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才應遵循的“四不原則”
我們黨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在總結曆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形成了正確考察和選用幹部的基本原則,這就是全麵地、曆史地、發展地識別人才。所謂全麵選才,就是對人才的德、識、才、學、體優點和缺點作全麵的考察,並在此基礎上進行選用。要正確全麵的選才,必須遵循“四不原則”。
(一)不拘一格的原則
選拔人才要不拘一格。在以往的人才選拔中,往往受到一些條條框框的限製,不管哪個朝代,都有埋沒人才的現象。那些傳統的,形成了一定模式的東西常常束縛人們的頭腦,隻有解放思想,才能選出人才。
從公元 203 年至 217 年這 14 年中,曹操曾連續頒發了四道“求賢令”。他要求主管選拔人才的官吏,不要管出身貴賤,也不要求全責備,隻要有某方麵才幹,就要揚長避短,量才錄用。曹操最先發出的求賢令是借鑒春秋時期齊國名相管仲的主張:讓有才能的人做官獲得俸祿,君主就有權威;對士兵們論功行賞,他們作戰就不怕死。這兩個原則在全國實行,國家就會興旺。他覺得,那種認為軍吏們雖有功勞和才能,但出身達不到理想標準的就不加任用的主張,就像從竹管裏看老虎那樣片麵。這種求全責備的用人做法,勢必埋沒許多可用人才。正是本著這種觀點,他多方收用了各種人才,為他早期立業,獲得頗多收益。公元208年,他再次頒布“求賢令”,重申了他選人用人的標準,表達他廣求賢才的深切願望。他在這個求賢令中說:自古以來,各朝的開國皇帝與中興的君主,都是得到賢才的幫助才治理好國家。而他們所得到的賢才,卻往往出於鄉野裏巷,這絕非僥幸之遇,而是廣為求索的結果。他認為,現在天下尚未平定,正是急需賢才的時候。他再次強調,選才絕不能求全責備。他指出,當年齊桓公如果用人苛刻,就不可能稱霸於世,因為輔佐他建立霸業的名相管仲,就是當年曾要射殺他的仇人。他向眾官部屬發出呼問:現在天下難道就沒有身穿布衣,胸懷大誌,而在渭水之濱釣魚的薑太公嗎?又難道沒有身負汙名卻很有才能,而未被魏無知發現的陳平嗎?其求賢若渴之情,躍然紙上。公元214年,曹操又頒布了 《取士毋廢偏短令》,更加明確地指出:有良好品德的人,未必能有所作為;有所作為的,也未必有良好的品行。陳平、蘇秦都有他們的不足,但陳平能輔佐漢高祖建立漢業,蘇秦能救援弱小的燕國。由此說來,有才能的人,雖有不足,也不能偏廢不用。公元217 年另一道 《舉賢勿拘品行令》,再次重申選材要不計其出身、要不計微小過錯。他認為,現在天下肯定還有許多賢才被埋沒於民間,各地各部門官吏要把知道的都舉薦上來,不可遺漏。曹操廣招賢能,唯才是舉的用人方針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增強了魏國力量。
(二)不任人唯親的原則
任人唯賢還是任人唯親,是兩條根本對立的用人路線。任人唯賢,要求選用人才必須從事業的需要出發,堅持德才兼備標準,不計較個人私利和恩怨,不搞遠近親疏和人身依附。任人唯親則恰恰相反,它以個人私利為出發點,是以人劃線,講人情、搞宗派、拉關係、結私黨。任人唯賢是造就人才、開拓人才、興旺事業的正確的用人路線,任人唯親則是壓抑人才、摧殘人才、耽誤事業的錯誤的選人路線。我們黨在用人上一貫主張大公無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正確執行任人唯賢原則,就要破除“四唯”即“唯親”、“唯賢”、“唯順”和“唯全”的錯誤觀念,隻有如此,才能做到及時地發現人才而不埋沒人才,合理地使用人才而不浪費人才,發揮人才的最佳效益。
呂蒙正是北宋河南人,公元977年考中進士,名列第一,宋太宗、真宗時曾三度為相。他為人率直忠誠,不徇私情,在眾臣中享有極高的威望。宋代選官,父貴子蔭是很平常的事,盧多遜當宰相時,他的兒子被授為員外郎。呂蒙正當宰相後,朝廷也要提拔他的兒子為員外郎,呂蒙正堅決回絕,並就此事專門給宋太宗上了道奏章說:“臣科甲及第,才授九品官,何況天下有很多有才之人,老死在岩穴,不能為國效力;臣的兒子剛剛出自繈褓,就授此恩蔭,實在是不公道,最多像我當年那樣,授以九品官。”從此,宰相的兒子隻授九品官便成了“定製”。後來,宋真宗即位,仍委任呂蒙正為宰相。宋真宗朝拜永熙陵(即太宗陵墓),封禪泰山,路過洛陽,兩次駕幸呂蒙正府第並賞賜很多東西。為了進一步表示對呂蒙正的敬重,宋真宗對呂蒙正說:“卿的兒子哪個可以任用?”呂蒙正回答說:“愚臣之子都不可用,倒是有個侄子叫呂夷簡,現任潁州當官,是個將相之材。”後來,呂夷簡果然被宋真宗召見,委以宰相重任,成了宋代名臣。景德二年,呂蒙正上表請求回洛陽,宋真宗再次想把呂蒙正兩個兒子召到朝廷當官,呂蒙正還是不答應,說:“多謝陛下關照,息兵少財,是我們國家良治久安的基本方略,願陛下以天下百姓為重,不要因為我的地位顯貴,就召他們到朝廷做官。”宋真宗采納了呂蒙正的意見。呂蒙正作為北宋名臣,其智識謀略是很傑出的,而其知人善任,尤其是用人不偏私的卓識、胸襟,更堪稱一代典範。
(三)不以偏概全的原則
不以偏概全的原則要求看人才要綜合地看,立體地看,交叉地看,全麵地看,發展地看,不能一葉蔽目,不見泰山。如果在選才上以偏概全,以點遮麵,往往造成許多失誤。《史記· 廉頗藺相如傳》 記載:趙括善於紙上談兵,講起用兵之道來誇誇其談。趙王看他能說會道,誤以為他真會用兵,於是不聽別人的規勸啟用他帶兵出征,結果被秦軍打得落花流水。這一例子告訴我們,一個人掌握的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並不是一回事。趙括的長處是理論上擅長談論用兵,如用在軍事學院講課,是個好教員。但趙王以點帶麵,讓其帶兵打仗,失敗自然難免。做到這一點還要發展地看人,因為人才的成長有一個發展、變化過程。古語說,士別三日,當刮目相視,就是說人是在不斷變化的。隨著社會實踐的發展、變化,人才的德、識、才、學、體也在不斷地發展、變化,作為領導者必須以發展的觀點,從動態中考察人才。
(四)不以短遮長的原則
俗話說:“寸有所長,尺有所短”。人才也是如此,有其長處必有其短處。如果我們在識才時隻注意某一點或某一側麵的不足之處,並由此做出片麵結論,這是不可取的。眾所周知,孔雀開屏是非常美麗的,倘如我們不是從正麵看,而是跑到孔雀後麵去看,並由此斷言孔雀是醜陋的,那就有失公正了。要曆史地看人,不能隻看一個人的一時一事,而要看一個人的全部曆史和全部工作。人才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下,人的本質屬性之一就是人的社會性,每個人身上都會烙下一定社會時代的烙印。因此,領導在選用人才時必須堅持曆史的觀點,對人才進行曆史的分析,包括考察人才生活的社會環境、社會關係、社會經曆、工作表現等,通過對人才的曆史考察和曆史分析,了解幹部成長的全過程,從而作出基本的評價。從曆史角度選才,能比較準確地發現一個人的長處與短處。這是因為人的思想作風和行為有連續性和一貫性,其長處與短處都會自覺不自覺地表現出來,尤其在曆史的關鍵時刻,會表現得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