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創辦合夥企業開始發家致富(2 / 2)

當然,話說回來,如果唐·基奧當初真的在巴菲特那裏投資了5000美元,那麼晚年就有足夠的錢實現他當初“買下一所大學”的理想了。

另外有一次,巴菲特請求奧瑪哈的一位商人投資1萬美元,這位商人對他妻子說,他很想在巴菲特那裏投資1萬美元。妻子告訴他說,可是家裏根本拿不出這筆錢呀。商人說,這沒關係,沒有錢可以去借。妻子死活不同意,所以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

多少年過去後,這對夫妻的兒子說,很遺憾當年父母沒有在巴菲特那裏投資,從而錯失了成為百萬富翁的機會。後來這對夫妻一生都在辛辛苦苦地工作,勉強能夠維持生機。

當然,也有不少人與唐·基奧的做法相反。他們基於對巴菲特的信任,心甘情願地把資金交給巴菲特去獨自打理,在巴菲特不斷壯大自己事業的同時,也旱澇保收地從中獲取豐厚回報。

1956年夏天,格雷厄姆一位擔任大學校長、物理學教授的朋友荷馬·道奇,聽說巴菲特成立了一家合夥公司後,獨自驅車1500英裏前往奧瑪哈,希望25歲的巴菲特能夠代他管理全部家庭財產。

巴菲特後來在接受《財富》雜誌采訪時回憶說,荷馬·道奇教授告訴他說,希望兩人能夠單獨成立一家合夥公司,幫助他來管理這些財產。然後,就把自己帶來的12萬美元交給了巴菲特。

於是,巴菲特和荷馬·道奇教授及其妻子、孩子、孫子們一起成立了一家合夥公司,這是巴菲特成立的第一家家族圈以外的合夥企業。而在此以前,巴菲特有限公司一共有8位合夥人,除巴菲特外,有4位是他的家庭成員分別是姐姐、姐夫、姑姑、嶽父;另外3位是好朋友。他們每人至少投入5000美元,這是巴菲特要求的最低投資門檻。

1983年荷馬·道奇教授去世,這時候他投資的12萬美元已經增值到幾千萬美元。為了報答巴菲特,荷馬·道奇的兒子把自己買下後收藏的價值2000萬美元的藝術品全部捐贈給一所大學,並且把這些藝術品命名為“巴菲特收藏品”。

另一位名叫勞倫斯·特奇的人,20世紀60年代早期幹脆直接寄了一張30萬美元的支票給巴菲特,附在上麵的那張便條上寫著這樣一句話:“把我算做你的合夥人。”

勞倫斯·特奇並不是錢多得用不了、又懶得自己理財的人,這完全是出於對巴菲特的信任,他後來擔任諾斯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主席。

[啟示錄]

巴菲特真正的發家致富是從成立合夥企業巴菲特有限公司開始的。由於經營有方,並且巴菲特個人能夠從中分得盈利總額的1/4,企業做得越大他的個人財富也就積累得越快,這種方式可謂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