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寅《詠錢》“幾怪鄧通難免餓”的詩句,說到了鄧通暴富又終於“貧餓死”的故事。“須知夷甫不曾言”,則涉及《世說新語·規箴》中王衍標榜清高,絕口不談“錢”的典故。詩人所謂“能於禍處翻為福,解向仇家買得恩”,對於“錢”的神通的形容,也是貼切的。

論說“錢”能通神的影響最廣泛的文章,應當說是魯褒的《錢神論》了。唐代詩人李嶠的《詠錢》詩說到了魯褒的名篇,又有對金錢的追求應當“知足”的警告:“九府五銖世上珍,魯褒曾詠道通神。勸君覓得須知足,雖解榮人也辱人。”“錢”可以給人帶來榮耀,也可以給人帶來羞辱。

《夢溪筆談》卷一四寫道:“毗陵郡士人家有一女,姓李氏,方年十六歲,頗能詩,甚有佳句。吳人多得之。有《拾得破錢》詩雲:‘半輪殘月掩塵埃,依稀猶有開元字。想得清光未破時,買盡人間不平事。”這位年輕的女詩人就一枚殘破古錢的詠歎,有一種曆史感覺,也有對“錢”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作用的發現。宋人李之彥《東穀所見》“錢”條也說到這首《拾得破錢》詩:“半輪殘月掩塵埃,依稀猶有開元字。想見清光未破時,買盡人間不平事。’古人詠錢如此。以餘觀之,錢之為錢,人所共愛,勢所必爭。骨肉親知以之而構怨稔釁,公卿大夫以之而敗名喪節,勞商遠賈以之而捐軀殞命,市井交易以之而鬥毆戮辱。乍來乍去,倏貧倏富,其籠絡乎一世者,大抵福於人少,而禍於人多。嚐熟視其形模,‘金’旁著兩‘戈’字,真殺人之物!而世人莫之悟也。籲,錢乎錢乎,以我之貧,求汝活我,而不可得,我固無奈汝何。以我之不貪,汝欲殺我,而不可得,汝亦無奈我何。”“錢”者“真殺人之物”的感慨,確是一種真知。“錢”在生活中給予人的“福”少,而給予人的“禍”多,這大概也是事實。不過,隻要自醒自持,終不至於因“錢”致“禍”,李之彥“我固無奈汝何”,“汝亦無奈我何”的話,是聰明人的聰明語。

明人沈周有《詠錢五首》,也值得一讀:

其一:個許微軀萬事任,似泉流動利源深。

平章市物無偏價,泛濫兒童有愛心。

一飽莫充輸白粟,五財同用愧黃金。

可憐別號為賕賂,多少英雄就此沈。

其二:匾匾團團銅作胎,能貧能富亦神哉。

有堪使鬼原非謬,無任呼兄亦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