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賦予職權,理順體製
開發區的啟動建設,首先要解決好管理體製問題。目前,開發區管委會雖已成立,但開發區仍處於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無序狀態,尚未步入正軌。一要賦予管委會地市一級綜合經濟管理權和計劃管理權;二要賦予一定的行政管理權限,可以考慮通過建製整編的方式將榆林市南郊農場及與開發區土地有關的鄉村納入開發區管理;三要把省級經濟開發區有關優惠政策和地方製定的具體扶持政策切實落到實處。隻有這樣,才能確立開發區以塊為主的管理體製,同舊體製形成屏障作用,有利於在開發區內大膽探索和實施一係列改革措施。
(二)積極做好土地監管工作
土地是開發區建設的物質基礎,土地管理的得力與否直接關係到開發區建設的進程。積極貫徹行署《關於凍結開發區土地的通告》精神,依法加強監管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堅決製止亂批亂占亂建的行為。同時,按照《土地法》有關規定,將陝政函[1999]24號文件界定的土地一次性劃撥、調撥給開發區,由管委會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出讓。對確需補償的土地或植被,要分類補償,按原始投入補償,盡量降低費用。土地劃管工作要加快進度,1999年10月底前爭取完成,以利於早日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三)編製規範、科學、可操作性強的總體發展規劃,繪好開發區發展建設藍圖
規劃要立足榆林區情,做到“三個結合”,即把開發區與基地建設結合起來,與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戰略結合起來,與榆林城市建設結合起來,突出開發區在西部大開發中首選地、承接地的地位和在榆林城市建設中的示範作用。注重前瞻性研究,力求可行性、完備性和科學性的統一。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水、電、路、氣、熱、環衛、綠化等功能規劃及專業規劃,科學指導開發區建設。
(四)把開發區基礎設施、公用工程納入榆林市政建設規劃
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巨額的建設資金。管委會要負責編製可行的建設方案,按有關程序上報,爭取省、地資金,優先安排建設。同時將開發區綠化項目爭取列入全區綠色走廊建設工程計劃,確保30%的綠地率,把開發區建成“花園式”工業小區。
(五)圍繞重大項目,全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項目是開發區建設的核心。當前,要進一步加大15萬噸醋酸、60萬噸甲醇、30萬噸合成氨、52萬噸尿素、20萬噸二甲醚等項目的前期工作,全方位開展招商引資,爭取一兩個項目能夠盡快啟動,為全麵啟動榆林經濟開發區的建設創造條件。
(199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