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那位老板用對待組長的態度對待那位技師,那位技師在一氣之下,也許拍拍屁股不幹了。同樣地,用對待技師的態度對待那位組長,他不但不會認為對他客氣、尊重,反而會認為在跟他鬧“虛套”,不夠親切。
總而言之,一個領導在處理問題時,寬嚴得宜,才能相輔相成,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有功則獎,有過則罰
賞罰必須遵循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公平公正,有功則獎,有過則罰。如果一些有功的員工犯了錯,就對其手下留情,久而久之管理者就會失去威信,並使整個團隊失去戰鬥力。
張愛萍將軍治軍賞罰分明,而且嚴於律己。抗日戰爭時期,將軍任新四軍三師副師長。有一次全師會操,因為與師長黃克誠談話,張愛萍遲到了4分鍾。會操結束之後,將軍當眾宣布道:“副師長張愛萍同誌遲到4分鍾,罰站10分鍾。各單位自行帶回,張愛萍原地罰站。”全場官兵無不為之感動,場上馬上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王震將軍在建設新疆的時候,有一次去石河子察看地形,餓得饑腸轆轆,幾乎走不動路了,於是走進兵團一個連隊的夥房裏。正巧連隊改善夥食,他端了一碗肉,抓起個饅頭就吃。連隊炊事員一看就急了,抄起一根木棍就打在王震的胳膊上。後來當得知被打者就是司令員時,炊事員嚇壞了。而對這種情況,王震先是表揚了炊事員責任心強,是一個合格的好戰士;後是批評炊事員打人不對,並勸告年輕氣盛的他遇事不要那麼急躁。
從現代管理科學的角度來講,賞罰之所以是管理團隊的有效手段,就在於它的公正性。因此,懲罰要鐵麵無私、六親不認,獎勵更要實事求是、論功行賞。如果失去了公平性,會讓小人得誌、有功者寒心,會極大地損害團隊的戰鬥力以及領導者自身的威信。
作為企業的管理者,隻有切實做到有功勞的一定要獎賞,有過失的一定要懲罰,團體的紀律才能獲得有效的維護,團體中的每一個人也才能盡心盡力地去工作。相反,沒有做到有功必賞、有過必罰,任何人都放心大膽地胡作非為,那麼整個團隊紀律及秩序都將會遭到破壞,整個團隊就會失去戰鬥力。
抗日戰爭爆發不久,陝甘寧邊區發生了一件轟動一時的惡性案件。抗日軍政大學第六隊隊長黃克功為了逼婚,殺害了年僅16歲的陝北公學的女學生劉茜。
黃克功少年參加紅軍,經曆過艱苦卓絕的井岡山鬥爭和二萬五千裏長征。負過傷、流過血,還曾經帶領一個營消滅了敵人一個團。為此,很多人動了惻隱之心,認為黃克功既是功臣,又是戰將,應該讓他戴罪殺敵,將功贖罪。
毛澤東在得到消息後,久久沒有說一句話。他一邊抽煙、一邊踱步,足足有三個小時……然後,他給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此案的審判長雷經天寫了一封信,表示必須處死黃克功,並要求在宣讀判決時宣讀這封信。
毛澤東在信中寫道:“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
要將從井岡山就跟隨自己幹革命的紅小鬼送上斷頭台,毛澤東當然心痛。因此,寫完信後禁不住當眾淚流滿麵。
善用賞罰是軍隊管理中“礪士”的一種藝術。賞和罰,是古今中外將帥治軍的兩個重要的手段。古代軍事家說:“善治軍者,賞罰有信。賞不避小,罰不避大。”中國軍事史上,宋代的嶽家軍、明代的戚家軍,都是由於賞罰嚴明,才使得部隊不畏強敵,勇敢善戰的。
三國時期,蜀漢宰相諸葛亮命令馬謖率領精兵防守街亭要塞,和北方的強敵魏國對峙。後來,馬謖因為輕率出兵會戰,結果導致嚴重的失誤,不僅街亭失守,蜀軍還差點兒全軍覆沒。幸好諸葛亮唱了一出空城計才轉危為安。
依照軍法,馬謖因違抗軍令而導致失敗,應處斬刑。但馬謖是諸葛亮一生中最喜愛的部將,殺了他諸葛亮是非常不忍心的。可是,諸葛亮心裏十分清楚,馬謖所犯的過失已經嚴重到動搖蜀漢根基的地步,如果處理不當,不僅民心士氣無法維持,自己也會失去威信,將來也無法帶兵了。於是,諸葛亮痛下決心,揮淚把馬謖斬首示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