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四種道德起源理論範式間的曆史邏輯(2 / 3)

二、道德的“自然人階段”

自然人階段是這樣的:道德規範和道德意識的起源從關於人性的自然主義和契約論的常識性妥協思考中取得了自己的共識性解釋。

天賦道德觀有兩個缺陷,一是無所不在的形而上的負罪感,這時,人就像一個被劫者,自然權利不翼而飛,可社會責任的重擔愈行愈重。隨著曆史的演進,那位既違背常識和經驗,又違背理性和智慧的神祗,就像不可避免地淪為令人厭倦的老情人。二是宣稱人生的目的和意義最終隻能在另一個世界中找到。人們隻要在現世四處碰壁,就會對這種道德畢恭畢敬,相反,會對教義規則不聞不問。這樣的道德安排是極其殘酷而違背人道的,這就像給饑寒交迫而嗡嗡叫的蜜蜂一束鮮豔的塑料花一樣。所以,在現實生活中,隨著經濟的增長使生活範圍不斷擴大,專注於來世的宗教實際上必將普遍衰落,對上帝和神的信仰日益留於空疏,宗教道德日益成為一種宗教的形式和框架,其中偽裝著或者僅僅裝飾著那純粹是世俗的理想和目的。關於道德後盾和根源的一種新理論呼之欲出了。

啟蒙運動和近代科學的一個基礎性的成果是人的發現和個人利益正當性的確認。在道德的根源問題上,不管是培根、霍布斯、洛克、狄德羅、霍爾巴赫、休謨、貝克萊的經驗主義,還是笛卡爾、斯賓諾莎、萊布尼茲、盧梭、康德、黑格爾的理性主義,都是建立在這樣的理論基礎之上的,盡管它們之間相互攻訐。

經驗主義把道德的起源歸結為世人自身的創造物,從而把道德從神學的基礎上轉移到對自然的認識基礎上。他們認為,道德哲學應當概括道德現象的經驗事實,認為道德應當從人的本性的事實中和人的生活的事實中引申出來。在培根看來,經驗是知識的唯一來源,而知識是一切道德的來源和基礎。所以知識就是道德,善源於真理和灼見,惡起於無知和偏見,人們隻要棄惡從善就會得到快樂和幸福。在此,與此前的道德起源神啟論的演繹法不同的歸納法複興了,道德原則不再是神諭的推衍,恰恰相反,道德原則是人從道德生活的特殊事實中引申出來的用於指導生活的普遍知識。

但是,在神啟論那裏被忽略了或者說被解決了的人及其統一性的問題凸現出來了。進行道德原則熔煉的道德主體的欲望是否是一致的?它們對於欲求對象是否具有通感性?經驗主義者也看到了這個問題,因為,離開“人及其統一性”這一邏輯前提,從事普遍道德原則生產的歸納就無法進行。霍布斯、洛克等人是從描述自然狀態入手來解決這一問題的。在自然狀態中,人的目的是自我保存,人的基本動機是支配欲和避免死亡的欲望。“人從降生之日起,本性上就企圖搶奪他們所覬覦的一切,如果他們能夠,他們恨不得使這個世界的一切都懼怕和服從他們”。於是,永恒的和無休止的爭奪權力的每個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混亂局麵出現了。霍布斯虛設了一種經驗事實和理性:“哪裏沒有共同的權力,哪裏就沒有法律;哪裏沒有法律,也就沒有非正義。武力和欺詐是戰爭的兩種基本德性。”這種理性還告訴人們,要避免死亡就必須以和平來交換戰爭,以協約來取代競爭,這個社會契約具有人們所讓渡的公共權力,並會創造出“那個巨大的利維坦,或者更恭敬地說,創造出凡間的上帝,我們在天國上帝的庇護下,將我們的和平與安全歸功於這位人間的上帝。”在霍布斯看來,對他人幸福的關心不僅從屬於對我們自己幸福的關心,而且僅是達到我們自己幸福的手段。換言之,道德不過是理性的策略性安排。在休謨看來,道德準則是怎樣產生的呢?他說,因為沒有正義原則,就沒有財產的穩固性,甚至沒有財產,所以創造了一種人造的德性,這種德性就是對正義原則的遵守。可以看出,他們把人統一地看做是基於個人的某種諸如利己心、自愛心、同情心、憐憫心等自然欲望和情感而行善的動物。道德情景和個人際遇的特殊性被誇大了,以此為基礎的歸納所形成的道德判斷之間的衝突成為必然。為了共同體的利益而懲罰無辜是否是道德的?迫害猶太人是否因給中世紀的基督徒或現代的德國人帶來的巨大快樂大於給猶太人強加的痛苦而應當看做是正當的?

所以,人造論以人性取代神性、以快樂主義取代禁欲主義、以經驗方法取代信仰蒙昧主義無疑是道德哲學曆史的進步。可是,道德命令的普遍性和規範性的弱化既存在邏輯上的問題,又導致道德實踐的問題。禁欲主義的拋棄和道德主體的世俗化,使得人們的主體意識覺醒和道德價值的複歸成為必然。而建立在信仰蒙昧主義武斷道德原則推演基礎之上的理性主義的破產,導致了作為其反動的經驗方法的確立。遺憾的是,社會變革的劇烈震撼所閃現的道德相對性異光被誇大了,道德實用主義的隨意之門被開啟了,從中所跑出的“經濟人”至今仍然逍遙法外。

三、道德人的“理性人階段”

單純理性人階段是這樣的:“先驗道德”觀在對經驗治療的刈除中,道德原則獲得了自己的普遍性或形式性規定。

於是,如何在根源問題上解決道德的普遍性和絕對性成為道德哲學史的新任務。現在,我們既然要確立道德的絕對性,就必須排除一切經驗的幹預,尋求不受質料幹擾的普遍形式,使得作為公理係統的道德規範係統的前提必須是自明的、給定的、綜合的而非分析的。可是,隻有無限的理性存在者―上帝和神具有如此神奇的才能,但是,上帝的權威已經被剝奪了,人看來不得不自尋出路了。

一些倫理學學派或倫理學家從道德主體之內尋找道德的根源,認為道德根源於人類的天性或自然本性,即人天生就有道德意識。孟子不再用“天”而是以“先驗道德”論的觀點解釋道德的根源。他認為道德是在人性基礎上產生的,人天生就有四個“善端”,即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和是非之心,經過後天的擴充,就成為仁義禮智“四德”。也就是說“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仁義禮智根源於心”。王守仁所謂“致良知”,繼承和發展了孟子道德根源於心的觀點,在中國倫理思想史上產生了重要影響。康德認為道德根源於人類固有的“純粹理性”。他說,人們同情和幫助窮苦的人們,並不是因為利己心、幸福、快樂、榮譽心等等具體經驗的驅使,而是出自內心的“絕對命令”。他說:“凡是把欲求能力的客體(質料)作為意誌決定根據的先決條件的原則,一概都是經驗的,並且不能給出任何實踐法則。”這樣,康德就把經驗和特殊性從道德基本原則中清除了。經驗主義的狹隘性避免了,道德評價的統一性得以貫徹。而在絕對命令所頒布的三個道德公式中,道德的普遍性、人的目的地位和自由意誌與作為它們的根據的善良意誌一起,都是不容批判的既定存在。康德以他特有的方式肯定了前兩個階段的思想成果,道德根源於上帝,可它存在於人心中:道德是人的,可他的一切欲求以否定的或者說原罪的方式令人誠惶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