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雯
移居美國後,我和老公買了一輛自行車,老公於是騎車出去欣賞城市風光。老公回家驚奇地說:“你知道嗎,美國很多馬路都有專用自行車道!”我稱讚老公眼觀六路,老公卻不好意思地說,是警察告訴他的。原來,警察看見老公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便上前製止。老公這才發現,馬路上有一條較窄的線路,路麵上寫著“自行車道”。
老公買了汽車後,自行車歸我使用。一天,我騎車去幼兒園接女兒,老師勸我買兩個頭盔,至少給女兒買一個,不然,被警察抓住了要吃罰單。
平日裏,看見馬路上騎車的老美戴著頭盔、身穿騎行服、腳踩運動鞋那全副武裝的模樣,我便忍不住發笑:不就是騎自行車嗎,至於嗎?聽了女兒老師的話我才知道,在美國騎自行車必須戴頭盔!
剛開始騎車時,我常對老公抱怨說,美國的自行車連鈴鐺都沒有,每次我要超越行人都很不方便,下次回國時,一定要帶個鈴鐺來。不過,鈴鐺的事情我很快就忘記了,因為我發現,在美國,不僅汽車很少鳴笛,就是後麵的行人要從前麵的行人身邊經過時,也要禮貌地說一聲“對不起”。在這種環境下,自行車即使有鈴鐺,也不過是個擺設。
雖然美國的自行車缺鈴少筐,卻也有比國內多出的部件。
老公工作的餐廳有一位墨西哥員工,為了節省交通費,花30美元買了一輛二手自行車。一天晚上,這位員工下班騎車回家時被警察截住。警察說,他的自行車沒有安裝夜用反光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接著開了一張70美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