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土地監管和劃撥工作
鑒於開發區土地權屬關係比較複雜,涉及2縣市3個鄉的8個行政村、13個單位及部分個人,搶批搶占土地的現象比較嚴重。為扭轉這種狀況,能源重化工基地辦和有關部門、縣市在現場確定四至界限的基礎上,打了界樁,行署發布了凍結開發區土地的通告,責成由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辦公室牽頭,地區土地局、建設局和榆林市政府、橫山縣政府共同參與監管,初步遏製了搶占土地的不法行為。下階段要在加大力度,做好監管工作的同時,積極穩妥地搞好開發區土地劃撥工作。按照《土地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區範圍內國有荒沙地一次性劃撥給開發區,對已劃撥給當地鄉、村、單位和個人的土地重新調撥給開發區,由開發區管委會統一規劃,統一開發建設,統一管理,統一審批出讓。對確需補償的土地或植被,要分類補償,按原始投入補償,盡量降低費用。土地劃撥工作,擬由地區土地局牽頭,有關方麵參與,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紮紮實實搞好規劃編製工作
由能源重化工基地辦公室牽頭,地區建設局配合,委托有關單位,在注重規劃方案論證,注重專家意見,注重產業和高新技術結合的基礎上,認真搞好開發區總體規劃,在完成總體規劃後,進一步搞好控製性詳細規劃及專業規劃,力求規劃的完備性與科學性。
(三)要集中力量搞好基礎設施建設
地區能源重化工基地辦公室、計劃局、建設局、水利局、林業局、供電局、電信局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盡快編製起步區水、電、路、訊、綠化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上報省有關部門,爭取早日啟動。
(199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