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經濟開發區屬典型的政府主導型開發區,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政府管理機構實體,是一個特殊的行政主體,但又不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十分規範的政府管理框架。這種體製模式極易陷入政企不分的困境。因此,必須以“拓寬服務領域,深化服務層次,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為宗旨,不斷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創新服務體製,這既是保持開發區旺盛發展的根本所在,也是推進開發區不斷發展的強大動力。其核心是以“三個有利於”為標準,以政府、企業、社會服務、公務員隊伍等管理機製的創新為重點,建立和完善與國際慣例相符合的規章製度,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
一是推進管理機製的創新。堅持“小政府、大社會”、“小機構、大服務”的原則,按照精簡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要求和誠信服務、規範行政、降本增效三條準則,逐步建立和形成行政決策和信息谘詢、區域經濟調控、社會事業發展、中介服務組織、監督約束五大行政管理係統,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二是推進企業經營機製的創新。通過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使企業真正成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法人實體,實現企業製度的創新與經營活動的增強。
三是積極推進社會服務機構的創新。包括中介服務機構在內的所有服務機構,都要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發揮協調、監督職能的要求,不斷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為開發區健康有序地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四是積極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創新。不斷完善對外公開招聘、對內競爭上崗的用人製度,建立健全首問負責製、崗位責任製等相關規章製度,拓寬選用優秀人才的渠道和民主公開選拔的範圍,建立嚴格的公務員培訓、考核和監督機製,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真正建立起一支既懂市場經濟,又懂國際慣例,還懂現代化管理的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