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性化的風、雷、日、月、雨(2 / 3)

讓我們先看一下《邶風·凱風》一首:

凱風自南,

吹彼棘心。

棘心夭夭,

母氏劬勞。

凱風自南,

吹彼棘薪。

母氏聖善,

我無令人。

爰有寒泉,

在浚之下,

有子七人,

母氏勞苦,

目見睆黃鳥,

載其好音。

有子七人,

莫慰母心。

舊注說這一首詩是讚美兒子對母親盡孝道的。聞一多說風喻男,棘喻女。大風吹棘,夭夭欲折,喻父不能善待母而使之憂勞。寒泉浸薪,使之濕腐,亦喻父之虐待母 聞一多:《風詩類鈔》,《聞一多全集》,第4卷,第73頁。。準此,詩人的主旨在於諷諫父親和同情被虐待的母親。問題在於,風的意象為何具有了性別價值,成為開篇起興以喻男性的套語。

再讀《鄭風·蘀兮》一首,便可發現這種起興套式確有固定的性別意義:

蘀兮蘀兮,

風其吹女(汝)。

叔兮伯兮,

倡予和女(汝)。

蘀兮蘀兮,

風其漂女(汝)。

叔兮伯兮,

倡予要女(汝)。

毛傳鄭箋皆認為本詩以風吹蘀喻君臣唱和。鄭雲:“興者,風喻號令也,喻君有政教,臣乃行之。”這是以風教說曲解《風》的典型例子。朱熹解此詩為“淫女之詞”,畢竟間接弄明了風吹之興意在於男倡女和。聞一多說:風喻男,蘀喻女。歌者以聲相會合即和。照此看來,本詩中的“風”完全符合“風謠”之本義即兩性相誘。今日陝北民歌中仍有以“刮黃風”喻性愛的套語,可知其源遠流長。日本音樂史家屬成探討音樂起源時寫道:

用音樂的魅力表達愛情並使愛情獲得圓滿的故事,在東方或西方都屢見不鮮。從這一點上看,音樂被認為是呼喚異性的聲音的說法可以成立。屬成:《音樂史話》,陳文甲譯,人民音樂出版社,1983年,第6頁。

回顧陳夢家先生《“風”、“謠”釋名》對風謠的釋義,可以說同音樂的這種作用完全一致。關於男女以唱和形式相誘的“嬥歌”習俗,可參看葉舒憲《神話·儀式·風俗·文學——讀〈古事記〉劄記》,《廣州師院學報》1985年第1期。具體到《蘀兮》這首詩的起興套式,“風”與其說是“相誘”,不如說是男誘女更為確切。這從男倡女和對應“風吹汝”的情形中亦可判明。《邶風·穀風》和《終風》二首以風起興,同樣喻示男性。《秦風·晨風》首章言“鳥穴彼晨風,鬱彼北林。未見君子,憂心欽欽。如何如何,忘我實多”。如果我們還記得聞一多所點明的《詩經》中此類“憂”實指性饑渴心理,那麼晨風吹林的興意也就昭然若揭了。以上諸例似足以說明,在父權製文明的浸染改造之下,《詩經·國風》中作為興象的“風”,在繼承神話時代的“誘合”意蘊的同時已經相當男性化了。其根本原因在前述陽性生殖力的象征係統中已相當明了,無須贅述。

與風同樣男性化的意象在《國風》中還有鳥類,如《邶風·雄雉》以“雄雉於飛,泄泄其羽”起興,抒寫女主人公的渴盼之情;《匏有苦葉》寫“雉鳴求其牡”,又用“5鳴雁,旭日始旦”興喻“士如歸妻”的希冀;《曹風·候人》中的“維鵜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所有這鳥類意象,連同《召南·草蟲》中的草蟲,都還隱約保留著“風化”神話的那種性誘惑的意味。

雷和雨、雲也是如此。《召南·殷其雷》之首章及譯文如下:

殷其雷,隆隆雷聲響不斷,

在南山之陽。在那南山南。

何斯違斯,為何剛來又離去,

莫敢或遑?不敢稍閑息?

振振君子,忠誠老實那好人,

歸哉歸哉!回來回來我盼你!今語譯文取自袁梅:《詩經譯注》,齊魯書社,1980年,第112頁。

這裏用做起興的雷鳴同前引風、鳥等一樣,皆為女性所渴慕之異性的象征。《終風》一首則兼用風、霾、雲、雷四種意象形容一女性愛情幻想中的配偶形象。詩雲:

終風且暴,

顧我則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