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來,哲學家們更是關心人的靈魂與肉體的關係、人的現實幸福與需要的滿足、自由與理想的實現。西方文藝複興有兩個重大發現:人與自然。基督徒們從中世紀的那種把靈魂得救寄托於對天國的信仰回到了現實的人,回歸到了現實的人的感性與理性。盡管人作為罪惡的傳承者的觀念還未遭受嚴峻的挑戰和尖銳的批判,不過主要憑借“因信稱義”,人們就肯定了個人精神的自主性和自我解放的可能性。但丁說:“永恒的上帝用其天的力量命令全人類存在,以達到最後的目的。所謂最後之目的,不是人類之幸福,即是吾人所尋求的第一個原理,這個原理是我們做研究的指南。”但丁也看到了人具有的種種劣根性,他要求人要善用自己的自由意誌,肯定天賦理性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是辨別善惡的光,隻有遵從理性的指導,人才能達到至善之境,獲得真正的幸福。
近代哲學在反叛中世紀的信仰主義和高抬理性的地位時,並不僅僅以理性提供了明辨真理的方法為滿足或基本前提,更重要的是確定理性本身就是善值準則的評判者。18世紀的啟蒙學者把理性和永恒的正義聯係起來,試圖建立理性法庭以此來評判一切觀念與社會製度的正義性,他們把理性看作是通向平等的人權和公正的社會規範的橋梁。在康德那裏,與其說理性表現在認識中,毋寧說是表現在實踐中,他把理性理解為普遍自律的道德意誌。他說:“理性的本性是作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這種思想發展到黑格爾那裏,便成為隻有合乎理性的東西才能表現為現實,而且理性能夠把自己表現為現實。
不過在近代尊重理性的濫觴處,我們還是能夠發現由衷地肯定信仰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價值的思想。這些思想不僅僅是因為屈服於宗教的外在壓力,而是因為理論邏輯的要求,更主要的是基於人性完善化的考慮和對曆史過程特別是曆史動力的分析而提出的。從培根到康德的許多重要哲學家從不同的方麵論證了信仰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價值、信仰的認知功能與道德功能,看到了理性在把握世界與人生上的局限性。康德說:“我不得不懸置知識,以便給信仰騰出位置。”歌德更是肯定信仰的意義,他說:“世界曆史的唯一真正的主題是信與不信的衝突。所有信仰占統治地位的時代,對當代人和後代人都是光輝燦爛、意氣風發和碩果累累的,不管這種信仰采取什麼形式;另一方麵,所有不信仰在其中占統治地位的時代(不管這信仰是什麼形式),都隻得到一點微弱的成就,即使它也暫時地誇耀一種虛假的光榮,這種光榮也會飛快地逝去,因為沒有人操心去取得一種對不信仰的東西的知識。”顯然,康德和歌德的思想反映了在誇耀理性的時代對理性本質的工具性的認識,也深深地體驗到了信仰作為社會與個人的人生歸宿地與內在動力源的價值。不過,歌德的思想也隻是看到了問題的一個方麵,沒有看到許許多多執迷不悟的沒有受到理性批判的信仰給人類帶來的災難,沒有看到在一定的條件下個人與社會正是在消解信仰中獲得新生。
二、善值追求與真值追求的關聯
從上述對各種人生哲學的窺視中,我們可以看到關於理性與信仰及其矛盾的種種典型表現,從中也可以領悟到理性與信仰的和諧是人生態度的理想境界。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這種矛盾?這涉及到人的追求、生存結構與實踐方式。
人的追求可分為善值追求與真值追求的兩個方麵。從人的精神的最高體現者―哲學的品性來看,一方麵,任何哲學研究都應尊重人、關懷人。這是哲學應該具有的品格,而且也有其悠久的曆史傳統。這說明,人的善值追求本質上是人的自我尊重與自我關懷。古希臘哲人第歐根尼對此深有感觸,當他聽到有人稱讚某哲學家時,便問道“他究竟拿出了什麼偉大的成果?學了這麼多年的哲學,竟沒有損人!”他的觀點值得注意。人們在追求價值實現時,主要是通過信仰這一形式來實現自我完善的,由此就決定了人的一切活動都應以使人自我完善的信仰為目的。另一方麵,哲學應教導人們把握人生和社會的客觀存在,坦然地麵對與理智地處理各種人生問題。例如,生老病死這類問題,理性告訴我們並不存在靈魂永生,死亡是人生的客觀現象。正如伊壁鳩魯所說:“賢者既不厭惡生存,也不畏懼死亡,既不把生存看成壞事,也不把死亡看成災難。”而且,也隻有這樣一種靜觀的價值中立的理性態度才能把握信仰實現的客觀規律。這表明,如果我們敢於直視人生而不自欺也不欺人,如果我們還想通過人生真諦的追尋而達到不損人和愛人的目的,即把勇毅的求索精神與尊重、熱愛人類的倫理觀念結合起來才有望通達幸福的人生。然而,事實上,處在不同境遇中的個人與社會對理性與信仰的要求不同,從而表現出對人生真諦的把握與對人的價值的尊重常常發生尖銳的衝突。
就人生存的基本內容和結構來講,思維與存在、精神與自然的關係依然是人生哲學的根本問題,這體現為外在的適應、滿足、一致與內在的超越、和諧、完善之間的關係。人不僅要探索外在世界的本質,而且要追尋人生的真諦;圓滿的人生不僅關涉到物質的感性的生活,而且也與精神的追求和思想探索相聯係。所以,人的生活本質上是一個在動態過程中尋求實在與和諧的二元對立的開放係統,最根本的衝突和矛盾是客觀存在與精神追求的關係,最根本的特征是精神世界在不得不依賴物質世界的同時,卻追求超越物質世界之上的精神所理解的實在、和諧以及比以前更為升華的境界。也就是說,客觀存在的限定性、規律性和精神追求的超越性、自由性之間的矛盾是人生在世的主題。它具體地表現為:外在性的物質滿足與內在性的精神追求的矛盾統一;豐富多彩的感性經驗生活與凝重的理性沉思的矛盾統一;人的存在,自由與社會的和諧,限定性的道德規範的矛盾統一;價值追求與真理追求、情感意誌與科學知識的矛盾統一。這些矛盾統一又必然反映在人的精神世界中,形成了知識與評價、真理與道德等觀念,它們構成了人類精神生活的本真內容和通貫方式。這些具有不同層次意義的又有內在一致性的突顯為對立統一的觀念要素,既顯現在人類的感情生活中,更重要的是構成人類高級精神生活的核心內容。在人類高級精神生活中,上述對立統一的觀念通過理性和信仰的方式表現出來。所以,無論就內容還是就方式而言,理性和信仰是人類高級精神生活的兩個基本點,既是人類高級精神生活的實質內容,又是精神生活賴以維持的基本方式。它們既相互融通,又各自突顯,相互協動構建了高級精神生活的基本結構。
人的精神生活並不是空洞虛懸的沉思,也不是單純的信仰追求,而是建立在現實物質條件基礎上的,是受物質條件製約的。因此,精神生活的理想境界應該是基於現實條件下而又在實踐探索中的真與善、知識與價值、真理與道德的平衡、適度與中庸關係,是具有和諧與保持一種不斷追求的有青春活力的生活,是一種豁達致遠而又有健康追求和不斷反省的生活,是思想與行動的統一,應該是與現實生活的條件、狀況、要求相一致的過程。這就是說,在人生過程中,人們遇到的都是具體的真善事實,真理與道德的觀念也是具體的,精神生活過程的理想境界也絕不是理性與信仰、真理與道德這兩個方麵脫離客觀現實的絕對平衡,而是與客觀現實條件相一致的動態和諧。這些具體的真善事實及其觀念對我們的意義依賴於我們所處的客觀環境與現實條件。盡管理性與信仰相互關聯,但在現實條件的製約下,兩者對處在特定發展狀態下的精神具有不同的意義。因此,由於具體的實踐有不同的要求以及方式的差異就使得理性與信仰在具體的人生實踐中必然有矛盾衝突。
三、理性與信仰的功能
歸結上述所論,盡管理性與信仰的衝突不可避免,但兩者的和諧才能構造個人與社會的良性發展與理想生活,這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這就給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既然精神的基本結構主要由理性和信仰的矛盾統一來加以維持,人生的理想境界又必須和現實要求相一致,那麼,理性和信仰之間存在什麼樣的和諧機製才維持這種理想境界呢?這需要基於現實條件的前提下使理性與信仰的基本功能得到和諧的發揮。
如果我們不局限於知識論的角度而從本體論和人生意義上來考察理性的本質與功能的話,那麼,理性是人類精神的一種超越有限性、特殊性和虛假性而追求無限性、普遍性和實在性的衝動與要求,這種衝動是通過在現實條件下人們能夠加以接受的明智的或者合乎邏輯的解釋表現出來。所以,表麵上看,理性是要給人提供一種確定性的明晰的真理概念,是對是非的明辨,其實這隻不過是理性的上述本質在認識領域中的顯現。如果把理性僅理解為一種方法,那麼理性的認知價值就會遮蔽它的本體意義。其實,僅從知識的表現形式的角度去規定理性並不代表哲學思想對理性理解的主流。赫拉克裏特把理性的本質與“邏各斯”相聯係,把“邏各斯”理解為人人所共有的,能夠指導一切的智慧。後來的許多重要哲學家都承繼了這一傳統,如康德、黑格爾。由此可見,理性是一種無止境的自由追求和事物本真值的探索過程,表現為明智而不僵化的態度,超越具體性而追求普遍本真的精神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