分感謝你25美分的饋贈,可是在你要走的時候,還請你滿足我一個小小的要求,可以不可以給我一個你的名片呢,先生?”

麥爾賓·達瑪掏出自己的名片給了這位老人,隻見他拿著名片大聲地對麵前的年輕人說:“我叫哈維德·修斯,總有一天我會報答你今天的善舉的,年輕人。”麥爾賓·達瑪並沒有聽說過哈維德·修斯這個名字,而且他很快就把這件小事忘得一幹二淨了。

幾年以後,在美國一家著名的報紙上登出了這樣一條新聞:“億萬富豪哈維德·修斯逝世,他留下的近25億美元的家產,按照他遺囑中的吩咐,將有1/16屬於一個叫麥爾賓·達瑪的年輕人。”

麥爾賓·達瑪看到這條新聞驚呆了,他怎麼也不會想到,當年自己隻不過付出了一個25美分的小硬幣,卻因此收到了老人1.5億美元的饋贈,雖然他從沒想到過得到任何的回報。

想一想,如果那個老人不是億萬富翁,而隻是一個流落街頭的乞丐,那麼年輕人的付出就可能得不到任何回報了,可是他的二十五美分在受助人心裏,絕對有著1.5億美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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