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鬼神1(3 / 3)

為了與活人的靈魂相區別,人們又誕生了“鬼”的觀念,將人死後離開肉體的那個“小人”稱作“鬼”。根據曆史記載和文字釋義的考察,廣義的“神”包括 “鬼”在內。有的甚至說,“鬼”與神名稱雖不同而實則為一。它來去無蹤,為所欲為,具有比人更為廣闊的活動空間。早在原始社會裏,鬼魂就被分成了兩類,即善鬼和惡鬼。對於惡鬼,人們千方百計地討好他們,使他們別作怪於自己隻作祟於敵人。

(三)宗教文化的影響

宗教的產生大大地刺激了人類的發散思維神經,對造神工程起到了增磚添瓦的作用。無論是國產的道教,還是從國外引進的佛教,都給中國神靈的多產提供了條件。盡管道教和佛教兩路神靈之間存在著相互爭地盤、爭信徒的現象,但同時它們之間又有互相滲透、彼此聯合的一麵,並由此推動了造神工程的進展。

道教是一種以生為樂、重生惡死,甚而追求長生不老的宗教。相比而言,佛教則強調人生充滿了苦難,隻有皈依佛教,行善積德,才能在來世獲得幸福,正所謂“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宗教之神是人類有意識的產物,所以通常有各自的體係。道教有太上老君、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白金星、真武大帝、九天玄女、四值功曹、六丁六甲、八仙、城隍等等,佛教則由如來佛、彌勒佛、觀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王、四大金剛、十八羅漢等等組成。通常說來,各派宗教的造神大致都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推出曆史上有影響的一些名哲作為主神來支撐門麵,如道教將道家的創始人老子推為該教的祖師,佛教則將該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推到第一把手的寶座;二是強拉硬扯一些民間俗神來壯大自己的隊伍,就拿對關羽的信仰來說,道教把他封為“蕩魔真君”、“伏魔大帝”,佛教則把他吸收為“伽藍”,也就是所謂的“護法神”。同時,隨著佛道二教的流傳,民間對它們的諸神也進行了有選擇的利用,如佛教中的觀音菩薩、彌勒佛、閻羅王等,道教中的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呂洞賓等,都成了老百姓家喻戶曉的“神”。不過,民間在奉祀這些神時,也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如中國式的彌勒佛就不同於原來佛教中的“未來佛”了。

二、鬼神之分

現代,在人們的概念裏,神歸神,鬼是鬼,兩者不可混淆。然而古代鬼神是合一的。最早的鬼就是神,鬼與神沒有高低好惡的質的區別。我國古代“神”與“鬼”的概念究竟誰先誰後,實難斷定。

“神”或“鬼”的故事,即近代學術上所稱的神話。當代侗族學者林河通過對沅湘民間文化的實地考察,論證了楚辭《九歌》實際就是“大鬼歌”,“山鬼”即山神。不但鬼神相通,“九”、“鬼”亦相同。所以中國原始神話中有相當一部分原本就是鬼話,無所謂有先有後之分。原始的神話遠未達到高級的藝術形態,也可稱作原始鬼話。

鬼與神概念的分離,是私有製與階級社會出現的產物,神的地位逐步升格,鬼的地位日益下降。進而善者、親者、有益於人者為神;惡者、仇者、有害於人者為鬼。再後,神的世界在天,鬼的世界入地。隨著佛教的東傳,神界、人間、鬼域三分天下更趨定型。從此,神是神,受人歡迎;鬼是鬼,被人驅除,並在民間相應出現了一種專門驅鬼的儺(nuo,音挪)文化。

神、鬼的分野,導致民間創造出難以數計的神話與鬼話。人間的酸辣苦甜、萬種風情都在神話與鬼話中得到多姿多彩的折射。它們是宗教的,又是文學的;是神秘的,又是文化的。其複雜性難以窮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