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民收入大幅增加,傳統投資重點——建房,再次成為農民投資的熱點。但是,由於村莊規劃嚴重滯後,村民建房無序,許多農村村莊缺乏規劃、道路破舊,雨天出行更是泥濘不堪。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致富的農民都將新房建在了村外交通方便的地方,而村內的舊房又不舍得拆除,這就造成了村內原有宅基地的閑置,到處是殘垣斷壁,汙水橫流,這種狀況不僅嚴重阻礙了農村建設,同時還引發了農村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因出行、宅基地引起的糾紛不斷增加,甚至惡化為刑事治安案件,給農村社會穩定造成了嚴重影響。由於當前我國的村莊理主要是由政府投資並實施整理的,屬於行政主導型,公眾很少能夠參與其中,因而在村莊整理過程中難免就會損害公眾的利益。為了在土地整理過程中體現公眾參與的理念,提高廣大公眾的參與意識,做好村莊整理工作,重慶市長壽區梓潼村土地整理項目中設計了公眾參與的環節。
重慶市長壽區梓潼村土地整理與新農村發展示範項目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與德國漢斯·賽德爾基金會聯合簽署的在西部地區開展的第一個合作項目,它不僅是中德兩國在土地整理與農村發展方麵的國際合作示範項目,同時將作為“中國新特區——重慶城鄉統籌綜合改革試驗”新農村建設項目的典範。重慶市梓潼村人口約3770人,麵積近4平方公裏,是重慶市長壽區八顆鎮所轄的15個村莊之一。全村土地麵積中,耕地占234公頃,森林20公頃,果樹6.67公頃。村裏的年人均收入隻有約3200元。在整個公共參與的實施過程中,從項目選址到土地整理規劃方案的確定,各個環節均有相關利益主體的共同參與,並通過共同商討後達成一致意見。
在規劃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四個問卷小組進行了連續5天的入戶座談和問卷調查,從全村近1000戶家庭中抽出約300戶作為調查對象。受訪的公眾90%是普通村民,約5%是鄉鎮領導和村民委員會成員,約4%來自農業、水利、交通、林業和城建等部門,還有約1%是當地一所小學的師生。受訪人員中男性(18~60歲)占65%,女性(18~55歲)占25%,老人(60歲以上的男性和55歲以上的女性)占9%,青少年兒童(18歲以下)占1%。
為了保障梓潼村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的順利開展,中德雙方提出通過以下途徑來更好地實現梓潼村村民參與的建議。
在中德重慶市梓潼村土地整理項目中,公眾參與的實施策略上圍繞以人為本原則,通過靈活多樣的參與方式,達到了以下效果:所有村民對項目有了初步了解,真正擁有了知情權;確保項目區村民與村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的充分溝通,克服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問題;參與主體廣泛且代表性強,基本沒有行政等級;充分發揮各界公眾力量,維護公共利益。但是,通過與德國公眾參與鄉村士地整理規劃中的體現相比較,仍然存在公眾參與範圍及深度不夠、公眾參與意識不強、法律保障不完善等問題。
因此,為了避免公眾參與成為一種程序化的練習,就必須使公眾參與貫穿在項目規劃、決策製定、工程施工的整個過程中,使其真正成為一種實質性的民主進程。特別要建立公眾參與法律保障,德國在土地法律法規(如《聯邦土地整理法》、《聯邦建築法典》、《聯邦空間規劃法》)中都明確規定鄉村土地整理規劃要有公眾的參與,沒有經過公眾討論、反饋的鄉村土地整理規劃不能取得主管部門審批。
但是我國鄉村土地整理規劃中的規劃編製、規劃決策、規劃管理之間沒有相應的法定監督合作關係,而對公眾參與鄉村土地整理規劃的程序、權力和方式等尚末製訂詳細規定,地方性的法律規章中更無章可循。在沒有法律保障情況下,公眾參與往往隻是一種自覺與自發行為,由於缺乏約束力,致使規劃編製和實施極易形成“權力做主”的局麵,並最終導致鄉村土地整理項目中糾紛不斷和不可持續。因此,公眾參與規劃必須有法律、法規、體製等一係列保證,通過製度和法律保障使公眾參與規劃的權力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