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本義
“人的生存意義與方式”是哲學的永恒課題之一,特別是在人類社會受到各種挑戰而發生結構性轉變的時刻,或者遭遇嚴重威脅而處在生存困境之中,人們對它更是孜孜求索。今天,人類社會物質文明巨大進步的同時卻伴隨著精神生活的迷惘,特別是倫理道德的深刻危機,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過程中卻產生了生態環境的嚴重惡化。這一切使人類對自身的生存意義表現出了更為深切的關懷,對現有的生存方式產生了深刻的反思,對事物的價值和人生態度有了新的理解,這要求哲學對此有一個積極的回應。當人們深入到精神生活的深層結構中去探尋合理的人生態度時,可以說是首先遇到的是理性與信仰的關係問題,因為,理性與信仰是人生態度的兩個基本要素,如何調解它們之間的矛盾是古今中外各種人生哲學的主題。本文堅持這樣的觀點:理性的批判精神與論證功能對信仰既有消解作用,也有強化意義;信仰的價值定位既確定了理性的思索方向並提供動力支持,但也對理性實施有力的規範與監控。就精神生活的健康發展和理想境界而言,社會應保持理性和信仰兩者之間合理的中庸,這需要維護兩者之間必要的合力與張力。
一、先哲們關於理性和信仰之間關係的探索
當我們探索“人的生存意義與方式”時,首先遇到是人生態度問題。然而,對人生態度的探索卻使我們深深地意識到,在人生過程中,對待事物特別是人生價值的主觀態度,始終為批判的現實的求真的理性態度與終極關懷的超越性的求善的信仰態度之間的矛盾所困擾。如何解決這一矛盾以及尋求這兩者的和諧是眾多人生哲學的核心意向。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窺視古今中外各種人生哲學的基本主張及其矛盾發展中得到印證,而且還可以從其演變發展中尋覓理性與信仰和諧的條件與機製。
當古希臘社會發生重大轉折的時刻,追求智慧的哲學大師們把專注的目光從對遙遠、空靈和令人敬畏的蒼穹的探索上轉而投向於緊張、現實和使人有一種深深的自我慰藉感的人生價值的追尋上。這種家園感式的回歸實現了哲學研究主題的根本性轉變,更準確地說,為哲學添注了或更突顯了哲學研究的青春性的活生生的內容―人的主題。促使這種轉變的發動者應首推蘇格拉底,是他把哲學從天上降到人間,對人的研究推崇備至,其核心在於如何使人具有道德上的完善性。他告訴人們:人應當關心他自己的靈魂,應就自己生活的正確道路提出問題。一個沒有經過反思的人生是不值得過的。這正是人作為超越的存在物的體現。蘇格拉底要人們認識他自己,認識人自身中的善,即個人的德行。他推崇一種理性的德行生活。在他看來:“知識即德行,無知即罪惡。”在蘇格拉底之後,麵對社會的動蕩不安和傳統道德準則與信仰體係崩潰的現實,柏拉圖試圖去建立一個真與善相統一的理想國,他為社會勾勒了一幅有信仰追求且受理性指導的理想社會的藍圖。在這幅藍圖中,柏拉圖賦予了理性或理念以至上至善的本體意義,並且認為其在靈魂的結構中具有駕馭和協調的功能。他提出了一個具有理性智慧的哲學家占統治地位,富有激情和勇敢精神的武士擔負保衛責任和需要節製欲望本能的社會民眾提供物質供給的理想社會,在這個社會中,如果各階層各施其功、各盡其職、各守其分的話,社會就處在和諧正義之中。在柏拉圖之後,亞裏士多德則強調個人的感性與理性、幸福和至善統一起來的中庸生活,並且把理性的求知生活特別是對思辨智慧的追求抬高到最高價值的地位。在他看來,追求哲學智慧是人生的最高幸福。他說:“那思辨的理性生活,不僅在嚴肅性上具有較高的價值,不以它自身以外的目的為目的,並且有著它自身所獨有的愉悅……而且自滿自足,悠閑自適,永不倦怠……一切其他賦予最幸福的人的特性,都顯然和這種理性的活動相聯係。”
在這裏,哲學家們在關注人及其靈魂的時候,已顯露了某種在理想與現實、精神的終極關懷與肉體的時下感性愉悅,至善性的超越與在世幸福之間的緊張關係、深層次的矛盾中實現內在統一的要求。聯係到古希臘社會的具體情況,我們不能不說是理性精神造就了古希臘社會的輝煌;又正因為理性與信仰和諧的崩潰,由於理性精神在空泛的形式中虛耗和過度張弛,以至於退化、枯竭,再加上社會的動亂,我們也就能夠理解那種貶低、蔑視甚至完全棄置理性的基督教信仰為什麼隨之而來。
其實,何嚐是古希臘社會及其哲人關心人的靈魂,其他社會與文明、時代與哲人也同樣對人及其靈魂的研究傾注了不盡的心血,當然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中國傳統哲學更是突出人生倫理道德在哲學中的意義,見長於或專注於修身養性的研究。儒家關心個人與社會的和諧,它構建了一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有鮮明的尊卑長幼等級的社會關係,並且從個人的修身養性開始,通過齊家、治國、平天下來實現個人人生誌向和願望的拓展,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規製下實現個人與社會的融合。道家則要求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堅持性本自然,要求無為而治,反對極力與張揚的生活方式,倡導清心寡欲、逍遙自在的個人生活。顯然,儒道兩家都講求理性與信仰的和諧。不過儒家的這種和諧,一方麵,強調了人與社會的統一,弘揚了人生應有抱負、誌向,因而具有積極進取精神的內涵;另一方麵,它沒有對人與自然的和諧給予足夠的重視,隻講求“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使理性與信仰的和諧完全服從於已被確定的倫理規範,沒有給個人的道德活動和精神的自我超脫存留一片回旋的餘地。道家關心個人,通過追求自然無為和返樸歸真的無限製的精神自由給個人指出了一條免遭腐化墮落而獲得精神的悠閑、寧靜與超脫的通途;但是,這種超塵脫俗並不是在社會中通過積極有為而達到出類拔萃的境界時的那種成就感,而本質上是一種消極退守。盡管道家辯解說:“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但事實上,生活在社會中的人並不能通過這種退守和不爭而獲得實在的和諧的生活。因此,這是弱者的不爭,這種自由就帶有阿Q主義精神勝利法的性質。由此可見,理性與信仰的和諧既是個人的內與外、靈與肉的和諧,也是個人與社會的和諧、社會與自然的和諧,這種和諧不僅僅是精神上的、理想上的,而且也是物質上的、現實性上的。
在封建社會,總的來說,人生哲學的主流是關心信仰而無視或幹脆徹底否認人的現實幸福的,強調理性對信仰的服從。在西方,人的精神世界為基督教所統治,人完全為罪惡意識所纏繞,信仰被視為人從現實的罪惡世界中被拯救出來的唯一途徑。基督教神學家們所作的理論工作的核心就是論證信仰上帝是人唯一的解脫道路。德爾圖良強調,一切世俗知識在上帝麵前都是愚蠢的,人靠自己的力量完全無法認識真理,隻有依靠上帝的啟示。上帝的啟示不僅是排斥理性的,而且是反理性的,因此,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謬的東西才是可信的。德爾圖良確定了思維的結果不得與宗教真理相矛盾以及不可知的世界隻能用信仰來把握的觀念,並以此為基督教哲學在信仰與理性的關係問題上定下了基調。在這之後,奧古斯丁對德爾圖良的絕對信仰主義有所緩解,認為“真理就居住在人的內心”。但是,奧古斯丁否認真理是理性的創造物,而堅持人的理智隻有借助於“超自然之光的照明”―信仰―才能認識存在於自己內心中的抽象概念,深入內心的結果不是導向思維著的理性而是導向上帝。總之,在奧古斯丁那裏,絕對的上帝超越任何理性範疇,信仰依然是一切認識的先決條件、基本方法和最終途徑。帶著神學家的視覺,托馬斯從能否達到最終真理、題材的優美與目的高貴考察了知識與信仰、哲學與神學的關係,提出了“哲學是神學的婢女”的著名論斷。托馬斯斷定人生的最高幸福與目的在於認識真善美,即上帝的本性,而信仰、希望與仁愛才能使人超越自然的世俗的本性而達到最高的幸福。
在中國,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封建思想的正統觀念―儒家的倫理道德理念被確定為社會信仰的對象,發展到宋明理學,達到了高峰。理學家們提倡:“學者不必遠求,近取諸身,隻明人理,敬而已矣,便是約處。”他們對人的要求是“存天理,滅人欲”。這種高抬信仰、貶斥理性、棄智絕俗、破壞理性與信仰之間的和諧的信仰主義哲學,客觀上適應了封建社會專製統治的政治要求與君權神授的理論需要,凝固了人們的思維,窒息了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麵也為生活在嚴酷社會環境中的人們提供了一種虛幻的解脫方式和不解決任何實際問題的關懷。不過在這一時期,中西哲學就這一問題的基本主張的主流走向是不同的:在西方,盡管宗教信仰占統治地位,但理性的成分在不斷地加強,哲學理性在給基督教信仰提供可以理解的證明或者論證神學中卻使宗教信仰處在不斷退守的地位;而在中國,盡管宗教信仰沒有占統治地位,但帶有世俗理性的倫理觀念和準則卻不斷地被神秘化與凝固化,從而作為人們不能批評與反省的、必須服從與頂禮膜拜的信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