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文學觀和美學觀集中表現在他對“詩”的見解上。相傳作為六經之一的《詩經》是經過孔子挑選和整理後編為定本的。盡管孔子刪詩說的真偽至今尚未有定論,但孔子與《詩經》的特殊關係卻是無可質疑的。《論語》一書中“詩”的概念共出現了 14次,其中大部分是特指周代詩歌的選本《詩經》的。這樣,孔子“詩可以興”的命題同作為“詩六義”(《周禮·春官·大司樂》又稱“六詩”)之一的“興”概念之間的對應關係也就不言自明了。可以說,真正透徹地理解“興”這個中國詩學的核心概念所特有的文化蘊涵將是從整體上把握中國文學特色的一個有效基點。以下的討論將從古今學者對“興”的訓釋和闡發入手,嚐試作一文化人類學的觀照。
《論語·陽貨》中記述孔子論詩一節是: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這裏所用“興”一詞本義為“起”、“發動”,引申為“興盛”。這些意義在《詩經》中都有用例。如《小雅·小明》“念彼共人,興言出宿。”鄭箋:“興,起也。夜臥起宿於外。”《大雅·綿》“百堵皆興”,毛傳:“興,起也。”《秦風·無衣》:“王於興師,修我戈矛。”《大雅·大明》:“矢於牧野,維予侯興。”毛傳:“興,起也。”《小雅·天保》:“天保定爾,以莫不興。”鄭箋:“興,盛也。無不盛者,使萬物皆盛,草木暢茂,禽獸碩大。”、“興”字在日常語言中的這些意義一直保留到今天,現代漢語中的“興起”、“振興”、“興旺”等合成詞便是明證。《論語》一書中“興”字共9見,其中有7次用於上述意義,如《泰伯》中的“則民興於仁”,《子路》篇的“禮樂不興”和“一言而可以興邦”,《衛靈公》篇的“從者病,莫能興”,《堯曰》篇的“興滅國,繼絕世”等皆是。值得注意的是,日常語言中常用的“興”概念一旦用來指稱詩的功用,就多少具有了詩學術語的性質,《論語》中除了上引《陽貨》篇“詩可以興”一例外,《泰伯》篇中還有類似的用例。孔子說:
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包鹹注雲:“興,起也。言修身當先學詩。禮者,所以立身。樂所以成性。”這種注釋按照“興”字的本義來解釋“興於詩”,似乎並未突出潛在的術語性質。不過,由於孔子論詩兩次使用了“興”的概念,這就使它從日常語彙中超升出來,奠定了後人以“興”論詩解詩的悠久傳統。戰國後期成書的《周禮》把“興”列為官方詩歌教學的綱領,與風、賦、比、雅、頌並稱“六詩”,從而正式確定了作為專門術語的“興”。漢代的儒者毛亨為《詩經》作傳,特別注意用這一術語來區分出詩藝修辭的一種專用模式。毛傳在 305首詩中注明“興也”的有116首,占《詩經》總篇數的38%。《毛詩序》中還沿用《周禮》“六詩”說,改稱為“詩六義”,但在解詩實際中隻標明“興”體而不及其他“五義”,這就使源於孔子的以“興”論詩的做法發展為儒家詩教的正統規範。後儒還從毛詩反推孔子,認為《論語》中以“興”言詩時已暗含了“賦”與“比”。劉寶楠《論語正義》雲:“賦比之義,皆包於興。故夫子止言興。《毛詩傳》言興百十有六,而不及賦比,亦此意也。”可見,自孔子至毛詩,“興”的術語因其重要性超過其他術語而被奉為中國詩學的核心範疇。後代學者根據這一核心範疇而新創的諸多術語如“感興”(《文鏡秘府論》)、“興象”(殷璠《河嶽英靈集序》)、興寄(同上文)、興會(《顏氏家訓·文章》)、佇興(宋大樽《茗香詩論》)、興味(蔡襄《漳州白蓮僧宗要見遺紙扇詩》)、興致(嚴羽《滄浪詩話》)、興托(鍾嶸《詩品》)等,都反過來說明了“興”在古代文學理論和美學上的中心地位。陳世驤先生的《原興——兼論中國文學特質》英文題為The Shih-Ching:Its Generic Significance in Chinese Literary History and Poetics,見台灣中央研究院《史語所集刊》第39本,1969年。中譯者王靖獻,收入《陳世驤文存》,台北誌文出版社,1972年。又見葉維廉主編《中國現代文學批評選集》,台北聯經出版公司,1976年,第9—48頁。一文的標題似也表明了“興”範疇在當代文論家心目中的至上位置。
那麼,這個代表著中國文學特質的“興”,究竟有什麼樣的意義和價值呢?為什麼可以“興”的詩被孔子奉為儒家人格修養的起點呢?對此,自古及今的中國學者都沿著一脈相承的思路不斷加以闡釋,評價則始終是高度肯定的。
孔安國注《論語·陽貨》時將“興”解說為“引譬連類”,這可以說是具有權威性的精確解釋,可惜後人對引譬連類的理解大致局限在修辭技巧方麵,未能從中挖掘潛隱的文化蘊涵。《周禮》鄭注引鄭司農(眾)雲:“興者,托事於物。”這正是“興托”、“興寄”概念的發端。孔穎達《毛詩正義》解鄭司農語雲:“‘興者,托事於物’,則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皆興辭也。”這一段論述綜合了孔安國的“取譬連類”說和鄭眾的“托事於物”說,並照應了《論語》論詩可“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的看法。朱熹注《陽貨篇》“興”概念時所說的“感發誌意”似也脫胎於孔氏的“起發己心”一語。
現代學者對“興”的研究取得了很大進展,提出了許多有益見解。如顧頡剛從歌謠起興角度去解釋,以為“興”的意義隻在於協韻起頭,與意義無關。顧頡剛:《起興》,見《歌謠周刊》第94號,1925年。又《論興詩》,見《史林雜識》初編,中華書局1963年,第257—261頁。附和這一觀點的還有何定生:《關於詩的起興》,見中山大學語言曆史學研究所《周刊》第9集,第97期,1929年。收入《古史辨》第三冊。鍾敬文、朱自清等則對顧說提出了批評或補充,指出借物起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與詩意不相關的“純興詩”,另一種是“興而帶有比意的詩”鍾敬文:《談談興詩》;朱自清:《關於興詩的意見》,均收入《古史辨》第三冊。。錢穆先生從孔子仁學角度論興,強調了詩歌對於修身養性的作用:
詩尚比興,多就眼前事物,比類而相通,感發而興起。故學於詩,對天地間鳥獸草木之名能多熟識,此小言之也。若大言之,則俯仰之間,萬物一體,鳶飛魚躍,道無不在……孔子教人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者,乃所以廣大其心,導達其仁,詩教本於性情,不徒務於多識也。錢穆:《論語新解》,巴蜀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