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女子婚姻驛站(上)(1 / 3)

“新太陽女子婚姻驛站”創辦以來,頗受人們關注,雖然它比西方發達國家的“女子婚姻避難所”等民間機構晚創辦了許多年,但它畢竟作為我國首家民間婦女保護所誕生了,它成立至今,一直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心和支持,也成了近期的一個新聞焦點。

“新太陽女子婚姻驛站”站長張先芬在曆經三次曲折坎坷的離婚之後,立誌創辦此站。她的生活經曆與人生道路本身就是一部女性自強不息的奮鬥史。

弱女子蹣跚在艱難的人生路上

1948年,張先芬出生在湖北省嘉魚縣簰州鎮。

父親是武漢大學曆史係高材生,武漢被日本占領後,父親回鄉當了名醫生。張先芬四歲時,父親被打成“反革命”,母親為了張先芬和弟弟的前途,帶著他倆來到武鋼與一工人組成新家。

八年後生父刑滿釋放。生父將張先芬接回鄉下,與繼母生活在一起。12歲的張先芬輟學在家洗衣、做飯、種菜、撿柴禾,從事繁重的家務勞動。三年自然災害,村子裏許多人活活餓死,張先芬卻頑強地活了下來。

當父母買下兩間養蜂場將留下的破茅房給張先芬後,張先芬就開始獨立謀生。

13歲的張先芬與村裏成年婦女一道割穀、插秧、鋤草、挑糞……每到夜深人靜,她就想念遠在武漢的母親和幼小的弟妹。她經常給母親和弟妹寫信。

信寄多了,沒錢,就托人捎信,當她聽捎信的人說自己的信能帶給母親和弟妹歡樂與安慰時,她的信寫得就更勤了。

14歲時,她將自己種的蔬菜、養的雞鴨、收的大米幹菜積起來,起早貪黑步行100多裏路送到生母的家,幫生母渡過生活難關。

兩年後,“文革”開始,生父被迫害致死,留下孤零零的張先芬獨自謀生。

20歲那年,村裏同齡女孩都出嫁了,她成了村裏的“老姑娘”。

就在這年,“四清”工作組組長與她相戀,組長為了自己的仕途拋棄她時,她在初戀失敗的極度痛苦中投河自殺,幸而被人救起。

生母可憐女兒,將女兒接回武漢。張先芬靠在江漢一橋幫車夫拉車上橋一趟得五分錢、幫人洗一床被子得3分錢謀生。

張先芬是“黑戶口”,沒有工作,出身“反革命”,經常遭受被遣送回鄉的痛苦。

母親為了她能在武漢安身,就四處托人說媒,對女婿什麼條件也不講,隻要能娶女兒就行。張先芬走投無路時匆匆嫁給了比自己年長15歲的丈夫。

婚後,她心頭仍是沉甸甸的:沒有城市戶口,出身“反革命”,是找上門的媳婦;丈夫的家人怨她罵她冷落她歧視她;街坊鄰裏也另眼看她。

她整天呆在家裏苦悶而孤獨。她給人當保姆帶孩子,每月掙10元錢補貼家裏。

自己有了兩個孩子後,日子更艱難了。她找到省公路局做泥瓦工,每天將大孩子鎖在家裏,抱著小孩子到工地篩沙、和灰、拖磚、提泥桶,掙得幾個微薄的臨時工工資糊口。

日子久了,夫妻性格與感情越來越不和,張先芬經濟能夠獨立時,便提出離婚。

離婚時,她已是30歲的女人了,為了求知,自學一門技術,她從識鍾表查字典開始,與兩個孩子一道從小學課本學起。她先後學過縫紉,學過無線電修理,也曾賣稀飯賺錢報考電大。

1982年,她報考電大中文專業時,把結婚時買的大衣賣掉繳納學費。她小學都沒畢業,卻勤奮自學,終於通過了考試,被電大錄取。

上學後,艱苦的學習開始了,同時第三次婚姻也開始破裂。她既要學習又要上班做家務,還得不斷聽丈夫的埋怨和嘮叨。她隻能把收音機綁在腰間,邊聽課邊幹家務,洗衣、做飯、買菜、接送孩子上學都機不離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