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職業轉換,也稱職業再選擇,是指由於社會勞動條件或個人自身條件的變化,勞動者從一個職業崗位轉移到另一個不同種類的職業崗位從事新工作的過程。職業轉換是伴隨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必不可少的職業變動現象。
過去那種“從一而終”的就業觀念既不符合個人發展的需要,也不符合社會進步的要求。因為,人們不放棄那些不喜歡的職業,個人就無法發展,不淘汰那些落後的職業,社會就不會進步。正確認識職業轉換的原因、原則、方法和途徑,對正確地轉換自己的職業無疑是重要的。
職業轉換作為社會發展的必然現象,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社會的原因,也有個人的原因;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
1.職業結構的變化
據有人研究,由於全球性的職業結構不斷變化,到21世紀,人們終生隻從事一種職業或在一個單位長期任職的現象將不複存在。人們將不斷地變換自己的職業和工作崗位,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特別是現代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使我國的產業結構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一些被人稱為“夕陽工業”的傳統產業、手工工業等開始衰落,一些被人稱為“朝陽工業”的新興產業,如信息產業,電子行業等正在蓬勃發展。特別是我國的第三產業近幾年有了較大的發展,從業人數已達1.5億人。從企業的所有製形式來看,過去是單一的全民所有製或大集體所有製,現在不僅集體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而且個體經濟也出現了迅速增長的趨勢。職業結構的這種變化為職業轉換提供了廣闊的前景,是職業轉換的重要社會基礎,也是促進職業轉換的根本原因。並且國民經濟越發展,分工越精細,新行業、新職業出現得越表,技術進步和技術更新越迅速,經濟活動越開放,職業轉換現象也會越普遍、越頻繁。
2.企業用人機製的改革
過去實行的“統包統配”的勞動就業製度和以固定工為主的用工製度,使勞動者一旦就業就等於端上了“鐵飯碗”,生老病死都是由國家每起來。企業用人行為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注重用人規模的擴張。職工和技術人員為單位所有和部門所有,形成了人才“隻能進,不能出”的狀況。這種就業和用工製度把職工束縛在職業上,形成了普遍的人才“缺冗”矛盾,即一方麵有些部門人才大量積壓,另一方麵有些部門卻人才奇缺。勞動者沒有流動的自由。勞動就業和用工製度的改革以及企業經營製度的改革,提高了企業對人才效益的關切度,企業有了用人的自主權,采取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等辦法,並積極推廣勞動合同製。同時,各地人才交流機構紛紛成立,勞動市場正在形成,使職業轉換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