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中很少有人能說,我在工作中發揮出了我一切潛力。愛迪生很信仰努力工作對成功的重要意義,他有一句名言:“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奮。”一些人比別人工作或學習更努力,其結果往往是,具有較低能力的人比天賦較高的人幹得更出色。由此可見,一個人的工作成果不隻取決於其才能,還取決於激勵作用。受到激勵的人會比未受到激勵的人做出更多的努力。
一、激勵的概念
什麼叫激勵?激勵對於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含義。對一些人來說,激勵是一種動力,對另一些人來說,激勵是一種心理上的支持或者為自己樹立起榜樣。激勵是一種抽象的東西,所以當我們試圖解釋它的含義及應用時,總會有些困難。通過觀察激勵所導致的行為,人們已經提出了許多關於激勵的假說。在這些假說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形成了一些對激勵的定義。弗魯姆把激勵定義為對個人及低層組織就其自願行為所作的選擇進行控製的過程。
激勵是誘導人們按照預期的行動方案進行活動的行為。這些活動可能對被激勵者有利,也可能對激勵者有利,也可能對兩者都有利。
我們來看一些關於激勵的定義。佐德克和布拉德認為,激勵是朝某一特定目標行動的傾向。愛金森認為,激勵是對方向、活力和行為持久性的直接影響。蓋勒曼認為,激勵引導人們朝著某些目標行動,並花費一些精力去實現這些目標。沙托認為,激勵是“被人們所感知的從而導致人們朝著某個特定的方向或者為完成某個目標而采取行動的驅動力和緊張狀態”。我們還可以列出一些定義,但多數定義似乎都強調了同樣的內容——一種驅動力或者誘發力。我們把激勵定義為:激勵就是創設滿足下屬各種需要的條件,激發下屬的工作動機,使之產生實現組織目標的特定行為過程。當我們講到一個管理者激勵了他的下屬,實際上是指他滿足了下屬的動機和願望,並引導他們按所要求的方法去行動。用通俗一點的話來說,激勵就是調動人的積極性。正如李· 艾科卡所說:管理實際上就是調動人的積極性。
我們在理解激勵的含義時應把握以下幾個要點:(1)激勵的出發點是滿足下屬的各種需要;(2)激勵必須貫穿於下屬工作的全過程;(3)激勵過程是各種激勵手段綜合運用的過程;(4)信息溝通需要貫穿於激勵過程的始終;(5)激勵的最終目的是要組織目標與個人目標的統一。
二、激勵的類型
激勵是一個複雜的概念,人們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來認識它。最簡單的可分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情感激勵三種。當然還可以從別的角度分類。從現有的各種激勵理論來看,一般可從三個角度來認識激勵:一是以需要為激勵的基礎;二是以信息加工和決策為研究激勵的方法;三是通過建立目標來進行激勵。每一種思想都帶來一種獨特的管理方式。這三種方式都有助於我們理解人們的行為,有助於有效地提高行為管理的能力。
(一)激勵的需求理論
激勵的需求最先解釋了什麼叫激勵,它著眼於探討行為掩蓋著的秘密。它揭示了人們的行為根源在於存在著需求,而需求有層次之分。了解哪些需求對於人們是最重要的,有助於我們搞清楚人們的動機,以及哪些報酬對於人們最具有激勵作用。例如,搞清下屬的某些需要(如成就需要、權力需要)可以使工作安排更加有效,使那些具有管理潛力的人員得到適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