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正是稻穀插秧的季節。
與曾家村反方向離得甚遠的邊羅嶺山腳下,邊羅村的農民們正如火如荼地在農田裏插著秧,個個彎著腰,兩兩三三邊著笑閑聊,手下邊快地插秧。
其中皆是正值青年或壯年的男子,隻在最邊角處一塊農田裏,一個麵容姣好,蒲柳身姿的少婦混在眾多男子間,辛勤地勞作著。
時值正午,男子們家裏的妻子或母親或閨女66續續送來了午膳。
或父子,或兄弟,兩兩成行已收拾著在田地邊徑上歇著,開始用各家送回的簡易膳食。
少婦無人送午膳來,她也隨著走到自家田地裏邊上的幹草堆上坐下歇著,坐著敲了好一會腰,捏了好一會肩膀,方自草堆上早就備好的一包幹糧裏取出一塊燒餅來。
咬幾口燒餅,再喝一口水,這便是少婦的午膳。
用完午膳後,少婦與其他男子一般,又開始一下午的勞作。
很快日暮,田地裏隻餘下兩三個男子還在勞作著。
少婦望了望漸落西山的太陽,又望了望周邊寂靜的曠野,她插秧插得慢,自家那的兩塊農田,到現在她也沒插滿秧。
可她急忙收拾起來,她要歸家了。
陰十七家中並無需要耕種的田地,但她與陶婆婆長年到縣郊外的山上采藥回來賣些銀兩,少了她去采藥,陶婆婆所采的藥量又恢複到了五年前還沒有她的時候。
所幸陰十七現今每個月皆有些許的俸銀,捕快月俸是一兩銀子,快手是五錢,至於捕頭的月俸,她還未摸清楚,等找個機會問問花自來。
一兩銀子等於十錢,一錢等於一百文,也就是她每月有五百文,一個包子就一文錢,她可以買五百個包子!
算到這,陰十七很沒誌氣地興奮了。
她正在捕快吏房裏竄門,與陳躍掰著手指分享她頭一個月領到的月俸,突然間就聽到花自來的鬼吼鬼叫:
“十七!快給老子滾回來!有案子了!”
陰十七立馬聽話地自隔壁滾回捕頭吏房,睜大了眼問:
“什麼案子?”
嘴上問著,心裏邊隱隱覺得該又是命案了。
果然聽花自來道:“邊羅嶺山腳下生命案了!”
少婦死了。
後腦勺先被凶手趁其不意狠擊了一下,至於是用什麼擊的,石仵作自傷口處猜測,應是石塊之類的,隨後花自來在少婦身死的那處農田附近找到了沾有血跡的大石塊。
看到那塊大石塊時,陰十七再次歎感可惜古代沒有可以提取指膜之類的先進儀器。
不過換作現代,除非凶手是故意的,否則也不會留下這麼有力的罪證。
那一擊並非少婦致死的原因,隻是致少婦昏倒不醒,凶手再用利器砍下了少婦的右臂,自臂膀銜接處到右手掌整條胳膊一刀砍下,幹淨俐落。
整條胳膊生生砍下,少婦必然被疼醒過。
可那時她的整條右臂已離了她的身體,那樣的劇痛可以疼醒被突然擊昏的她,同樣可以疼死她,何況右臂的傷口在砍下的瞬間,便血流如柱。
不消片刻,人便會生生流血過多致死。
石仵作斷定,少婦後腦勺被擊處並不致命,她是流血過多致死。
珍穩婆也為少婦裏裏外外再檢驗了一遍,身上再無其他傷口,也沒有被侵犯過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