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百年好合,百年琴瑟,佳偶天成,珠聯璧合,永沐愛河,花好月圓,連枝並蒂,琴瑟永諧,鸞鳳和鳴,花開並蒂,瓜瓞延綿,榮偕伉儷,鴛鴦對舞,相敬如賓,情投意合。
三、賀嫁女用語
跨鳳乘龍,淑女於歸,於歸協吉,乘龍誌慶,適擇佳婿,蒂結同心,鳳卜歸昌,祥征鳳律,妙選東床,之子於歸,燕爾於飛,易輛禦之。
賀結婚喜幛用語
三星在戶,詩詠關雎,五世其昌,乾坤定矣,才子佳人,有情眷屬,琴瑟友之,樂賦唱隨,鳳翥龍翔,琴瑟在禦,玉樹瓊枝,天緣巧合,福祿鴛鴦,君子好逑。
賀嫁女喜幛用語
繡閣春開,桃李凝香,蘋藻權輿,詩詠於歸,鳳律歸昌,跨鳳乘龍,情深永篤,妙選東床。
戴戒指
依照我國舊的風俗習慣,姑娘在有了婆家之後才能在左手上戴一枚戒指,完婚以後則要戴在右手上。凡待字閨中的女子是決不可戴戒指的。
戴戒指之俗在西漢初期就有了,但與現在意義上的戒指是有所不同的。宮廷中的嬪妃、宮女戴銀戒指是表示月經來潮,不能侍奉君王;凡侍奉過君王的,君王則賜予金戒指,並書有月日,將其戴在右手指上。南北朝以後戒指才開始作為男女婚姻之禮物。
帽、帶、鞋
帽、帶、鞋應由即將成為新娘的女子親自為自己的心上人縫製。帽子在過去一般是氈帽,狀若禮帽,所以又叫“洞帽”。帶子上要繡上“龍鳳呈祥”圖案。鞋是厚底的,狀若靴子,是朝鞋的改進。舊時,一般人不戴帽,隻是束發紮巾。帽子隻有官家才戴,上等人亦有戴帽者,如戴頂子的。一般人的帶叫纏帶,這種帶是布料或羊毛搓成,所以叫“纏腰帶”,而繡花的寬幅帶也隻是官家所用。厚底鞋類似朝靴,這樣一副裝束,儼然是一個“官”的模樣,所以後世把新郎稱做“新郎官”。這些物品應在婚期前送到男家,於迎親之日,新郎穿戴整齊後去迎接新娘。
在訂婚以後當年不能完婚時,男方應於四月初八給女家送一些單衣或布料,九月九日要給女家送一些棉衣或棉衣料,另外還要送一些時令食品,如四月八送單衣時捎帶一些豆腐,九月九送棉衣時外帶一些糕或糕點。
換帖
是男女雙方說定親事以後,擇定吉日換帖的禮儀。帖用印有龍鳳圖案的紅紙寫上姓名、門第和生辰八字,故俗稱“龍鳳帖”。換帖時男家要給女家送禮,如送二十四塊銀元、十件禮物。十件禮物包括:裙子料、襖料、喜褲子料、綢緞衣料一身(此算兩件禮物)、繡花帶子、繡花手巾、手鐲一副(或戒指一對)、頭飾一套。這十樣禮物被稱做“十全十美”。
陝北民間的換帖也叫看八字,細帖子久已不用,換帖中的所送禮物有的在時令時候送去,有的在訂婚時送給。
細帖子
是指男家與女家在議定婚事中的往來帖子。宋代有“草帖子”,細帖是其對稱。吳自牧《夢粱錄·嫁娶》:“婚娶之禮,先憑媒氏,以草帖子通於男家。男家以草帖子或籌簽,得吉無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後過細帖,又謂定帖。帖中敘男家三代官品職位名諱,議親第幾位男及官職年甲月日吉時,父母在堂或不在堂,或書主婚何位尊長,或入贅,明開,收帶金銀、田土、財產、宅舍、房廊、山園,俱列帖子內。嫁回定帖,亦如前開寫,及議親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俱列房奩、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或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帖,各以色彩襯盤安定帖送過,方為定論。”
擇日
擇日是選定結婚日期,舊時一般請卜人占定。相傳,周代男女成婚多在仲春之月。《詩經·周南·桃夭》,朱熹《集傳》均雲:“桃之有華,正婚姻之時也。”班固的《白虎通·嫁女》:“嫁女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但後世多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屬相是否相宜而擇定日子。如山西定襄一帶民間認為:男女嫁娶之事,雞兔兩屬相宜於陰曆的正月和七月;蛇豬兩屬相宜於三月和九月;馬鼠兩屬相宜於六月和臘月;牛羊兩屬相宜於五月和十一月;狗龍兩屬相宜於四月和十月;虎猴兩屬相宜於二月和八月。此外,臘月廿三日,灶王爺上天言好事去了,家中無神看管,至除夕日之前,無論哪一天都是嫁娶的吉日。江南舊俗除講究男女八字相宜外,認為陰曆每月初三、廿七日都宜嫁娶。某些地區的擇日還講究避七夕,以避夫妻日後遭到如民間傳說中的牛郎織女難以團圓的不幸。舊時,滿族婚娶日期是由男家按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來確定,多取雙日為迎娶日。舊時,廣西壯族民間一般在行過“定命禮”即正式的訂婚禮半年後才成親,具體日子則由男方請巫師擇定,但多在秋後。
陝北民間舊時在訂婚半年以後才可議及婚娶,有的在一年以後才行迎娶之儀。一般認為正月初八日是上好的日子,有元辰將軍保佑是無所忌諱的。除此以外,則由男女八字決定迎娶日,一般在秋後,或者是臘月。陝北有句俗語叫“臘月的女子,忙婿著了”。
彩禮
彩禮亦稱“財禮”、“聘禮”、“聘財”、“聘金”。舊時,男女雙方訂婚和結婚時,由男家交付給女家的財物。古人結婚以鳥獸為贄,崔駟《婚禮文》:“委禽奠雁,配以鹿皮。”後以布匹作為聘禮。《詩經·衛風·氓》:“氓之蚩之,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彩禮在舊時的婚姻中很重要,女方一經接受彩禮,婚姻即告成功。《唐律疏義·戶婚》:“雖無許婚之書,但受聘財亦是。”舊律稱此為“聘娶婚”,娶得的妻子稱為“聘娶之婦”,可見,彩禮是確定婚姻關係的重要物品。
定親鞋
在定親時,女方必須給男方家庭成員送鞋,故名“定親鞋”。
送定親鞋,一則是向男方誇耀女子的針線活,另則是對男方家庭成員的一種祈福。送給男方祖父的鞋,鞋底上納一顆北鬥星,意思是祝願老人像北鬥一樣閃閃發亮,健康長壽。送給男方父母的鞋,鞋底上納一棵不老鬆,其意是說願父母像青鬆那樣強壯挺拔。送給男方兄嫂和姐姐的鞋,鞋底納一個剝了皮的玉米棒,其義是祝願他們生活得像剝了皮的玉米一樣活脫幸福。送給男方弟弟的鞋,鞋底要納一株竹筍,其意是祝弟弟像春筍一樣茁壯成長,長大成才。送給男方妹妹的鞋,鞋底沒有花樣,隻在鞋麵上繡一朵花,以此來讚美妹妹像花一樣漂亮,將來找一個稱心如意的美郎君。送給未婚夫的鞋,在鞋底的正中用紅線繡一顆心,表示自己將紅心掏給了對方,永遠忠誠,至死不渝。定親鞋必須由女子親手來做。
陝北舊俗不知從什麼時候將“定親鞋”改為“認大小”時的“鞋墊”了,就是婚娶回來的第二天,在儐相的陪伴下,向家中長輩叩首,長輩給錢,新娘送以鞋墊。
洞房
洞房在陝北民間也叫“帳房”、“新房”。
洞房一詞的來曆有傳說。
相傳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廣收天下女子來充填規模宏大的阿房宮。民間有一女子被強行征召入宮,在宮中,她整日以淚洗麵,思戀著與他從小一起長大的情哥哥,但又無法逃出宮中去會見自己的心上人。遠在家鄉的情哥哥也滿懷躊躇地思念著情妹妹,一心想去找她。他不避艱辛,也不怕秦始皇的殘暴,終於在一天夜裏闖入阿房宮,找到了情妹妹。二人相見,悲喜交集,正在抱頭痛哭之際,宮中的一位老人看到了他們的一切。這是很危險的,宮中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要殺頭的。老人不忍心拆散這對情侶,更不忍心讓他們死去,便將小夥子藏在自己房中。一天晚上,老人將女子約來,放他們二人逃出宮去。二人出宮後,一直朝東走去。第二天,宮中發現少了這位女子,便派人四下追尋。他二人臨近華山時,聽到後麵有兵追來,便走進華山,在一片荊棘叢生的崖畔上找到一個山洞後躲藏起來。追趕的士兵沒有找到他們,回宮複命去了。
他二人躲過劫難後就以洞為家,成了婚配,並廝守在一起,同甘共苦,忠貞不渝。不知過了多久,有人進山來發現了此洞,見一對蓬頭垢麵的男女居住在洞裏,還以為是一對鬼魂呢。這對青年男女見來人的衣著打扮既不是宮中之人,又不是秦時服飾,便大著膽子向來人打聽,才知秦朝已滅,漢朝早立,改朝換代已多年了。二人得知此訊後,不再有所畏懼,就在華山腳下生活起來。不知過了多久,成仙而去,後人就將他們曾經居住過的洞穴稱做“毛女洞”。
這對青年男女為了純真的愛情,不畏強暴,同甘共苦,忠貞不渝,表現出他們對愛情的執著追求和渴望。後人為他們的事跡所感動,便將新郎新娘在新婚之夜入住的新房稱做“洞房”。是將房擬洞,以洞喻房來企盼新婚夫婦能夠像這對青年男女一樣白頭偕老,成仙而飛升。“洞房”一詞也由此而誕生。
洞房在文獻中原本指的是深邃的內室,多指臥室、閨房。《楚辭·招魂》中雲:“姱容修熊,經洞房些。”唐沈亞之《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策》中雲:“市言唯恐田園陂地之不廣也,簪珥羽細之不侈也,洞房綺闥之不邃也。”這些都指的是內室。洞房被特指為新婚夫婦的臥室是陸機在《君子有所思行》中說的,其雲:“甲第崇,高闥,洞房結阿閣。”唐代朱慶餘亦在《近試上張籍水部》詩中亦雲道:“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洞房一詞自隋唐出現以後,一直沿用至今,再無變化。於朱慶餘詩後,又為洞房增設了紅燭,及第二天還要拜見公婆的習俗。後來又有了在洞房的門上貼喜聯以表示對新婚夫婦的讚美的習俗。
那麼,陝北民間將洞房稱做“新房”或“帳房”又是怎麼說的呢?新房不難理解,即布置一新,專供新郎新娘在新婚之夜使用的房屋。帳房之稱則與陝北的風土有些差異。陝北民間舊時很少使用“帳”這種床上用品,甚至根本不用。直到今天,被稱為“帳房”的洞房裏也看不到“帳”這類物品,稱之帳房,大概是典出有故。
《桃花女鬥法》中說,周公為了害桃花女,將白虎星安插在繡帳上,待桃花女坐帳時將其咬死。桃花女熟知周公的詭計,於坐帳時,讓周公之女天香小姐先坐了帳,並將繡帳一抖,遮住了自己的身體,這樣,驚醒了白虎星,咬死了天香小姐,桃花女卻安然無恙。這一神話故事影響了陝北婚俗。陝北雖然沒有“帳”這種用品,但以帳來命名新房,是祈盼平安吉利的俗信。因為這一故事中說桃花女用繡帳遮住了自己,白虎星就沒有傷害於她,所以,就借這一故事中的“帳”來求平安。
坐帳之後,新娘的一切災星都已消除,因此人們對坐帳看得很重。為了消除這最後的災星,又引出了“響帳”、“撒帳”之俗,其目的就是為了趕跑白虎星,保證新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