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要

《布道錄》出色地將人性結構中極為關鍵的部分融會到一個完整的倫理學體係之中,並給出了足夠讓人信服的理論,使我們看到了一種基於人性論的倫理學所具有的巨大力量。

約瑟夫·巴特勒的名字完全不為國內倫理學界所熟知,甚至在神學領域,中國也沒有給他相應的地位。但這並不表示他隻是本書所有章節中的一個偶然的插曲。事實上,巴特勒在神學領域的重要性可與牛頓之於18世紀的科學領域相比,而他的道德哲學則被認為是18世紀英國最重要的。

巴特勒的一生貢獻給了神學生涯。他1692年出生於英國柏克郡溫特吉城,父親是一位有中等產業的亞麻布商、教會中的長老會成員。巴特勒是其大家庭中最小的孩子,父親想讓他長大後做長老會牧師,送他到一所非國教的學校,先後去了哥拉斯特和德科斯堡。1713年開始,巴特勒開始了和塞繆爾·克拉克的匿名通信,起因是巴特勒對克拉克開設的《上帝存在及其屬性》的講座?克拉克耐心地和這位匿名的年輕人通信,給予巴特勒賞識,他們的通信持續了數年之久。在克拉克影響下,巴特勒改信天主教。

巴特勒繼而成為坎特伯雷大主教宮殿有合理自由活動權的人,並決定成為聖公會牧師。他說服父親將其送到牛津大學奧良爾學院,1718年獲得學士學位。此後直接成為薩裏斯堡的牧師和副主祭。由於自身優點和朋友舉薦,巴特勒在基督教會中穩步提升,1719年任倫敦羅拉爾教堂傳道士,1721年任薩裏斯堡受俸牧師,1722年任霍頓樂斯科裏納教區長,1725年任杜罕教區長。

1736年,巴特勒任羅切斯特受俸牧師及卡洛琳女王議事室執事。卡洛琳女王對形而上學等很感興趣,她欣賞巴特勒的才華,並推薦他為坎特伯雷大主教。女王去世後,其丈夫沃波爾僅授予巴特勒以布裏斯托的主教,巴特勒雖感失望,仍於1738年上任。1750年他到達杜罕教區領地,但沒過多久身體就開始衰退,而此前的十餘年裏,巴特勒曾有另外一些公職機會。巴特勒退休回到布裏斯托和巴斯,1752年於巴斯去世,埋葬於布裏斯托大教堂。

巴特勒沒有受到他所處時代的世俗影響,而是過著神學家和道德學家的生活。他擁有一些有影響力的朋友,卻沒有參與政治。關於巴特勒的奇聞軼事並不多,人們隻知道如他在遺囑裏要求死後焚毀全部手稿。此外,我們很容易感受到巴特勒對神學的虔誠和對道德事務的熱忱。

當時,基督教在英國處於低潮,停滯不前,並受到嚴厲攻擊。而西方世界的各種知名哲學思想也開始紛紛出現。巴特勒幾乎是為了反駁自然神論者而於1736年寫就了《宗教類比論》(The Analogy of Religion),盡管該書到現在也沒有得到完整的解釋,但它在神學領域卻具有極高的價值,同時也為巴特勒帶來了巨大的聲譽。在《宗教類比論》中,他希望恢複對上帝的信仰。

在倫理學領域,巴特勒常以一個倫理學直覺主義者的麵貌出現。他的倫理學理論體現在《布道錄》(Sermons on Human Nature, or Fifteen Sermons)和附錄於《宗教類比論》的《德性本質論》(Dissertation on the Nature of Virtue)中。《布道錄》出版於1726年,是其在倫敦羅拉爾教堂的講座。巴特勒是貝克萊和休謨的同代人,在當時,霍布斯對心理利己主義的論證使人們改變了對道德本質的看法,巴特勒激烈地反駁這種學說,並指出其自身具有的根本缺陷。

盡管巴特勒所論述的道德哲學理論看上去顯得像是古典的學說,但在他之前,倫理學並沒有得到如他所作出的細致描述,而在巴特勒之後,各種倫理學理論紛紛偏於一端,並延伸著巴特勒道德學說中的某一個部分。無論如何,我們不應低估其倫理學所具有的重要價值。

“作品內容”

《布道錄》又名《在羅拉爾教堂的十五篇布道辭》,許多西方出版物直接輯選並稱之為《論人性的布道錄》。巴特勒完整的布道錄由十五篇彌撒構成,一般認為其中的前言、第一篇(論人性)、第二三篇(論良心的天然權威),以及第十一、十二篇(論對鄰裏的愛)是最集中的關於倫理學的部分,集中體現了巴特勒的道德哲學理論。其他的數篇布道則談到了人的無知、對上帝的虔誠、自欺、憤恨等問題。

層級的人性論

人性是巴特勒在道德學領域所論述的根本問題,也是巴特勒倫理學理論體係中最重要和有突出特色的一個部分。諸多論者在談及巴特勒的倫理學時,總是從他的人性論著手。也有人認為巴特勒是在從道德心理學的角度對人性和道德進行深入的考察。巴特勒對倫理學的探討是經驗主義角度而非先驗論角度的。關於人性這一概念,哲學領域充滿著各式各樣的理解,這些理解都具有模糊性。在很多時候,人性是對某個倫理學論域與主題的概括,不同的人對人性有其各自的理解。巴特勒認為,人性在倫理學中具有根本的地位,任何觀點都需要建立在對人性的正確理解之上。雖然倫理學史上論及人性的作者不在少數,但像巴特勒這樣緊緊扣合人性來談倫理學的也並不多見。

層級的和係統的人性論是巴特勒的主要觀點。係統的人性論意味著人性是有不同的元素和類型的,而層級的人性論則為這些不同的人性類型劃分了不同的級別層次。按照這樣的思路,巴特勒的倫理學實際上區分了三種不同層次的人性結構,最底層的是特殊的激情和欲望,第二層是自利與仁愛的動機,第三層也就是最上麵的一層是具有最高判斷能力的良心。

人性的係統化觀點很容易等同於集合的人性論。但巴特勒的人性論卻不是集合式的,集合式人性論僅意味著人性具有不同的元素,但巴特勒還認為,這些不同的人性元素和層次應當具有不同的地位。我們需要區分一種人性類型具有的相對力量與它們應當具有的相對力量,後者代表了一種人性類型的權威(authority)。例如,雖然良心和欲望都是一種元素,而且良心具有強得多的應有權威地位,但欲望卻可能是實際上占據主導的元素。除此之外,巴特勒進一步認為,需要仔細辨別這些不同愛好和原則之間的關係,否則就不能算真正掌握了這些原則。巴特勒明確地舉出著名的鍾表例子作為類比。

按照本性行事的反麵是與本性逆反,在巴特勒這裏,按照本性行事就是在人性的係統層級結構中合理地平衡各種級別的原則愛好,並按照它們理所應當具有的不同權威來實施這些原則。這也使其觀點在不同於人性的集合論外,也不同於另一種人性論,那樣的人性論認為,人性結構係統應當按照某個最強的原則來行事。顯然,巴特勒的人性論比它們都要精致和周到。

權威的人性原則在種和本性上具有相比於其他層級較低方麵的根本優越性。理想人性就是由恰當服從於自愛和仁愛的特殊衝動、以及恰當服從於良心的自愛與仁愛原則所構成。對巴特勒來說,人們會讚同他的人性論和關於人性論的權威原則的說法,隻要人們具有那些普遍的常識與思考能力,並通過冷靜與仔細的內省,這些道德哲學的理論就將被人們接受。而且,人們對它們的感知理解與接受是源自內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