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回 南涼禿發傉檀立(2 / 2)

琳之又曰:

唐虞象刑,夏禹立辟,蓋浮薄既異,教化不同。《書》曰:“世輕世重,”言隨時也。夫三代風淳而事簡,故罕蹈刑辟,近世俗巧而務殷,故動陷憲典;若三千行於叔世,必有踴貴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複者也。漢文有仁惻之意,開自新之路,雖曰稽古創製,號稱刑措,然名輕而實重,反更傷人。故孝景帝嗣位,輕之以緩,緩而人慢,又不禁邪;期於刑罰之中,所以見美於昔。兵荒之後,罹法更多。棄市之刑,本斬右趾。漢文一謬,承而弗革。所以前賢悵恨,議之而末辨。

鍾繇、陳群之意,雖小有不同,欲以右趾代棄市。若從其言,則所活者眾;降死之生,誠為輕法,可以全其性命,蕃其產育,仁既濟物,功亦益眾。又今所患,逋逃為先,屢叛不克,宜令逃身靡所,亦以肅戒未犯,永絕惡源。至於餘條,且宜依舊,不可更改耳!

桓玄遂不悅,因怒還第。

九月,殷仲文、卞範之二人勸玄早受禪。玄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直至殿前,謂晉主曰:“朝廷無玄一人,不知幾人稱帝,幾人稱王?今玄還位丞相,陛下何不知恩?”帝曰:“是朕之失。”即命會冊玄為相國,總百揆,封楚王,加九錫。玄大悅,號楚國,置丞相以下官。

玄弟桓謙私問彭城內史劉裕曰:“楚王勳德隆重,朝野之情,鹹稱宜有禪讓,卿以為何如?”劉裕曰:“楚王勳德蓋世,晉室民望久移,乘運禪代,有何不可?”謙即喜曰:“卿謂之可即可耳!”

南燕臣高雅之上表,請南燕王德伐桓玄,言曰:“既未能廓清吳會,亦可以收江北之地。”韓範亦上疏曰:“晉室衰亂,戎馬單弱,重以桓玄悖逆,上下離心。拓地定功,正宜今日。失時不取,彼國有豪傑誅玄,更修德政,則無望矣!”德因命諸將講武於城西,率領步卒三十七萬人,騎五萬三千匹,車萬七千乘,正欲起行,公卿皆以玄新得誌未可以圖,於是乃止。

十一月,桓玄佯以表請歸藩,使人奏帝,帝作手詔止之留。

又詐言錢塘臨平湖開,江州甘露降,使百僚集賀,為己受命之符。又以前世皆有隱士,恥獨無之,計求得皇甫謐六世孫希之為署,並給其資帛用,使其獨居山林,遣人征為著作郎。又使固辭,然後下詔旌禮,號曰“高士”,時人謂之“充隱”。又欲廢錢而用穀帛,及複肉刑,製開無憲,卒無所施。性複貪鄙,時人有書法好畫及佳園宅,必假蒲博而取之。尤愛珠玉,未嚐離手。至是卞範之為禪詔,逼帝書之,帝勿從。

玄自入言曰:“汝為君不道,四海混亂,吾父子披堅執銳,百戰千傷,保此社稷,與汝享祚數十餘年。今吾年將老,汝何不發一言?”帝曰:“王欲朕位,何必動怒?容付與伊。”玄回怒作喜曰:“陛下肯為堯舜,吾即退也!”遣司徒王謐禪帝位於玄,帝無奈居永安宮。百官勸進,玄築壇於九井山北,即帝位,改元永始。封帝為平固王,遷於潯陽。玄入建康宮,登禦座而地忽陷,群下失色。殷仲文曰:“將由陛下聖德深厚,地不能載,故如是耳。”桓玄大悅。

玄既即大位,臨朝聽訟,親問囚徒,罪無輕重,多得原放。

有於輿乞者,時或恤之。以其祖彝以上名位不顯,不複追尊,獨納桓溫神主於太廟,四時祀之。時卞範之謂玄曰:“宗廟之祭,上不及祖,有以知楚德之不長矣!”玄性苛細,好自矜伐,正事或一字片辭之謬,必加糾察,以示聰明。或手注直官,或自用令史,詔令紛紜,有司奉答不暇,而紀綱不治,奏案存積,不能知也。又性好遊畋,更繕宮室,朝野騷然,思亂者眾。

益州刺史毛璩起兵,傳檄郡縣,列玄罪狀,兵屯白帝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