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與道人

和尚是梵文不確切的音譯,也被譯作“和壯”、“和闍”、“烏社”、“和上”等。確切的音譯應當是“鄔波馱耶”,意譯應當是“親教師”、“近誦”、“力士”、“依學”。和尚一詞在印度原本是對博士、親教(親承教誨)師的俗稱。在中國佛教典籍中一般是對佛教師長的尊稱。後來成為僧人的通稱。

佛教剛傳入我國的時候,佛教徒不稱和尚,而稱道人。《石林燕語》中雲:“晉宋間佛教初行,未有僧稱,通曰道人。”《南齊書·顧歡傳》中亦雲,“道士與道人(和尚)戰儒墨,道人與道士辨是非。”依此看來,在南北朝時期仍然沒有和尚的稱謂,社會上習慣將佛教徒稱為道人,道教徒稱為道士。

僧是僧伽之略稱。原本是佛教中的一個集合名詞,是專指那些出家群居的佛教徒而言的,也稱做“大眾”或“僧眾”。《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雲:“僧是僧伽,曰乎大眾,寧容一已輒道四人。”《僧史略》下雲:“若單曰僧,則四人已上方得稱之,今謂分稱為僧,理亦無爽。如萬二千五百人為軍,或單己一人亦稱軍,僧亦同之。”也就是說,四人以上的佛教徒才可稱做僧,否則是不可曰僧的。但後來這一規定逐漸被打破,個別佛教徒也被稱做僧人。久而久之,僧也就成了和尚的名詞。

僧伽是梵文的音譯,亦被譯作“僧佉”、“僧加”、“僧企那”等,略稱為僧。音譯為“合”、“眾”、“和合眾”、“和合僧”、“法眾”,也就是“僧團”的意思。一般是四人以上方可稱之。普通則稱“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則為“出家四眾”(四僧伽)。僧伽在廣義上也包括了男女居士,稱“七眾”(七僧伽)。比丘僧伽與比丘尼僧伽稱“兩僧伽”,也稱“二部眾”。“二眾”是指通稱的僧伽。據《南山鈔》中雲:僧伽必須有兩個條件,其一,“理和”,就是要遵循佛教教義,以涅槃解脫為目的。其二,“事和”,事和包括六個方麵,戒和同修,戒和同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無爭,意和同悅。

先生

先生是道教名詞,是對那些具有一定學識或接受法位的道士的稱謂。先生一詞出自《敷齋威儀經》,其中雲:“學士若能棄世,有遠遊山水之誌,常坐高座,讀經教化愚賢,開度一切學人,則‘其人鉤深致遠,才學玄洞,誌在大乘,當稱玄靜先生,或遊玄先生,或遠遊先生,或宣道先生,或暢玄先生。’”《太上丹筒墨籙經》中雲:“若受法位至真一乃太一素券之號,可署先生位。”後來,將道士亦泛稱先生。如唐殷堯藩在《中元日觀諸道士步虛》詩中雲:“玄都開秘籙,白石禮先生”就是對道士的泛稱。

道場

道場是佛教名詞。道場的含義有多種說法。其一是梵文的意譯,音譯是“菩提曼拏羅”,是指佛成道的地方。如《大唐西域記》卷八所雲:“菩提樹垣正中,有金剛座……證聖道所,亦曰道場”,此說道場是指佛教釋迦牟尼的成道之所。其二是指修行所依據的佛法。《維摩詰語·菩薩品》中雲:“三十七品是道場。”其三是指禮供佛的地方。《止觀輔行傳弘訣》卷二雲:“今以供佛之處名為道場。”其四是指修行學道之處。僧肇注《維摩詰經》卷四曰“閑宴修道之處,謂之道場也”。其五是隋煬帝曾頒詔天下,將寺院改名為道場。《佛祖統紀》卷三十九雲:“隋大業九年,詔改天下寺曰道場。”其六是指某些法會為道場。如“慈悲道場”、“水陸道場”等。

道場在道教中所指的是規模較大的誦經禮拜儀式。見於史籍最早的道教道場是北魏太武帝於始光(424—428)初,為寇謙之等嵩山道士在平城(今山西大同東北)所建天師道場。(見《魏書·釋老誌》)

道場作為法事活動,在佛教和道教中經常出現,世俗中也常被運用。民間對道場的理解也僅是舉行法事活動的道場,而其他道場則很少有人過問。

法壇

法壇也叫“經堂”或“齋壇”,是道士設醮施法,或者舉行祈禱的場所。道教中的正一派多設壇施法。《道藏》所收《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上清靈寶大全》等書中都有建壇製度和登壇科範的記述。

齋醮

齋教是道教設壇進行祭禱的儀式。以供齋醮神之儀來求福免災。它的宗教理念是用法來清身潔心。其儀是築壇設供,書表章以禱神靈。《雲笈七簽》卷一百零三《翊聖保德真君傳》中雲:“結壇之法有九,上三壇為國家設之,中三壇為臣僚設之,下三壇為士庶設之。”如臣庶上為帝王祈祐,當做祈穀福時壇,凡一千二百位;或為父母師尊禳災祈福,當為醮設壇,隨儀增益也。又說:“倘非時禱祀,不及備此三壇,亦當精潔詞章,鮮異花果,扣鼓集神,懇禱而告。”《道藏》第二百六十五冊所收《羅天大醮設醮儀》、《羅天大醮早期儀》等,是修齋設醮各儀的總彙。

齋戒

齋戒是我國古代在祭祀之前所行的沐浴更衣,不能飲酒,不吃葷,以示誠敬的戒律,被稱做“齋戒”。《禮記·曲禮上》雲:“齊戒以告鬼神。”《孟子·離婁下》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道教認為,齋者,齊也,齊其不齊;戒者,止也、止其不止。謂眾生妄生貪瞋癡愛之心,淫殺盜妄之情,故有持齋受戒以禁戒之。齋戒者,為降伏身心之法。不受戒,習氣不能移,大體不能養,元氣不能複。命不能立,心不定,元神不歸,真性不能見,故大道無不以見性為本,養命為用。”《太上虛皇天尊四十九章經》雲:“齋戒者,道之根本,潔之津梁,子欲學道,清齋奉戒,念念正真,邪妄自泯。”由此可見,齋戒是降伏身心貪瞋癡愛之心的自我約束的養性方法。是道士之根本,法之津梁。

血食

血食是儒教禮儀。是用新宰殺的動物的血肉祭神,稱之為使神靈“血食”。在祭祀上帝或日月諸神時將牲畜宰殺後放在柴草上焚燒,稱為“柴祀”或“禋祀”。祭地神則將牲畜血埋入地下,稱做“瘞”。祭祖時也用牲畜,《通典》卷四十七雲:“先迎牲,殺於庭,取血告於室以降神。”依照祭的規格,所用牲畜有不同的規定,最常用的有牛、羊、豬,旁及一切家養和野生的動物。所用牲畜須嚴格挑選,並在祭前一定時日中單獨飼養,有專門官員管理。皇帝在大祭前親自查看稱為“視牲”。天壇、宗廟、社稷壇、孔廟等較大的祭祀場所,都設有宰牲亭,主祭人要親自牽著牲畜去宰殺。祭神時,在祭完生食以後才是熟食。梁武帝信奉佛教,改革了祭禮,在祭祀宗廟時,用大餅、蔬菜代替肉食,曆史上稱之為使祖宗“不血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