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隻念過三年書的張先芬,憑著頑強自學,獲得了大專文憑。
為了謀生,張先芬到孝感市工業學校當過哲學老師,到省鄉鎮企業局《科技谘詢與服務》編輯部當過編輯,在《科技信息快報》社當過記者,在關山床單廠任過廠長,在湖北大學實驗幼兒園當過園長。
1988年,張先芬憑著驚人的毅力勤奮自學完大學法律課程,以優異成績獲得了全國首次統考的律師資格證書。她在礄口律師事務所實習時,接觸了大量的離婚案,看到許多女子被打得很慘,就想到了自己過去的不幸婚姻。她萌發了將來賺了錢,一定要創辦“婚姻驛站”的念頭。
1988年底,她懷揣著300元錢和大專文憑、律師資格證,隻身闖海南,去深圳,赴珠海。她幫人寫過報告文學,創辦過討債公司,當過律師。商海沉浮,幾起幾落,她在為創辦“婚姻驛站”積累資金。
1990年,張先芬返回武漢,在礄口區僑聯的幫助下,到工商局領了執照,創辦了“武漢僑光調味品廠”,為“婚姻驛站”做人力、物力、財力準備。
寧願三次離婚也要堅守女人心中的純真
張先芬永遠忘不了1968年初戀的那份感情。
那年縣“四清”工作組進駐村裏搞“四清”。組長是一位年輕英俊的未婚男青年,與孤身一人的張先芬在生產勞動中建立了感情。
張先芬衝破世俗偏見,沒有要男方一分錢的彩禮,憑著情竇初開的少女純情,與組長訂了婚。
兩人相戀幾個月後,男青年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毅然與“反革命”的女兒張先芬分手。
初戀的沉重打擊,使張先芬將自己關在家中痛哭了三天三夜,她對人生絕望,對生活絕望,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她連遺書都沒留下,就跳進村後堤邊的池塘。
張先芬被人救起時,已經奄奄一息。
後來,經人介紹,張先芬第一次與武漢汽車標準件廠一位大自己15歲的男人會麵時,內心有說不出的苦澀,而母親認定男人是一個四級工人,能夠養活她,就勸她應該知足了。
婚後幾天,張先芬心裏著實委屈,見到丈夫不是哭就是沉默不語,幾次人想提出離婚,可一想到離婚之後,娘家不能住,農村的房屋已經變賣,無立身之地,就隻得勉強同丈夫過日子。
張先芬成為一名家庭婦女,呆在家裏做家務伺候丈夫,她希望能以自己的柔情與丈夫一道共享家庭溫馨。
然而,丈夫每天吃完飯,放下碗筷就去抹牌,自己懷孕八個月卻因“黑戶口”被遣送回漢陽縣大集鄉婆家務農。
丈夫每次回家,經常陪人打牌,輸了錢還要妻子替他還債。
夫妻經常因為還債,感情不和,時常吵嘴打架。
張先芬為了結束不幸婚姻,衝破重重阻力,與丈夫離婚。
在省路局做臨時工期間,張先芬結識了公路局一名技術員,他畢業於武漢水運工程學院,是局裏的技術骨幹,離婚後帶著兩個兒子生活。張先芬以自己的勤勞、樸實、溫柔體貼來當好妻子、母親。
節假日,張先芬有空請丈夫教自己學文、學技術。時間長了,丈夫對她的刻苦學習精神大為不解,丈夫隨著科長、工程師等職務職稱的升遷,對張先芬的勤奮學習更為不滿:“我的妻子應該是‘愛人兼傭人……’”
張先芬為擺脫丈夫的“大男子主義”管束,與丈夫平等相處,經常和丈夫爭吵,以致有家不能歸。
一天,張先芬看到一份雜誌介紹美國婚姻避難所,就去問市婦聯同誌:我國有沒有像美國一樣的婚姻避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