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韓十三
我從來都知道,這是一條漫長的路。
從在雜誌上發表第一篇文章到現在,已經整整八年。
我也知道,選擇這行出人頭地的機會少之又少,我也從未奢求能有人像追電視、電影明星一樣,為我癡狂。我隻希望,當你看完我的某一篇文字時,能夠會心微笑,然後慢慢遺忘,忘了裏麵的名字、情節。
我隻是,有些故事,想要給你靜靜地講一講。曾有好多次,讀者問我,文章裏的主人公有沒有你的影子。對此,我通常選擇不回答。畫家作畫,色彩代表了思想,一如寫手寫文,語言代表思想、世界觀、價值觀一樣。你若非得問我文章裏有沒有人像我,那我隻能告訴你,文章裏的每個人都像我,卻又統統不是我,包括配角。我有著跟他們相同的,追求美好的願望和本質良善的內心;也有著跟他們不同的,更乏善可陳或者更精彩的過往!
因為,所有的人都有或陰暗或陽光的一麵,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我的文,總是留有少許遺憾,甚至有些虎頭蛇尾,仿佛故事還未講完。結局說得太明白,前文的長篇累牘又有什麼意義呢,既然我前文已經說了那麼多,結局其實隻是個形式,一切都應該是順理成章。
這種不斷追求完美和不停自我完善的過程,也許,可以稱作人生!
寫手這個身份帶給我很多快樂,同樣也帶來很多心酸。依然記得經過十幾遍的修改,第一次發文時的興奮,也記得辛辛苦苦寫了幾十萬字的玄幻長篇因為種種不可控製的原因不能出版時的無可奈何。好在,時間終能讓一切的一切成為過眼雲煙。
雖然種種的興奮和打擊之後,人會變得淡漠,但是聽說可以出短篇合集的時候,我還是像個孩子似的,興奮地騎著一輛小小的摩托踏板車從城區騎行幾十千米跑到郊區對著曠野大喊大叫。結果,去的時候忘了加油,回來的時候隻好呼哧呼哧推了一路。
如今,我主要的收入其實早已不是稿費。如果非要給那麼多年的堅持找一個理由的話,我想,應該算是文字可以讓匆匆老去的我們,在字裏行間找回年輕的自己。又或者,在悲傷難過的時候,借著別人的眼睛哭一場。每個人都應該有堅持下去並寧願為此窮困一生的東西,不是嗎?
我認定自己這一輩子不會大紅大紫,也不喜歡隨波逐流去寫看似繁花似錦卻又空空如也的東西。
我想寫的是這樣的文字——在漆黑的路上讓你看到光,微弱便好;在寂靜的夜裏讓你想起一個人,輕歎便好;在荒蕪幹旱的沙漠裏讓你遇見清泉,點滴便好……你坐在對麵看著這些文字,能想象它們突然長出了雙手,輕輕擁抱你。
也許,終有一天,我會像是一棵沙漠裏根莖裸露的樹,沒有了靈感,沒有了激情,再也寫不出一個字、一句話。那時,如果你還記得我,請至少相信,曾經的韓十三每一個字都是真誠的。
如果你不記得我,那就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