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菲利普?卡萊特:投資的十二種策略(1 / 1)

沃倫?巴菲特說:“如果有一個投資顧問名人榜的話,菲利普?卡萊特應在其中的前十名之列。”1928年,菲利普?卡萊特創建了首批共同基金中的一個――先鋒基金,直到1963年他賣掉之前,他一直管理著這支基金。卡萊特可以算得上是華爾街的長青樹,他20出頭就進入了投資領域,直到90多歲時依然每天早晨很早就來到辦公室,運營一個龐大的投資基金。如果早年投資1萬美元在卡萊特管理的基金中,在卡萊特退休時這筆錢就會變成800萬美元。卡萊特的投資方法是去發現價值並長時間持有證券,並提出了十二種投資策略:

1.至少持有涉及五種商業領域的十種股票。

2.至少半年一次重新評估持有的每一種股票。

3.至少把所有資金的一半投在帶來收入的股票中。

4.在分析任何股票時都要考慮到最不重要的影響因素。

5.迅速處理損失,而緩慢地套現利潤。

6.不要把超過25%的資金投入到不能馬上、定期得到詳細信息的股票上。

7.像避瘟疫一樣避免“內幕信息”。

8.努力尋找事實,千萬不能被別人左右。

9.不要過分依賴評價股票的公式。

10.當股價很高、利率上漲、經濟繁榮之時,至少應把一半資金投在短期債券上。

11.盡量少借錢或隻在股價很低、利率很低或正在下跌、經濟不景氣時借錢。

12.要留出適當比例的資金,用以購買經營前景十分樂觀的公司的長期股票期權。

要點:

卡萊特的另一個重要準則是管理者本人要擁有公司的大量股票。一個高級職員至少應把他一半的薪水投入到他所在的公司中去。如果他對公司沒有多大的信心,如果他們自己都不想要這種股票,投資者還買它幹嗎?這似乎是一個保持成功的永久性原則。他認為,偏離原則是要冒風險的。就像其他行業都有商人們不能忽視的管理準則一樣,在投機性投資領域也可能形成一定的準則。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須靈活地遵從這些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