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與可轉換特別股的轉換(1 / 2)

每一個案子我們都有權選擇維持原來以固定收益證券為主的特別股形式或是將它們轉換成普通股,剛開始它們的價值主要來自於固定收益證券的特質,至於其所附帶的轉換權利隻不過具有加分的作用而已。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發行可轉換特別股與普通股之間的轉換,能夠給購並案例加分。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5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伯克希爾公司購並每一家企業時都可以選擇以固定收益為主的特別股方式,也可以把這種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這種轉換權利起到一種加分作用。

他舉例說,伯克希爾公司1987年至1991年間共取得5種可轉換特別股,其中通過籌募資金所取得的美國運通公司Percs,實際上就是普通股的修訂版,在伯克希爾公司購並該公司3年後已經自動轉為美國運通公司的普通股。而上述提到的5種可轉換特別股,隻要伯克希爾公司需要,都可以轉換成普通股。當然,這兩者之間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當年在買進這些可轉換股票時,巴菲特就預言它們的回報率會高於固定收益證券。事實證明,結果大大超過預期。究其原因在於,其中有一起購並案例的投資回報率特別高,這使得巴菲特以前所說的“特別股一定不會讓我們賠錢”這句話大放異彩。

巴菲特這裏所說的這起案例,是指吉列公司特別股。1989年,伯克希爾公司投資6億美元購買吉列公司可轉換特別股,之後又轉換成4800萬股吉列公司普通股(股票分拆後)。事後看來巴菲特簡直是犯了一個“大錯誤”,因為當時他既可以用這6億美元購買特別股,也可以直接購買6000萬股普通股的。當時吉列公司的股票價格是每股10.5美元,從實際情況看,巴菲特應該能夠拿到5%的價格折扣。更不用說,如果巴菲特直接購買普通股,吉列公司的管理層可能會更樂於接受。

然而鬼使神差,巴菲特還是購買了吉列公司可轉換特別股。雖然伯克希爾公司可以因此在兩年內收到7000萬美元的特別股股息(如果購買的是普通股,就拿不到這些特別股股息了),可實際情況是,如果當初直接投資普通股,伯克希爾公司在截止1995年末時將可多得到6.25億美元收益,兩者竟然相差5.55億美元。

不過即使如此,伯克希爾公司也是獲利頗豐的。截至1997年末,伯克希爾公司1989年投資吉列公司的6億美元已經增值到48億美元。與此相類似的另一項可轉換特別股投資是伯克希爾公司1991年投入第一帝國銀行的0.4億美元,這時候也已經增值到了2.36億美元!

所以,就難怪巴菲特對可轉換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情有獨鍾了。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當時伯克希爾公司還購買了一家冠軍國際造紙公司(Champion)的特別股。協議規定,冠軍國際造紙公司可以用115%的價格贖回伯克希爾公司所持有的這些特別股,所以巴菲特一聽見該公司準備贖回這些特別股時,就趕快於1995年8月在該公司即將有權贖回的前夕,搶先一步申請轉為普通股。如此一來,伯克希爾公司不僅能夠從中獲得6年持有期間的特別股股息,而且還有19%的稅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