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僅僅是離婚時分財產的一個法律保證”,這句話是對婚姻偏激的理解,把婚姻看成了套在脖子上枷鎖,“現實”的也太過頭了,是很自私很消極的一種觀念。一個大明星說出這樣的話,我能不能說它標誌著在演藝領域娛樂道德觀開始取代傳統道德觀,標誌著理性、道德、責任和良知的全麵崩潰,顯然這是一種私有形態的婚姻觀,是一種異化性質的婚姻觀,它的視域極其狹窄,關注的是隻有自己和極少數人感興趣的生活內容,而不是具有普遍意義的人類經驗和共同體驗。在梁朝偉的觀念裏,愛情與婚姻完全是兩回事,愛情是真實的,反而婚姻似乎成了多餘的,他大概認為世界上不可能存在永久的婚姻,婚姻是虛無縹緲的,正是因為他的虛無主義,才有了他這種不著邊際的輕浮和庸俗的名士浪漫型的個人主義。
難道梁朝偉不和劉嘉玲結婚就是因為怕離婚後財產會流失?恐怕不會吧,他們應該不是因為錢而不能夠在一起的。但也有可能,劉嘉玲畢竟是明日黃花了,可梁朝偉的事業正是如日中天,大展輝煌的時候,如果說要掙錢,那梁朝偉一定要比劉嘉玲有錢的多,他梁朝偉天生自私,吝嗇,很有可能是基於這個原因而不和劉嘉玲結婚,長達17年的戀愛也因“恐懼婚姻”而終結;一隻5克拉鑽戒為劉嘉玲的愛情歲月埋了單:“能為你買鑽戒就表明想和你結婚,而不結婚就是因為我害怕結婚。”……另外我能不能這麼說,梁朝偉有極其陰暗的心理,他不結婚就是因為要擺脫婚姻的枷鎖,繼續他的愛情革命,和劉德華這個老男人一樣,大婚沒有,小婚不斷,難怪曾華倩說“他現在是個色魔”。
梁朝偉的愛情觀就是隻要相愛,不要擁有。而既然不能擁有,“相愛”也隻能是遊戲了,要看怎麼“相愛”了,如果兩個人相愛,實際上也過著夫妻一樣生活,最後又不能結婚,始終要勞燕分飛,這種相愛是真正的愛情嗎?既然是真正的愛情,為何又不確固不拔?其實這隻是為自己的陰暗心理尋找的一個借口,一個隱蔽自己邪惡的理由罷了。誰人見過梁朝偉和一個女人真正相愛過?誰人又不知梁朝偉的戀人是一個接著一個的換?而實際上他到頭來根本就沒有一個固定的戀人。“不拍戲的時候,他都不敢出去”,“在人群裏,他沒有安全感”。一個人如果落得孤寂一身,即使在自己精神生活的最深邃最隱秘之處也是難以應付裕如的,也是離不開別人的意識的,其實他很在意別人對他的評價或看法,哪怕一個異樣的眼神。
我今天要說的問題不是否定梁朝偉這個人在演藝界上的才能,我隻想說梁朝偉是一個很自我的人,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典型的自戀,自戀是與客觀、理性及愛相對的另一個極端,自戀症患者最顯著的特征就是,他們隻愛自己不愛別人,肉體的滿足對他們來講意味著一切,而女性對他們來講也隻不過是滿足肉欲的對象和工具而已,如果說他們也有愛的話,那也是一種私有形態的愛,是一種著名藝人常常認為的“自然的愛”,這種愛是無力的愛,因為它是不完整的,是沒有被照耀的和沒有被啟發的,是被自我中心主義所歪曲了的,是被與愛的意義對立的欲望給浸透了的。
我認為,這種自然的愛應該被精神化,應該被升華為真正的愛情。但是,在我看來,患有自戀症的人是不可能將自然的愛升華為真正的愛情的,原因是他們沒有對象意識,缺乏與他人和外部世界在認知與情感兩方麵建立正常關係的理性能力。
真的搞不懂梁朝偉。他是恐懼婚姻嗎?為什麼不恐懼愛情呢?他是在尋找最佳的伴侶嗎?什麼時候才能尋得到?其實他一直在尋找,尋找到了,也相戀了,但奇怪的就是不能結婚,因為他有“懼婚症”,所以,每當和戀人攀上愛情之山時,總會在半山腰停滯不前,然後不再繼續攀登,因為不能再繼續了,繼續攀登上去不可以,他有“恐高症”;然後再返回到山下,再找另一個人玩這種“攀山”的遊戲,周而複始不知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