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長解釋說他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隻要法院一天沒有判決王梅秀勝訴,骨灰罐的管理權就歸“榮民輔導處”。保管好沒有親屬榮民的骨灰罐是“榮民輔導處”義不容辭的職責。他耐心地把可以帶走榮民骨灰罐的幾個條件一一對王梅秀說了,一是要有死者生前被公正過的委托書,二是死者的直係親屬,三是受死者直係親屬委托。這三種情況,具備任何一個都可以。
王梅秀拿出了父親給她寫的兩封信,說自己就是王天朋的女兒,當然應該屬於直係親屬。周科長接過信看了看又還給她,說僅憑這一點,並不能證明他們的父女關係,因此也就不能抱走王天朋的骨灰罐。
雙方正爭論著,窗口裏麵傳出一個聲音:“王天朋家屬在嗎?請過來領取骨灰。”
王梅秀一下奔到窗口,把父親的骨灰罐抱在了懷裏。骨灰罐正散著溫熱,已經哭幹了淚水的王梅秀又一下淚如泉湧。她要把父親的骨灰帶回老家,和母親葬在一起。祖墳上的親人都是夫妻合葬,記得,母親彌留之際的時候,最大的恐懼就是到了那邊沒人作伴。她要了卻母親的遺願,讓離家幾十年的父親重新回到母親的身邊。
王梅秀堅信,這也是父親的遺願。
然而,周科長卻並沒有因此而放棄自己的職責,不管王梅秀怎樣乞求,他最終還是按照“榮民輔導處”的工作規定把骨灰罐帶走了。
眼睜睜地看著父親的骨灰被人抱走,王梅秀悲憤交加。此刻,她已經哭不出來了,隻是把嘴唇咬得出血。
半個月後,法院開庭審理這起“確認父女關係”案。高秉涵以原告律師的身份出庭。
由於這是島內第一例起訴“榮民輔導處”的案件,庭審現場不僅吸引了許多老兵和民眾,更是來了許多記者。一些菏澤同鄉也聞訊而來,開庭前他們紛紛上前給王梅秀和高秉涵鼓勁。
開庭了。高秉涵和王梅秀胸有成竹地坐上原告席。這些天來,在高秉涵的啟發下,王梅秀讓丈夫在老家又搜集了兩份關鍵性的證據。三天前,丈夫把兩份證據用特快專遞寄到了高秉涵的事務所。一份是王梅秀的叔叔保管了多年的王家家譜,一份是父母當年結婚時的登報聲明。
庭審過程出奇的簡單,並沒有事先想象的那麼曲折和複雜。兩份文字材料和“台大醫院”的親子鑒定結果都完全支持王天朋與王梅秀女士的父女關係。在這些不容置疑的事實麵前,“榮民輔導處”的委托律師並沒有提出異議。法官做出判決:王梅秀確係王天朋老先生的親生女兒,王梅秀勝訴。王梅秀以王天朋女兒的身份繼承遺產200萬,王天朋的骨灰罐由王梅秀管理。
剛走出法庭,高秉涵和王梅秀就被記者團團圍住。
勝了官司的王梅秀並沒有表示出太多興奮,她說:“我是王天朋的女兒,這是不爭的事實,我隻是在盡一個女兒應盡的孝道,盡快讓父親回家。”
高秉涵說:“我是一個律師,也是一個老兵,為這些死去的老哥討回公道是我的職責。”
第二天,各大報紙紛紛報道了這起案例。“島內第一例老兵家屬狀告‘榮民輔導處’”的大標題下麵是高秉涵站在法庭上的照片。
高秉涵被冠以“老兵代言人”這一稱呼,成了島內媒體爭先報道的一個人物。
報紙刊登出來當晚,高秉涵就接到了靳鶴聲老先生的電話。電話裏,靳老先生告訴高秉涵,說是他要請遍布全台的同鄉吃飯,委托高秉涵負責召集大家。
高秉涵說:“全台的同鄉?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