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喪葬(1)(1 / 3)

喪葬程序

喪葬,是喪與葬的合稱。人死言喪,即生命的結束,喪後舉行的禮儀活動言喪,喪事活動後舉行葬禮。《說文解字》雲:“葬,藏也,從死在草中一,其中以蔫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薪。”

喪葬禮儀在人生禮儀中是最為繁瑣而又複雜的一種禮儀,它的儀注之多是其他禮儀所不及的,同時,喪葬禮儀也是最為莊嚴隆重的禮儀,它的文化層麵涵蓋了我國傳統文化的許多方麵,諸如孝道,宗法禮製,人際關係,陰陽五行,風水地理,冥司鬼神,等等。正因為在傳統喪葬禮儀中有許多傳統文化的沉澱,才顯得富有人情味,人的情誼之輕重也隻有在喪葬中體現得最充分。因喪葬的主體文化是宗法禮規,所以也表現出了它帶有冷酷與苛刻的一麵。《禮記·檀弓上》雲:“喪三日而殯。”就是說,人死了要舉辦三日的喪事活動後才能安葬,就意味著喪葬之事是不能草率了之的。

傳統喪葬禮製,其程序與禮俗如下:

一、臨終

臨終亦稱“將終”,凡是人已經到了“壽終”之紀,患病後又醫治無效者,家人就應當有所準備。將危之際,兒女們都要守候在旁,民間謂之“守氣”。守氣在陝北民俗中是一項很重要的禮俗,民間認為,誰能在旁守氣,誰才是真正的兒女。人的生死輪回中,父母為兒女接生,兒女為父母守氣,這就是生養死葬的人生全景。所以,在陝北民俗中,一旦聽到父母病危,其兒女無論遠在哪裏,都要星夜兼程趕回家中來參加“守氣”。

二、初終

初終是人剛剛逝去。在這一禮俗中人們要做的事情很多。

我國民間把五十歲以上因老病死的人稱做“壽終”。人快壽終時,要將其安放在正庭裏臨時搭鋪的床上,謂之“下榻”,亦稱做“小殮”。民間將此稱做“搬鋪”或“移鋪”。陝北民間大都是將臨終之人從炕上移至地下,稱此俗為“裝穿”。為什麼要將死者移到正庭之中呢?我國有“壽終正寢”的說法。所謂“壽終”是有一定民俗講究的,隻有那些已經達到“壽終”之紀,即五十歲以上的人才有資格享用這一禮俗用語。但這裏麵還有一定條件的限製,即凡男女成人在五十歲以上,有配偶、有子嗣,並且是老死或病死的人,則可言之壽終,意外死亡的則不能稱“壽終”,而言命盡。這是因為他的壽還沒有終,隻是命盡而已。壽終應當有“享”的意義在裏麵。也隻有壽終的人才能“正寢”。所謂“正寢”,就是在正廳中央安息。我國傳統的建築結構大都是三間房或三孔窯,中間的一間是用來供神佛或祖先靈位的,同時也是家庭聚會或家庭議事的地方,是不住人的,隻有“壽終”的人才可以享受在正廳中的寢臥。所謂“壽終正寢”也就是依照這一禮製來的。男女在壽終後的正寢又有所不同,依據我國古禮是男移正寢,女移內寢。所謂女移內寢,並不是真正的內室,而是正庭中的左側。女移內寢也是我國古人常將女人稱做“內人”禮俗稱謂的由來。我國古禮規定“左”上,“右”下,為什麼要將女人移到正庭左側,大概是母係氏族社會時期禮製的遺俗。陝北民間習俗承襲了這一禮製,在喪事活動中,女方的娘家人在喪事活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所以陝北民間有“養女三回大”或“養女三乍”的說法。母係氏族社會時期禮製的遺俗就是女人內寢禮製的由來。

雖已到了壽終之紀而死亡的,有幾種情況是不能正寢的。即,家中有長輩在堂,無論死者有多大年紀,也不能將其移至正庭來享受“正寢”,隻能移至側室的地上。這與未成年者夭折不能移至正庭的情況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這樣的人是移至側室的地上,而夭折者隻能移至床前的地上。可見,正寢是有嚴格的禮製限製的。意外死亡者,不僅沒有資格享受正寢,連村莊都不許進去,此俗在陝北農村至今仍很講究。

正寢移鋪時,死者身下都應鋪上幹草。幹草是穀子之稈,睡在幹草上,就是人們祝願死者永遠不缺“五穀”。臥向朝外。陝北民間習俗,活人睡覺時,頭應朝外,隻有死人才頭朝裏,腳朝外,這樣便於死人離開陽世,走向陰司。我國民俗又向來有陰陽顛倒的信俗,即活人與死人的一切規律都是相反著的。腳頭放羹盛茶,叫做“腳尾飯”。一般是一碗米飯,飯上放一個雞蛋,插一雙筷子。有的插三根秫秸棍,棍頂裹一個棉球,稱做“打狗棍”。死者身上蓋“水被”。所謂“水被”就是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銀紙,即錫箔紙或石頭為枕,臉上蓋一塊白紙。於死者腳下放一盞油燈,謂之“佛燈”,即仙佛引路燈之意。陝北民間將“腳尾飯”稱做“倒頭飯”,亦稱“到頭飯”。稱“倒頭飯”是因死者所睡臥的方向與活著的人是相倒的,稱“到頭飯”是說死者食人間煙火之食已經到頭,將來隻能享用祭品祭食。“倒頭飯”一般是一個饃,上插秫秸棒一根,一隻已經褪掉毛的雞,一碗米權作插香用。所用“一”者,是因死人與活人有所區別,活人享用雙數,死人隻能用單數。油燈在陝北民間稱做“長明燈”、“明燈”、“冥燈”、“引路燈”等,其意是為死者在去往陰間的路上用來照明的,因為陰間是黑暗的。

移鋪後,就是“豎魂帛”。所謂“魂帛”就是在厚紙或白布上寫上死者的姓名,以及死亡年月日,暫起一個替代牌位的作用。魂帛豎起以後,要取下庭中的天公爐,即正庭中供奉天地所用的香爐,另用布將神明及祖先靈位遮蓋起來,待納棺以後恢複原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新魂與神靈相撞。還要將一個碗擊破。因碗是“瓷器”,“瓷”與“辭”音同,碗破碎後成“子”狀,其寓意為“辭子”,其中還有“惋(碗)惜辭子”的寓意。門框上要斜貼一綹白紙條,其意為頂梁柱已傾斜,是家庭的一大損失。還要燒一紙製小轎,以供亡靈乘坐。門前放一香案,以對天奉告。一切準備就緒後,依禮設幃,焚香燒紙,民間將此稱做燒“倒頭紙”。有習俗在人初終以後燃放鞭炮,以示魂歸西天。

移鋪前,被移鋪的人就知道自己將要不久於人世了,於是就做一些財產分割的處理,民間將此稱做“分手尾錢”。

為什麼有倒鋪和移鋪的習俗,民俗認為如果人死在自己的床(炕)上,他的冥魂將被陰差吊在床(炕)上,永遠不能超度。人們為了死者能夠盡快超度,不致成為野鬼,所以要移鋪。以此而言,移鋪是在人將要死去的時候就要進行的禮俗。移鋪轉世的說法在民間流傳很廣,人們也很重視。這一規矩還被屠夫們借用過去,在宰殺豬羊時,豬羊在還沒有發抖斷氣之際,就將尾巴梢割掉,或將鼻子割開一個口子,使其盡快轉世。

設幃是一種儀製,在冥文化中,人死以後其魂魄仍然在其周圍而沒有去到陰間,所以要設幃。設幃就是給死者的魂魄建立一個臨時的“家”,起遮蓋作用。

燃燈之俗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信奉佛教的說法。將點燃之燈稱做“佛燈”,是說佛在度化此人,為人減罪,好讓其魂魄到西天去。另一種是信仰道教的說法。道教說,燃燈道人是代表過去的仙家,所以點燃燈燭是指示著此人要回到過去的地方,即回到西方。道教認為,人都是從西昆侖來的,死後又要回到那裏去。人死以後,佛教稱之為“命歸西天”,道教稱為“一命歸西”,二者都認為人死以後,隻要不是十惡不赦,都應回到西方世界去,所以在喪事中,靈棚的垂吊上總寫著“駕鶴西去”或“駕鶴仙遊”等吉祥祝願。鶴是仙家的乘騎,以“駕鶴”二字來看,此俗應出自對道教的信仰,這是陝北民俗的主流,也是陝北的道觀多於寺廟的主要原因。但又因為我國很多寺廟又是釋道合祀的宗教場所,所以反映在陝北民俗中就是佛即道,道即佛,在老百姓心目中將二教視為一者。

在我國封建時期的喪事中,有“複禮”之舉,所謂“複禮”,就是實行舊的禮製。複禮中所要複的在喪事中的重要禮規就是“招魂”。招魂是當人失去脈象時,家人到房上或高坡地帶,朝著西方或祖先發祥地方向呼喚死者,希望親人不要西去,不要回到祖先發祥地去,能夠回轉陽間與親人共享天倫。這種禮規充分體現了人的親情與哀戀之情。此俗出自戰國時期的楚國,屈原為楚王招魂的忠烈理念。招魂禮後進入“初哭”之禮。初哭也稱做“哭喪”,就是說人已確實死了,魂是招不回來了。此俗是確認死亡的禮儀,因此也是整個喪事活動中哭的開始。初哭時,長子和長孫要手拿哭喪棒。哭喪棒是用白紙條纏起來的木棍,長孫的則是死者生前用過的柺杖製成的,此俗的用意就是“傳宗接代”,子為傳代人,孫為接代人。這也是陝北民間所說“養兒為孫子”理念的反映。

初哭以後,要給死者口中含物,一般使用金屬錢幣,有富貴人家給含以珠寶的。這種儀俗在古禮中稱做“飯含”,陝北民間則稱為“口含”。之所以稱做“飯含”是表示這個人在世時是一個吃不完、用不盡的享福人,在其臨死時都吃得飽飽的。民間“寧讓撐死,不要叫餓死”的俗語被延伸到了喪葬禮俗中。陝北民間的口含一般使用銅錢,有了銀元以後就使用銀元,在銀元上鑽一小孔,穿入紅線後含在死者口中。穿紅線之俗的說法是死者在去往陰間的路上不會受到阻擋,類似古俗中的“路引”。在紅線能將人從陰間召回的俗信影響下,又衍化出更多的俗信來,有些地方還要在死者的衣袖裏放一些小麵餅,俗稱為“打狗餅”,將紙錢放在死者的衣服裏,俗稱“買路錢”。俗說,餅是在去往冥府的路上給攔路狗吃的,錢是給攔路鬼行賄的。還說在去冥府的路上要渡河過橋,都得用錢。納西族習俗是在死者將要斷氣時,孝子們所放“口含”是一個紙包,包裏又分裝著大米、茶葉和銀屑三個小包。並說,米包是用做渡河的船費,茶葉是送給閻王殿前兩個大將軍的,銀屑則是孝敬給祖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