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創辦合夥企業開始發家致富(1 / 2)

我將像經營自己的錢一樣經營這個公司。我會承擔相應的損失,也應該獲得我相應的利潤。我不會告訴你們我是怎樣經營的……我對自己合夥公司的經營理念來自於為本·格雷厄姆工作的經曆。我從他的經營模式中得到一些啟發。我隻是對其中某些事情做了變動,但這個經營模式不是我最先想到的。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巴菲特真正的創業起步是從格雷厄姆·紐曼公司解散回家後,自己創辦合夥公司巴菲特有限公司開始的。1965年,巴菲特通過巴菲特有限公司控股伯克希爾公司,就更是這種方式的高級版了。

當然,巴菲特有限公司成立早期的創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當時有許多合夥人拒絕和巴菲特進行任何合作。

1956年,巴菲特從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回家後經常有朋友向他詢問股票投資方麵的事,於是他從中得到啟發,幹脆成立了一家巴菲特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5100美元,其中100美元是他象征性投入的。

1956年5月1日,巴菲特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當時他隻有25歲。他表示,他會像對待自己的公司那樣經營好這家公司;他會承擔相應的損失,但也希望能得到應得報酬。當時的分配方案是,巴菲特作為公司經理有權分得盈利額的25%,所有投資者隻享受投資成本6%的年末分紅。容易看出,隻要經營得好,巴菲特的投資收益非常可觀。

巴菲特並不希望別人了解他是怎樣經營的。也就是說,其他合夥人都是有限股東,不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指手畫腳,甚至在經營管理方麵沒有任何發言權。

很顯然,他的這種做法得不到別人認同。在別人看來,這個所謂的合夥公司連個辦公室也沒有,隻是在他的房間過道裏辦公。既沒有秘書也沒有計算器,再加上所做的生意又是人們不怎麼明白的股票投資,還有更重要的是他還不許別人插手他是如何經營管理的……麵對這一切,所有人都不放心把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交給他管理是很自然的。

後來被巴菲特視為傑出明星經理人的可口可樂公司總裁、華盛頓郵報公司董事、麥當勞公司董事的唐·基奧就是這樣一個人。

巴菲特和唐·基奧家住得很近,穿過一條馬路就到。當時的唐·基奧是一家咖啡廳主管,整天辛辛苦苦工作,有一點積蓄。

唐·基奧回憶說,年輕的巴菲特有3個孩子。在別人眼裏,他整天在家裏無所事事,穿著一件T恤,捧著一本書,誰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忙什麼,隻知道他的最大愛好就是在家裏和孩子們一起玩模型火車。

有一次,巴菲特主動提出要幫他進行投資,隻要他投入5000美元就行了。唐·基奧和妻子認真討論過這件事,但最終拒絕了。他們夫妻倆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就是為了眼下的5個孩子生活得好一些,兩人實在搞不清巴菲特整天在家裏靠什麼來維持生活,又怎麼可能隨隨便便就給他5000美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