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買花(1 / 3)

“題解”

帝城春欲暮,喧喧車馬度。

貴賤無常價,酬直看花數。

上張幄幕庇,旁織巴籬護。

家家習為俗,人人迷不悟。

低頭獨長歎,此歎無人喻。

後六行詩為第二部分,是在第一部分如實客觀描寫的基礎上,詩人的議論。但詩人沒有直接議論,而是借一位“偶來買花處”的“田舍翁”(莊稼漢,農夫)的“長歎”表現詩人對此的態度。“歎”什麼?沒有人曉喻。非“無人喻”也,乃不便直言剖白之謂而已。最後兩句是詩人的感慨:一叢花的價值,竟然抵得十戶中等人家所納的賦稅數額。這兩句也可以說是“實錄”。據說封建時代按家產多少把農戶分為上戶、中戶、下戶三等,按等級納稅。有唐一代晚期,最貴的一株牡丹達到數萬錢。這裏所寫毫無誇大之辭!

曆代對這首詩褒貶不一。除了對末二句,或認為“諷意俱於末二句結出”(《唐詩別裁集》);或認為“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網師園唐詩箋》),未見貶抑之論。但對全詩則有褒有貶,褒多貶少。貶者如《載酒園詩話又編》:《秦中吟》、《喜雨詩》、《哭孔戡》、《宿紫閣村》皆樂天得意作。《紫閣村》尚有《石壕吏》遺意。《秦中吟》末篇“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差可諷詠。餘皆骨弱體卑,語直意淺。雖欲以廣宸聽,副憂勤,而‘言之無文,行之不遠’,去《祈招》之義遠矣……吾讀白諷諭詩,每歎其有美意而無佳詞也。褒者如“《秦中吟》為香山得意之筆也”(《放膽詩》);“白樂天《秦中吟》等,五言而能質古,足以當采風之獻”(《讀雪山房唐詩序例》);“馮班曰:白公諷刺詩,周詳明直,娓娓動人,自創一體,古人無是也。凡諷諭之文欲得深隱,使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白公盡而露,其妙處正在周詳,讀之動人,此亦出於《小雅》也。”(《唐宋詩醇》)

清人潘德輿《養一齋詩話》則總評《秦中吟》曰:“白詩雖時傷淺率,而其中實有得於古人作詩之本旨,足以扶人識力、養人性天,不可不分別擇出,以求益焉……若《重賦》詩:‘奪我身上暖,買爾眼前恩。’《傷友》詩;‘雖雲誌氣高,豈免顏色低?’《不致仕》詩:‘朝露貪名利,夕陽憂子孫。’《買花》詩:‘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勁直沉痛,詩到此境,方不徒作。若概以淺率目之,則謬矣。”見仁見義,孰是孰非,讀者盡可評判!

到中唐之際,尤其是唐憲宗李純元和初年(806~810),詩人李紳作“樂府新題”二十首(今佚)給元稹,元稹和詩十二首。白居易擴大題材範圍,豐富創作題材,創作了五十首詩,名之為“新樂府”。而且在“新樂府序”(即本文)中,明確闡述了創作的目的,特別是詩人用自己創作的“新樂府凡二十首”,“新樂府凡三十首”(均歸入“諷諭”詩範疇)實踐了他的創作主張。廣泛地反映了唐初至中唐之際,詩人認為有關“政教”的政治、樂舞、邊疆、宗教、婚姻諸方麵的重大事情,深刻地揭露了當時腐朽的社會現象和尖銳矛盾,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首,斷為五十篇。篇無定句,句無定字,係於意,不係於文。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誌,《詩》三百之義也。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

“總而言之”至篇末,猶言無論讀者對象是什麼人(“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作詩遣詞都要做到“不為文而作”“不為作詩而作”,也就是反對那些“嘲風雪,弄花草”之類脫離實際的創作傾向,“有所為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