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中國發展風險投資的模式選擇(2 / 3)

(四)缺乏完善的法律環境和政策支持主要表現在:

1.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風險投資作為一項新興的投資行業在我國已經起步,並且顯示出良好的發展潛力。而規範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法律和法規體係卻相對滯後。從法律角度上講,風險投資機構設立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公司法、信托法或風險投資基金法,後兩部法律目前在我國尚未出台。對於已經出台的公司法,對風險投資公司的設立沒有作區別性規定,因此按照公司法設立的風險投資公司隻能按一般公司的方式運行。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風險投資公司的運作特點和要求。例如,公司法中規定:“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淨資產的50%”,這一規定將會使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的運作受到極大限製。

2.現行稅收政策上的不合理。對於增值稅,按現行的征收辦法,高科技產品的附加值高,銷項稅應稅額也高,但高科技產品的投入原材料少,其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少,同時由於技術轉讓費不能作為抵扣,按銷項減去進項計算方法計算上繳的稅款,高科技企業要比一般企業高。對於所得稅,國家對高科技企業有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規定,但是對投資於高科技企業的風險投資者沒有這方麵的優惠,風險資本投資到高科技企業所得到的股息、紅利或利潤要雙重征稅。因此,一方麵是投資於高科技企業的高風險,另一方麵是缺少優惠政策,其結果是無法有效地引導投資者參與風險投資,對促進風險投資的發展不利。

三、中國發展風險投資的有利因素

盡管中國的風險投資剛剛起步,實踐過程中也存在種種不足,但是理論研究表明,中國的風險投資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從現階段的情況看,我們認為已經初步具備了三個方麵的有利因素。

(一)技術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以及高科技園區和創業企業的大量湧現

建國5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的科學技術水平得到了快速發展,技術創新能力不斷增強。而與此同時,科技成果的轉化程度與發達國家相比,處於相對滯後的水平。據有關資料介紹,1990年美國的科技成果轉化率接近80%,而中國一直在15%~30%之間徘徊。一方麵中國每年產生的重大科技成果數在3萬件以上,另一方麵大量的科技成果由於缺乏資金的支持,不能有效地形成產品和轉化為生產力。因此,大量尚未轉化的科技成果存量是中國技術創新,並使之產品化、商業化和形成生產力的重要基礎。

中國各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設立,也構成了風險投資發展的基礎。從1992年以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取得了迅猛發展。到目前為止,中國共有53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的R&D投資的平均年增幅為42%,大大高於全國同期平均水平。可見,高新區是中國科技投入和技術創新的重點區域,它為風險投資人尋找投資項目提供了機遇和條件。值得指出的是,設在高新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隻是中國眾多高新技術企業的一小部分,絕大多數的高新技術企業和老企業的技術改造普遍麵臨資金短缺問題。在這些企業中,風險資本在技術創新或科技成果轉化中所占的比例不到3%,這是風險投資在中國極具發展潛力的重要條件。中國技術創新潛力極大,不缺乏好的項目和好的產品,缺乏的是駕馭風險、進行風險投資的人才和機製。

除了高新技術開發區外,還先後在一些技術和知識相對密集的高技術園區設立了一批類似於國外“孵化器”的創業中心,通過信息、技術、金融和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務,吸引高新技術企業和中小企業進入中心創業,促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和商品化。從1987年第一家創業中心設立至今,全國的創業中心已經發展到近100家,成功孵化了近百家企業。然而,這些創業中心普遍麵臨的問題是資金的嚴重不足。受資金因素的限製,大多數創業中心的發展速度不快。如果有風險投資資金的進入,將會大大地促進這些創業中心的發展。

全國民營科技企業的蓬勃發展,是對風險投資發展的有力支持。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十分迅速,其中許多處在初創時期,麵臨較好的市場機會,急盼資金的扶持。已上市高科技企業的優良業績,為風險投資的發展展示了廣闊的前景。另外,中國高等院校科研資源豐富,不少院校已經開始借鑒國外經驗,培育自己的以科技成果為依托的科技創業型企業,並經過一定發育階段後上市。改革開放以後,高等院校也開始創辦了依托高校科研成果的高新技術企業,並陸續在深圳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如,複華實業、南洋實業、同濟高科、工大高新、東大阿派、清華同方、天大天財等。這些院校依托型企業將會成為中國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風險資本特別是以產業資本形式構成的風險資本關注的重點。

(二)中國經濟中社會資金的供給潛力巨大

盡管中國風險資本不足,但中國經濟中社會資金的供給潛力巨大。

1.從境內資金的來源看,至少存在三條來源渠道:金融機構的各項儲蓄存款。從中央銀行公布的數據看,近年來各級金融機構存款餘額呈持續增長狀態,因此隻要有適當的政策引導和渠道,相當部分的儲蓄存款可能轉化為風險資本,參與技術創新。社會保險資金。中國的保險市場潛力很大,但保險資金的出路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地解決。過去由於存款利率較高,各類社會保險資金能夠獲得可觀的利息收入。但近年來利率連續下調,已經對社保資金形成了巨大的壓力。如果允許這部分資金在一定條件下進入風險資本市場,無疑對風險投資和社保資金雙方有利。實業資本。改革開放20多年來,特別是非公有經濟的蓬勃發展,已經湧現出了一大批管理良好、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這些企業在繼續專注原有領域發展的同時,出於經營多元化和分散風險的戰略考慮,也在積極為其剩餘資本尋找增值的機會,風險投資無疑是頗具吸引力的選擇。

2.從境外資金的來源看,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頻繁發生的國際大背景下,中國國民經濟持續保持了8%左右的增長速度,加之人民幣幣值穩定,對境外資本產生了極大的吸引力。據統計,中國一直是利用外資最多和極具增長潛力和吸引力的國家之一。

(三)證券市場開始進入規範化發展時期

1999年7月1日,期盼已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正式實施,表明中國證券市場開始進入規範化發展時期。目前,證券市場已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政府明確表示要大力發展證券市場,以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投資者的風險投資意識增強,進入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人數增多,據統計個人股東賬戶已超過3000萬個。高科技板塊日益受到投資者的青睞,這表明大眾投資行為開始進入到關注“成長性”的理性投資階段。風險資本的“出口”,也將隨著產權交易市場的不斷完善和二板市場的建立而得到解決。90年代以來,中國在產權交易方麵雖然受到諸多限製,但仍在不斷的實踐運作中逐步得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以來,法人股場外協議轉讓和並購時有發生,盡管其中仍有許多不規範的地方,但法人股的場外協議轉讓和企業並購確實為風險資本的退出提供了一條現實的途徑。另外,香港聯交所即將推出二板市場,它的啟動無疑為國內創業企業上市提供了一個可供選擇的場所。據報道,國務院已經原則上同意在深圳證交所設立二板市場,該市場將借鑒美國的NASDAQ的運作方式。可以預見,隨著中國產權交易市場、香港聯交所第二板市場和內地第二板市場的建立,風險資本退出問題的解決並不是遙遠的事情。

四、中國風險投資的模式選擇

在風險投資的模式選擇問題上,發達國家的實踐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鑒。因此,我們可以在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風險投資事業的新途徑和新方法。

(一)發達國家風險投資的組織經營方式

發達國家風險投資的組織經營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以私營風險投資公司為主體的美國模式。美國的風險資本最早來源於富有的私人資本,以後由養老基金、大公司、大銀行、保險公司、慈善實業基金、富有的個人和大學及研究機構提供了風險資本的絕大部分。同時,美國經濟崇尚市場手段,生產資料私有製和私營經濟為主構成了美國傳統的市場經濟模式。在這種市場模式下,美國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多為私人企業,如專門從事風險投資的個人風險投資者、高技術投資基金、小企業投資公司、投資銀行以及大公司所屬的風險投資機構,從而形成了以私人風險投資公司為主的組織模式。相應的風險投資基金也多是依托這些占主體地位的風險投資機構而設立的。

2.以國家風險投資機構為主體的歐洲模式。歐洲國家由於曆史和文化的原因,投資者對風險的承受程度遠不及美國,大部分風險資本通過國家計劃規定的各種籌資方式得到。比如,德國主要的銀行機構通過直接的或管理個人儲蓄組合的方式,參與創新產業的融資,提供風險資本和風險投資服務;英國則是借助於其發達的金融市場,通過封閉式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者為風險資本提供資金來源從事風險投資,銀企參與相對較弱,英國學者將這種模式稱之為“原子體係”;意大利的風險投資基本上屬於銀行依賴型,金融市場尚不能為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足夠的融資服務。因此,在歐洲國家,除了英國有比較發達的金融市場外,其他國家基本上屬於銀行導向型的融資體係。這些國家的證券市場資本化和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等直接融資的程度也較低,風險投資主要通過國家計劃和安排等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