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年我們的刊物還名為《太原文藝》,那時我兼做編務。有一天聽說五一路郵局報刊門市部有私人兜售最近一期刊物,我心中明明知道這期刊物尚未出廠,怎麼就會到了私人手中?此中必有蹊蹺,便徑自奔向那裏看個端的。一進門,見窗旁一個二十多歲的後生腳下放著滿滿一提包《太原文藝》在叫聲,我盡量沉住氣慢慢接近他,還是給他覺察出來,抓起提包便逃,我搶上去一把抓住他的後脖領,另一隻手攥住他的右腕,我那時正值壯年,氣力比一般人也還大些,個頭塊頭亦屬中上,一卡一攥,那後生自覺不是對手,放棄了掙紮,說願跟我去,任憑到什麼地方。對麵就是市公安局後門,我毫不懈怠扭著他過了馬路。走到小巷中,後生扭回頭來,懇求道:“師傅,山不轉水轉,太原市就這麼大個地方,低頭不見抬頭見,你別把事情做絕,放我了這回,我好好謝你。”他說這話時,麵色戚戚卻目露凶光,而且言辭之中既有威脅又有利誘,落到這步田地還如此囂張,我毫不猶豫地把他送進了公安局。原來他是印刷廠的一名臨時工,收入不敷揮霍,偷了兩捆書補貼,不料栽到我的手下。

這件事,單位上上下下都知道,我自己也覺得作了一次孤膽擒賊的壯舉,為自己的英雄行為著實自豪了幾天,尤其是當有人問我“你就不怕小偷捅你一刀”而我付之不屑的一笑時。我原以為單位領導會對我獎掖一番起碼表揚鼓勵一下,誰知後來漸漸被人們淡忘了,媽媽的!

最近一次遇到小偷是大約兩個月前和友人去飯館吃飯的時候,他去買酒,將公文包放在椅子上,我剛一扭頭,隻見一隻黑手以眼鏡蛇攻擊目標的速度將包掠走,扒手見我發現了他立即又無事一般將包放在椅子上。按照當代智叟的一般做法是,公案至此可以了結,雙方相安無事作罷。我偏多了一句嘴:“你要幹什麼:”扒手是個五大三粗的黑胖子,二十五六年紀,凶眉惡眼挺身湊上來,反問道:“你說我要幹什麼?”此時,我看到七八步遠的地方,他的一名同夥已經很敏捷地繞過餐桌來接應,準備二打一了。我當時有點慌神,友人正擠在買酒的人叢中對我這裏近在眉睫的危機毫無覺察,即使覺察也鞭長莫及。而我自己已一把白求恩的年紀,兩個人怕也不是那黑胖後生的對手,可又不甘示弱服軟,便故作鎮靜地說:“那是你的包麼?”黑胖子理直氣壯地說:“給你放下了你還要咋?”他的蠻橫竟激得我連些許的恐懼也忘了,大聲嚷道:“難道我還得向你道歉不成!”不知是我的高聲引起了諸多就餐者的注視,還是這簡單的道理開了黑胖子的蠻竅,兩人擺出一副不願惹事的樣子走開了。

回來以後,親人友人都說,小偷既已放下東西,便不要再追究,免得吃眼前虧。可我即使再碰到類似情況也難以那麼理智,談不上什麼見義勇為與否,隻是身不由己而已。然而倘若真的衝突起來,我肯定一敗塗地。我已不具備與這等頑劣相抗衡的身手與體力,這點自知之明還是有的。想到這些,無奈之餘,心中也油然泛起一絲蒼涼。

小偷大約今後還會有緣相逢,我知道自己決無充當見義勇為為主力軍的角色了,但我堅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句話。倘若真的事事處處正不邪,那我們中國人還活個什麼勁呢!

(補遺):前幾日,看電視小品,笑星侯躍文假小偷之口說:“……現在,我作案有目標了,偷了他,他都不敢報案,一報案,把他崩了,把我放了,為什麼?咱幫公安局破了大案呀!”此時掌聲雷動,這掌聲真乃意味深長,不知讀者諸君作何感想。

(原載《都市》199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