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交互的人性等級雖然精致,而且巴特勒本人也為構造該理論付出了大量努力,但該理論仍在許多地方表現出了或多或少的模糊與自相矛盾之處,為此不同的解釋者提出了各種解釋。這些不同的級別間的關係因此也就並非完全清楚,下麵具體介紹巴特勒倫理學體係中的三種不同層次。

特殊的激情與自愛

處於最底層的是衝動、激情和欲望,它們是朝向外在對象的直接而簡單的人性,不管被獲得的途徑方法是什麼。第一層次是巴特勒人性論中最模糊的部分,一些解釋者甚至不提及這一方麵。特殊衝動的清單有嗜好、食欲、性的欲望、憤怒、嫉妒、恐懼等。這些各不相同的欲望追求著互不相同的特殊目的,重要的是,他並沒有想從道德心理學上區分激情、欲望與情感,但這三者卻在上述衝動中各有所代表,而且它們所付諸的對象是不同的。對巴特勒來說,這些非常不同的欲望事實上處於同一個級別之上,它們典型地構成了非道德內容,以作為巴特勒真正想在後續提出他心目中道德內容的對照和鋪墊。

這些特殊衝動相比於更高級別的人性有著重要差別,它們是從原始本能的角度非常自然地出現的,沒有經過反思與預先構想。由於這個原因,也就不存在對這些特殊衝動的有意識控製,因為它們本來就在自身屬性上不屬於理性控製的範圍。巴特勒所設想的人性原始層次是溫和的,即使在論及惡的時候,也僅指出了一些溫和的惡的天性,而沒有看到一些真正的惡,這促使他更加認為這個部分是一個不值得更多談到的部分。此外,巴特勒認為除了考慮到自身外,幾乎任何特殊衝動的對象都是外在的,當欲求某物時,人們想到的並不是這種欲望將帶來的效果,而更是一種自發自然的需要。由於存在諸如外在對象是否總能被找到等疑問,人們似乎在同意這一觀點上具有某些困難。巴特勒並未更細致地劃分如當下衝動與持續衝動等不同的欲望狀態,這也帶來了問題。

愛好包含著發展為利己與利他的可能。根據對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不同指向,愛好可以發展為利己主義的自愛與利他主義的仁愛兩種更高級別的原則。其中,愛好與仁愛的關係是需要介紹的第一個關係。巴特勒鮮明地指出在愛好和自愛之間不存在分歧。心理利己主義的自愛被巴特勒典型地稱為冷酷的自愛、冷靜和合理的考慮、合理的自愛等等,自愛可以被視為一種特殊的愛好,雖然與愛好在某些特征上一致,但自愛是屬於更高層次的原則。

與其他一般特殊愛好不同,心理利己主義的自愛具有對達成目標的仔細考慮。它的目的是個人的長遠福利,為此甚至可能做出短時間內違反愛好的行為。自愛的更強大的動力使其自然權威超過了愛好,並要求特殊衝動構成的愛好對其的服從。另一方麵,愛好的行動也促成了自愛的目的達成。在這裏,巴特勒激烈反駁霍布斯式的利己主義,霍布斯將利己主義的自愛視為人性和道德的最終根源,人們追求任何事物都是為了最終滿足自己的利益。巴特勒雖然給自愛以極高的地位,甚至認為恰當自愛指引下的人生是完滿的,但他仍然未將自愛看作道德的根本。除了積極的人性觀這樣的原因,巴特勒之所以承認自愛,是因為他看到了利己主義倫理學所具有的合理性,但他也認為,自愛雖然可以在良心的伴隨下構成美好的道德價值,但它並不是道德內容中的真正閃光點。在比自愛更高的原則中,仁愛占據著重要地位。

仁愛

巴特勒對仁愛的論述比自愛清晰一些,但仁愛仍然是模糊的。在一些地方仁愛被解釋為特殊感情的一種,另一些地方則被解釋為普遍原則。仁愛基於同情論,由於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吸引原則,例如共同在土地上生活、結識等原因,人們的內感覺是可以相應的,痛苦、恥辱和愛慕對象都是可以被共同地感受到的(28)。仁愛不像自愛原則那麼強大,是人類天性中一種較弱的原則,但巴特勒反複強調仁愛在人類天性中存在的真實性。仁愛和同情的例子可能是相當隱秘地存在著的,但它們的確存在,而且表現出了巨大的道德價值。

就像為了每個人自己的生活健康的自愛一樣,為了社會和人類共同福利的仁愛也是天性的一種。世界上許多人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表現出對同類的天性仁愛和同情,對這個反仁愛的觀點,巴特勒仍然堅持用人性元素的天然權威來論證。理解人性不能憑借特殊情形,而應當憑借大部分人在一些情況下所表現出來的同情和普遍仁愛的事實(34)。

與自愛相比,仁愛雖然在真實地位上要微弱,但仁愛的天然權威高於自愛。正是仁愛的無可置疑的存在使心理利己主義被徹底擊敗。雖然自愛和仁愛看似有許多衝突,但巴特勒認為它們兩者不僅不會有分歧,而且是完全可以達成一致的,具體表現為它們的追求目的是內在一致的,如果自愛得到恰當的引導啟迪,它的指導行為將與仁愛符合。除此之外,自愛和仁愛都體現了上帝對人類種屬的安排,隻不過自愛傾向於直接顧及私人福利,而仁愛則旨在促進公眾福利。自愛和仁愛作為指導原則,位於人的各種特殊情感之上。這也正是巴特勒人性論的複雜結構:自愛是特殊情感的一種,卻在權威上高於它們,仁愛和自愛也同屬於理性原則,但仁愛的權威高於自愛。

自愛與仁愛的區分並不是為了製造更複雜的麻煩,實際上巴特勒對此的用意反而是為了更清晰地澄清這兩種不同的指導原則。在判斷特殊激情對人們道德行為的影響之時,理解自愛和仁愛可以讓我們更好地掌握人類理性原則的這兩個方麵,雖然在每個具體的道德行為例子中,它們都是彼此混合著的。同時,要判斷某一行為中仁愛與自愛的具體程度是困難的,盡管我們有可能分辨兩者中哪個更占優勢。人性在道德價值上更有重要性的是引導他去獲得所處世界的最大幸福、為社會德性而設計的,有少部分人忽略了仁愛從根本上所能增長的真正利益與幸福,而有意無意地追求眼前幸福,這是短視行為,也實乃是對自己的不義。我們應當慎重考慮自己的福利與公眾福利之間的關係,並依靠仁愛所具有的權威來指導行為。

在談及仁愛時,巴特勒的觀點表現出明顯的同情論和功利主義的傾向,盡管巴特勒的根本著眼點與目的並不是這兩種倫理學理論。對巴特勒來說,雖然對同類的情感體驗以及對社會公眾福利的內在要求是道德領域的重要原則,但它們仍然不具有倫理學中最高的地位,具有這種地位的是更靠近義務論性質的事物,它就是良心。

良心

良心很可能是巴特勒想要在其道德哲學著作中表達的最重要的內容,同時,良心的表述最沒有歧義。它是人性層級中最高的層次。缺少了良心的人類本性是不完整的,隻有當每一個內在本能和偏好之外再加上良心這一調節、管理、支配的最高級機能,並同時認肯良心的天然優越權威,人性的理念才算完整。雖然良心和自愛、仁愛等一樣,同屬於人類天性中的一種,而且它們在實際地位上處於理論上相同的地位,但良心卻並不像自愛仁愛原則一樣是一種道德感情或者理性原則,良心的性質更靠近一種反省的判斷能力(31)。良心的獨特性在於它判斷行為的正確與錯誤,通過反省行為的獨特視角審視行為對錯。它是我們得以勘察脾性和行為的原則,它內在於每一種具體情欲之中,在權威上卻高過它們。良心的強力支配秉性使它的地位相當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