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色錯位 事必躬親
領導者在企業經營中處於至關重要的地位。企業經營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領導者角色的發揮。領導者應該定位好自己的角色。領導者扮演了正確的執行角色,執行才能成功,企業發展戰略才能變成現實,企業才會進入穩健、快速發展期;否則,即使領導者製定了非常明確的戰略目標(事實上,大部分企業都能做到這一點),甚至在執行過程中完成了自己的職責,企業仍然會缺乏執行力,甚至導致最終的失敗。用一句不太恰當的話形容領導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那就是“成也領導,敗也領導”!
但是,在有的領導者身上存在“角色錯位和事必躬親”的普遍現象。領導人的事必躬親,過多地插手日常工作常常就是角色錯位的表現。管理大師彼德· 杜拉克有一個觀點很好:“有成效的管理者要知道他們的時間花在什麼地方。有成效的管理者要把精力集中在少數主要領域。”這是值得領導人借鑒的。
事必躬親的工作方法,曆來爭議很大。有人認為事必躬親一詞應是褒義詞,並常常用來形容和讚美領導幹部作風深入,工作紮實,敬業精神強;而有人則認為它是地地道道的貶義詞,隻能用它形容一些領導幹部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大小事情由自己包攬,結果抓了小事誤了大事,自己忙得團團轉,下屬卻閑著沒事幹,這樣不僅得不到大家的肯定,反而還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長期下去隻會使部門的工作受到影響。
從事情的分內與分外的角度看,對於領導分內的事,若他全力以赴親自去做,而且努力做好,這種事必躬親不但無可非議,而且要大力提倡。這是一個領導者勤奮紮實,敬業愛崗,以身作則的表現。反之,如果對領導者分內的事一拖再拖,沒有特殊情況也讓下屬去辦,反倒給人以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拖遝懶散的印象。對領導者分外的事情如果樣樣親自到場,不但起不到好的作用,反而會事倍功半,讓下屬無所適從,認為領導者對自己不信任,嚴重影響下屬的積極性。如果事情幹得好,因為你是領導,幹好理所當然;如果幹得不好,下屬會私下議論,甚至說風涼話、看笑話。領導者如果對分外的事情事必躬親,同時會在單位形成一人說了算的局麵,容易使班子內部產生矛盾,也會挫傷班子其他成員的積極性,不利於班子整體功能的發揮。
從事情的大小看,如果是涉及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和單位的重大事情,領導者事必躬親,就值得肯定,因為這不僅是職務和角色的要求,也是工作的需要。若不躬親,則是領導失職。一個稱職的領導者能從全局的高度看問題,因而考慮、處理問題會更加全麵深刻,特別是對某些棘手問題的處理和重大任務的執行中,也應身先士卒。如在救災搶險和處理重大事故時,領導若能在第一線,就會在群眾中起到強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激發群眾勇往直前的勇氣和決心。對單位一些日常的瑣碎事務事必躬親,不僅不利於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而且會使領導者精力疲憊。就曆史事例看,三國蜀漢丞相諸葛亮事必躬親,積勞成疾,結果功業未成,英年早逝;明末皇帝崇禎對大臣多猜多疑,事必躬親,結果眾叛親離,自縊身亡。曆史的經驗與教訓值得借鑒。
一名領導幹部在單位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事必躬親的工作方法,把握好“躬親”的尺度。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三點:一是把握定位。認清自己在班子成員中的位置,有哪些方麵的工作必須由自己親自去做,從而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大膽完成自己分內的工作。二是要善於識事。該“親自”的不推諉,不該“親自”的別亂插手,決不能失職和瀆職。三是要講究時間和精力的許可。對自己分內的事,凡在時間和精力允許的情況下親自去處理,若時間和精力有限,則可交給能力較強的下屬代替自己去做,但注意把任務和授權的範圍及委托理由交代清楚。對於分外的工作,可放手讓下屬做,以充分調動下屬的積極性。
總之,在實際工作中,領導幹部要運用正確的工作方法,處理好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關係,抓住解決問題的關鍵步驟,努力在工作中展示自己的領導藝術,才會將部門的工作搞得有聲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