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維克 黨德強
學生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是當今高職教育的重點。國家《教育部關於製訂高職高專教學專業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對高職高專教育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在具有必備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備較快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崗位需要的實際工作能力”。國家教育部對高職教育的基本要求,指明了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和辦學方向。高職教育與本科教育不同。本科教育要求學生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工作或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解決與專業有關的理論與實際問題。高職教育側重於實踐能力的培養,著重學習應用性知識和技能,對於基礎理論不作過高要求,重視的是應用性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要求畢業後能從事本專業的技術性工作,能解決本專業範圍內的具體問題。根據高職教育的特點和要求,對高職法律專業來說,學生應著重學習法律應用性知識,掌握從事法律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技能,應具有服務政法工作需要的實際工作能力。
一、法律高職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與高職教育的要求存在著差距――培養學生實際工作能力的迫切性
教學中發現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存在著許多問題,它會影響學生未來的實際工作。這種狀況不符合高職教育的基本要求。
(一)課堂筆記記錄速度慢,一部分人筆記潦草
製作筆錄是法律工作者的一項重要工作,作好筆錄是法律工作者應具有的基本技能。法律高職學生在政法部門工作,大多都要從事筆錄工作。文字記錄速度慢、字體潦草會直接影響偵查、檢察、審判、獄政、律師、公證及其他法律工作。我國法院實行書記員聘任製,筆錄是書記員的一項重要工作,筆錄作不好,怎麼去應聘上崗,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
(二)文字表達能力不強
學生完成的作業、社會調查報告、論文及考試答題的卷麵上,常可發現許多學生文字表達出現錯誤,有的錯誤還較為嚴重。文字表達能力及寫作水平對法律工作者極為重要,製作法律文書,要求文字嚴謹、語義精準。從事法律工作,當文字表達不準確,製作的法律文書出現歧義或錯誤,就會給實際工作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即使學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文字功力不夠,則難以成為符合政法工作需要的合格人才。
(三)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強
高職學生重在學以致用。法律專業重在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從課堂討論、回答問題看,一些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強。學生考試卷麵錯誤主要出在判斷題、案例分析題,這同樣反映了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較差。具有較強的思辨能力,較快且正確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是法律工作者應有的起碼的職業素質。如果解決不好這方麵的問題,就難以勝任實際工作。
(四)模擬法庭學生自己動手的主動性不夠
模擬法庭是法律高職學生很好的教學實踐活動。舉辦模擬法庭發現學生不善於自己動手。選擇整理案例、組織教材、編定程序、演練開庭等大多由教師包辦。教師不到場,學生自己難以進行排練。教師成為模擬法庭的編劇和導演。該問題,一方麵反映出學生綜合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不夠,另一方麵反映出學生缺乏法律工作的實際能力。
二、法律高職教育,教學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培養學生實際工作能力進行教改的必要性
學生在實際操作能力上的不足,折射出我們的教育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從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出發,我們應對法律高職教育的專業設置、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進行必要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