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企業時就有長期持有準備(1 / 2)

伯克希爾購並了幾項重要的新事業,其產業競爭力在各自業界均堪稱數一數二,並由優秀的經理人所管理。這些特點是我們“進入”策略決定關鍵的兩隻腳,至於合理的價格則是第三隻腳。不過,不同於一般融資購並者及私人投資銀行,我們並沒有所謂的“退出”策略。在買進以後,我們就把它們好好地放著,這也是為何伯克希爾往往成為許多賣方及其經理人心目中的首選,有時甚至是唯一選擇。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伯克希爾公司收購企業的一條既定原則是長期持股,這不僅贏得了許多賣主的特別青睞,有的甚至還因此把它作為唯一選擇。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2002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當年伯克希爾公司又購並了幾項重要事業。與其他同行不同的是,伯克希爾公司購並這些企業後並沒有所謂的“退出”策略,買進這些企業後就會把它們好好地經營。也正因如此,伯克希爾公司往往成為許多賣方心目中的首選對象,有時甚至是唯一選擇。

從這一點上看,伯克希爾公司在選擇購並對象時是特別謹慎的。巴菲特說,伯克希爾公司在購並這些企業時的“進入”策略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其產業競爭力要在本行業數一數二,二是具備優秀的公司管理層,三是購買價格合理。不用說,如果真正符合這三個條件,那麼這樣的購並對象也是其他人心目中最理想的事業、非常值得長期持有了。

巴菲特曾經給一位有意出售家族企業的經理人寫過一封信,詳細闡述了伯克希爾公司收購企業的原則和做法。

他在這封信中說,如果你要和伯克希爾公司一起做生意,那麼伯克希爾公司會用現金來支付你的報酬,你的企業資產既不會被中間商刮掉一層,也不可能被伯克希爾公司當作銀行借款的抵押品。與此同時,伯克希爾公司也不會隨隨便便就宣布說退出“不玩”了,或者提出其他什麼亂七八糟的要求;更不可能出現像有些企業那樣換了一批經理人就對前任所作的承諾不認賬,或者公司總裁遺憾地對你說是董事會要求他這樣做的、他其實也沒有辦法之類的糟糕情形。

末了,巴菲特還幽默地提醒賣方說,購並交易完成後你不會比原來更富有,因為這種交易隻會讓你的財富形式發生改變,實際金額不一定會有變化,並且經營大權仍然掌握在你手裏。雖然你原來資產的大部分或全部會變成現金,但總體上看這不能說你已經變得更富有了。

而實際上呢,任何人都聽得出,巴菲特這裏所說的“不會讓你變得更富有”、而隻是“財富形式發生了改變”,恰好是許多賣主希望的。由於他們出售企業往往不是因為沒有錢(他們已經非常富有甚至富可敵國了),他們更在乎的是企業今後有一個可靠的人接手,以確保這項事業千秋萬代地經營下去。而所有這些,也都是伯克希爾公司所希望的、能夠做到的。兩者一拍即合,就有了巴菲特的長期持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