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客觀性”辨析(1 / 3)

邢冬梅

客觀性是指科學知識是對自然的反映,這是科學知識的最基本屬性。一種客觀的真理假說比其競爭對手獲得了更有力的證明支持,即更準確、更接近自然真理。客觀性體現了科學探索的方法與規則(統計平均、實驗或實驗的重複等)的性質,這些方法使得標準化、客觀化或其他一些被認為有利於公平的性質達到最大化。在這種意義上而言,客觀性被歸咎為個人的無偏見性與無私利性的判斷能力,這種能力能夠消除強加在知識上的任意的與偶然的因素。客觀性與科學的普遍性聯係在一起,即真理的訴求,不管其來源如何,都服從於預定的非個人標準,隻要求與觀察和早已被證實了的知識相一致。一種學說,不管是被劃歸於科學之列,還是被排斥在科學之外,並不依賴於提出這一學說的個人或社會屬性:他的種族、國籍、宗教、階級和個人品質都與科學無關。

一、實證主義與“客觀性”

在科學哲學發展中,拉卡托斯把描述與規範之間的差別賦予了內部主義與外部主義的分界。傳統上,內部主義的核心觀點仍然強烈拒絕在知識研究中的社會學的介入。中性的觀察陳述與理論陳述二分,科學與非科學之間的劃界,強調證明的語境與發現的語境的內部與外部的二分法,一直是傳統科學哲學中占統治地位的原則之一。哲學家開始把科學事業分割為不同的活動:發現的活動與評價科學結果的活動,隻有後者才與哲學有關。也就是說,產生科學知識的過程是與為這些結果辯護的過程無關的。這種劃分拒絕哲學進入真實的科學過程的研究。在波普的語言中,客觀知識是沒有認知主體的知識,布魯爾稱之為“個體主義的經驗論”,巴恩斯稱之為“個體主義的理性主義”,在羅蒂的語言中,客觀性隻不過是自然之鏡,借助於它,所有的偶然性都被消除。傳統的科學哲學是“沒有認識主體”的認識論,這是哲學家所依賴的認識論基礎。邏輯實證主義強調科學方法的理性原則(內史因素等),其目的是用來直指消除或至少使認知者遠離可能模糊、歪曲或使他們的觀點帶有偏見的經濟與社會因素。這種僧侶似的哲學家,建立和保護著客觀性的神聖製度,在其中,科學隻是被理性(邏輯)與實在(感覺證據)的內部的和純粹的力量所驅動。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客觀性和理性通常被視為一枚硬幣的兩麵:理性針對科學論斷的評價過程,客觀性則是針對這個過程的產物。理論選擇應該是理性的。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理論的選擇就是客觀的。也就是說,實在論者認為這種客觀性奠基在認識論的標準或規則上,隻是符合這些標準的理論的發展被視為客觀性的(或理性的)。結果,在認識過程中,這些標準和規則會把科學家的雙手反綁在他們身後,這樣就能夠保證科學理論的客觀性。不過,采用這種觀點需要特殊的努力,因為客觀性並不是自然產生的,相反,它要求消除世俗的偏見與侵害,不經過科學共同體係統的與長期的艱苦規訓、訓練與控製,認知者就不可能具有客觀化的能力。這樣,避免偏見與歪曲就會要求一種特殊的氣質與美德,一種英雄式的與苦行修道者的自我認同與共同體社會成員的認同。

這樣,借助於理性的貢獻,客觀性的結果之一就是認知者的社會文化背景被化歸或消失。在這種意義上來說,客觀性是一種通過統計學上的平均程序來消除和控製情感、偏見或利益的導向。一旦在科學共同體中,科學家的主觀性被規訓,自然就會壟斷科學知識的產生,並不需要涉及文化與社會。相應地,理性就對應著客觀性,就能導致對外部實在的精確認識,認知者或觀察者逐漸消失、不可見,最後轉變為一種儀器式的機器,一種自我記錄的裝置。正是由於對認知主體力量的忽視,實證主義的客觀性觀念受到了嚴重的挑戰。

二、社會建構主義與“客觀性”

實證主義的客觀性觀念受到了來自社會學領域的激烈挑戰。在曆史主義的影響下,社會建構主義否定上述的二分法,消解這些差別,顛倒原來的優先性秩序。作為一種自然主義綱領,它集中於其自身的主題:製造知識的過程。從這一點出發,它一開始就顯示出外在論、反分界問題、反實在論、相對主義與建構主義的特征,其基本特征是著眼於主體在認識過程中的建構力量。

建構主義認為科學不過是一種偶然的、曆史的文化,或一種生活形式,一場並沒有任何接近客觀性與真理的特權的交流或地域遊戲。科學知識也像其他知識一樣,被“社會建構”。它是地域的與語境的,可能“被性別化”和具有政治上的嫌疑。科學建構活動並不是什麼特殊的東西,它發生於一種普通的場所,在其中普通的人通過談判協商、修補工具和儀器來獲得實踐的結果。在科學實踐中,科學家並沒有遵從某些理性規則或普遍的“科學的邏輯”,正如夏平說的那樣:“科學研究”(Sci-ence Studies)展現了“科學知識製造的偶然性、非正式性、情境性”。這正是後現代主義與科學的社會建構主義的哲學家共同點,它們要告別絕對的客觀性與基礎的確定性。

在建構主義對科學的批評中,客觀性體現出兩個特征:(1)客觀性是一種修辭學;(2)客觀性是一種權力。

1.客觀性是一種修辭學

視客觀性為一種修辭手段已經是很普遍的觀點,這根源於符號學的發展、文學批評家與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中的文本分析。按照文本主義的觀點,客觀性是一組說服聽眾的一種文本與文學的修辭手段,以使讀者相信某些陳述或命題準確地表達了一種“獨立於我們而存在”的實在。在這方麵,拉脫爾與伍爾伽的《實驗室生活》一書最具代表性。在實驗室中,當科學家告訴拉脫爾他們正在揭示自然真理時,拉脫爾發現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發現這實際上是一個龐大的“文學銘寫”(Literary Inscri ption)係統。按照他們的觀點,實驗室中的科學家主要關心的是以修辭學的手段勸說論文的讀者相信,論文所陳述的一切應該被接受為真的。這種陳述的真與假並不是以客觀事實為標準,事實與虛構的人造物之間的區別也不是研究科學活動的起點。相反,隻是通過實驗的操作這種手藝的技巧,一個陳述才被轉變為客體,或一個事實才轉變為一個人造物,科學家之間所討論的是將一些陳述轉變為自然事實。因此,實驗室就像一個製造廠,事實就在一條流水線上被生產出來,有些事實被製作出來,而另一些事實未被製作出來。這樣,自然是爭論解決的結果而不是其原因,這種極端建構主義的結論便自然產生,這也就是拉脫爾實驗室科學研究的方法論原則3:“因為一場爭論的解決是自然表達的原因,不是其結果,我們決不能用其結果,自然來解釋怎麼樣,為什麼一個爭論已經被解決了。”就是說,當人們接受某些事情,這些事情就變成了真理;並不是因為這些事情是真的,而是因為人們接受了它。各種爭議解決的結果就是所謂的“自然”,並不是由“自然”來解決各種科學爭議。從這一原則來看,外部世界純粹是由科學家之間的談判與協調的社會產物,一種社會的約定。“如果事實是通過實踐操作被建構出來,如果實在是這種建構的結果而不是原因,那麼這就意味著科學家的活動不是被引向‘實在’,而是被引向陳述的操作”。結果是“結合了社會衝突的許多典型特征(如辯論、勸說、聯盟),暗示著科學工作主要是一種文學的解釋和勸服活動,又解釋了迄今為止以認識論術語描述的現象(如證明、事實、有效性),一個科學‘論爭場’在許多方麵類似於其他任何政治論爭場。”這就解構了科學在認識論上的優越性。阿姆斯特達姆斯卡認為,拉脫爾的《實驗室生活》一書在整體上認為事實的命運最後是把握在使用者的手中,因為正是通過修辭學與修辭手段,人們被說服了,事實被編織了。在事實被製造的過程中,人們有著廣泛的資源,包括說謊、錯覺、錯誤、誇張、欺騙與誤傳等都可利用,這些資源被用來建構作為事實性的陳述。這正是羅蒂所說的話:“客觀性並不是對應著客體,而是與其他主體達成一致,除了相互間的主觀性外,並不存在什麼客觀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