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息:發病後10~14天須嚴格臥床休息,並解除焦慮與恐懼,特別是最初一周,一切日常生活全由護理人員幫助進行。以減少病人體力活動和心髒負荷。注意保持安靜,減少探視,防止不良刺激。
(2)吸氧:持續吸氧每分鍾3~5升,對緩解疼痛、糾正心功能不全及休克、防治心律失常、保護缺血心肌極為重要。
(3)監護:人住病房3~5天,持續監護心電、血壓、呼吸、血氧飽和度。監護的重點是心律失常、血壓和心功能變化情況。
(4)解除疼痛:根據醫囑應用嗎啡類鎮痛劑,因為劇烈胸痛是促使休克和心律失常發生的因素之一,必須盡速解除。
(5)飲食:給予必需的熱量和營養,但不宜進食過飽,少量多餐,給予易消化的流質或半流質,並應給低鈉、低脂肪、產氣少的食物。
(6)防止便秘:大便保持通暢,避免用力;便秘者給予石蠟油、開塞露或其他緩瀉劑。
(7)恢複期及以後的處理:
①一般病人在第10天至2周後開始在床上或床旁椅上起坐,每次20~30分鍾。
②從3~4周起可在室內緩步走動。
③住院6周後,如病情穩定,體力恢複,可考慮出院。
④無心功能不全或頻繁心絞痛發作,在經過2~4個月的一般體力鍛煉後,可恢複工作。但要避免精神緊張及過重的體力勞動。
⑤定期隨診、複查,注意控製高血壓及防治心功能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