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喪葬(1)(2 / 3)

三、送終

在完成初終各項禮儀後,舉行送終禮儀活動。送終是對死者亡靈的送別。就是將死者亡靈送交給冥界官吏的禮儀活動。我國冥文化認為東嶽大帝是掌管人死去以後的大神。土地、城隍是東嶽大帝派駐在各地的冥界官吏,他們在人活著的時候,對人實行監管,人死去以後,由他們帶著去見東嶽大帝,東嶽大帝公文處理後,交由閻王執行。城隍是縣級以上的冥府官員,所以,我國民間在縣級以上的城市中才有城隍廟,這些地方的送終禮儀就在城隍廟裏舉行。鄉村的送終禮儀是在十字路口舉行的,先將死者靈魂送交給土地,再由土地轉交給城隍,最後由城隍送交到東嶽大帝那裏。陝北的送終禮儀是孝子們帶著香表,依次排列成隊來到十字路口,撮起一個小土堆,以示土地神位,麵朝西方跪地,點三炷香燒表後,長子祈告土地曰:“家當大事,若有不周,望神體諒。今將亡魂,將於神明,望祈開恩,一路照應,早赴神台,早日超度。”土地收到祝告後,並不立即將魂魄帶走,隻是將“表章”所奏之情報告給城隍,魂魄仍然留在家中,這也是人們之所以要設靈棚的緣由。“盡七”之後,由土地把魂魄從家中帶走,交給城隍,城隍押帶著魂魄送到東嶽大帝處。送終既畢,孝子們回家,準備喪事。用白紙書寫“當大事”以及挽聯,懸掛於大門之上。依亡人歲數的多少,用多少白紙剪成“穗狀”的紙束,掛於大門外。

四、開魂路

開魂路禮儀,有的是在人彌留時舉行,但大都是在死亡以後舉行。此俗的意義就在於馬上為死者打通去往陰間道路上的所有機關,不要讓亡靈在陰間路上吃苦受罪。開魂路的儀俗是請僧道誦經,由僧道為死者製作“幡子”,男用綠色,女用黃色,另用三四尺長的白布一塊,上寫死者生卒年月日,與幡一起懸於杆上張揚起來,在葬儀時交由喪主執掌,作為領路標誌。此俗認為:一切陰差因為事先得到僧道的誦經安撫,他們便為死者大開方便之門,不會刁難於死者。

五、裝殮

裝殮也叫“裝裹”。古禮中,將裝殮分為小殮和大殮兩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是舊時的一般禮儀程序。但也有於次日小殮,三日大殮的習俗。這些習俗與“三月而葬”的大型喪葬禮儀比較屬小型禮儀儀俗,民間均以小禮行之。小禮除停喪時間短外,其裝殮也比較及時,大都於臨終之時就為死者裝裹好壽衣,次日裝殮入棺。隻有那些官宦和大戶人家才行大禮之儀。

所謂小殮,是指為死者裝穿壽衣。大殮則是裝殮入棺。陝北民俗中稱小殮為“裝穿”,大殮為“承含”。

古禮中對小殮和大殮有不同的說法。有說在臨終之際就要行小殮之儀,持此說法的認為,如果在人死後才行裝裹,就認為是“光著身子走了”,這樣,後人會感到內疚的。再則,人在彌留之際也好裝穿,所以,後世之人一般都在人彌留之際就舉行小殮禮儀。

“小殮”一詞是民俗中的特定用語,在喪葬禮儀活動中卻是個大禮數。小殮在民俗中的俗稱是“裝裹”、“裹殮”。所謂“裝”是不同於“穿”的,“裹”即包裹的意思。根據這一稱謂就證實了古禮中在行“小殮”之儀給死者穿壽衣時,確實存在著“裝”和“裹”的行為,裝和裹是在穿著困難時不得已才采取的措施。這種穿著困難同時證實了兩種情況,即危重病人的穿著困難和人已死後的穿著困難。如果是用以說明人死以後的穿著困難的話,就指的是古禮中的另外一種說法,即隻有在人死了以後才能行小殮之儀。總之,人們對小殮之儀有著不同的認識和不同的禮儀形式。但後世則不用死後再行小殮之儀。

死者所穿的壽衣又俗稱為“裝裹”。裝裹既有小殮之儀俗稱的裝裹含義,又有將兒女們的孝心裝裹起來,以表示死者對兒女們眷戀之情的含義。壽衣一般在死者生前就縫製好了。通常是選擇在有閏月的年份縫製,它的用意就在於“長”,通常的年份為十二個月,有閏月的年份則“長”出一個月,長則壽,所以名“壽衣”。縫製壽衣的人也有一定講究,一般是女兒縫衣褲,表示兒女之情,依依不舍;孫女縫褥子,表示身後有人。其他的則是由孝子們準備。在縫製壽衣時要邀請很多人來縫,以表示死者受到“眾人”的關愛和敬仰。壽衣在古禮中是依貴賤來穿著的。一般人家是三重、五重或七重衣飾,決不可有九重。因九是極尊之數,隻有帝王家才可以享用。另則,九是極數,物極則反,因此,帝王家也對九有所避諱,用十一以上的重數。死者無論死在什麼季節,壽衣中的棉襖、棉褲、棉袍是必不可少的。在古禮中,女性有用婚嫁時穿服過的“白衣衫”、“白布裙”來做壽衣,此俗的用意是表示女人“從一而終”的封建倫理。但後世多不采用此俗,均以新料製成。一般來說,壽衣是男用兩褲,女用三裙,其他取便。死者所穿內衣俗稱為“貼肉素”。素是生帛,是生絲織成的軟白綾,用生帛而不用熟帛則是取生帛之“生”,是希望子孫後代能生息繁衍下去,傳宗接代,光宗耀祖。

民間在製作壽衣方麵也有很多講究。鞋必須是布底的,因布有“廣布”之義,此俗之義就是希望死者底下(後代)之人能夠廣布後世。因“鞋”與“賢”音近,是希望後人中多出“賢人”之意。鞋上要有蓮花圖案,表示足登蓮台,已成正果。另有說法是,鞋底上還要釘上布釘,以防死者在陰間的路上被滑倒。釘鞋釘也是有講究的,前頭七顆,後頭九顆。前頭七顆是祈求北鬥星君早日將亡靈超度轉生,後頭九顆是足後九域,有酒肉食祿在等待著亡靈去享用。壽衣中絕不能使用“皮貨”和“毛貨”,此俗認為,亡人如果穿了皮貨和毛貨,下世將轉生為皮毛之物,永遠不再有轉為人身的機緣了。衣服不用“紐扣”,隻綴飄帶。因“紐扣”的俗稱是“紐子”與“扭子”諧音。扭子,即與子孫後代有扭挒之嫌,因怕不利於子孫而避忌。用帶則可兆示後人一代接一代,代代相承接。衣料不用緞子而用綢子。因“緞子”與“斷子”諧音,故而不用。“綢子”與“稠子”同音,稠子即子多,是祈求後人能多子多福的用義。

民間也有將“裝裹”稱做“屍裝”和“張穿”的。所謂“張穿”,就是將壽衣張開後再穿。古禮在“張穿”之前還要舉行“套衫”儀式。由喪主將壽衣套起來後向大家展示。一般是在正庭或門庭放一器物,內放一紙椅。喪主兩人穿履戴笠,相向分別立於兩個木椅之上,手執麻繩抻直,將壽衣一重一重穿在喪主手上後用麻繩將其係結,然後脫手,即成全套壽衣,再作掂量之狀,並念道:“子孫某某贈製××壽衣”的吉祥語。有地方講究襯褲與襪各三件是由孝女製作的,媳婦隻做外衣,這就是說,女兒是貼身骨肉,是自家人,媳婦是外人所生,因此也就是外人了,這就是女兒與媳婦在喪禮中的區別。

套衫之儀後,又有抽壽之俗。抽壽是指在套衫之儀後家人們吃麵條(壽麵)的習俗。在麵條中煮以紅糖,大家食之。糖在民間舊俗中一般用於吉慶喜事,在喪事中用糖是假借過來的,以寓意化凶為吉。抽壽之俗認為:死者的年歲可以添加到子孫身上,使子孫們能夠長壽。老人壽長,給子孫們添加的壽也就長,所以人們都願意讓老人長壽。盡管這是一種俗信,但老人的家庭生活習慣可以影響到整個家庭成員的壽命。因為生活習慣決定著人的健康與壽命。

在整個裝殮禮俗中又有如下禮俗:

1.小殮。小殮的第一儀禮是“乞水”。喪家要身穿孝服,前往河邊“乞水”。為什麼要行乞水之禮俗?因為這是死者在陽世的最後一次用水,並且要用“長流水”,所以要到河裏去乞。用長流水的俗信是表示這家人家會如同長流水一樣,源源不斷地繁衍下去。乞水時以錢幣投於水中,為買水之意。第二儀禮是洗麵。乞水回來以後,由父母雙全的“好命人”,用木棍夾白布蘸水,為死者擦拭麵部,或仿照擦拭之狀,以作為拭麵之儀式。此俗後的第三禮儀就是為死者整容、剃頭、刮臉、挽發、抹身。最後才是裝裹壽衣。

裝殮後用白布(亦為生布)為死者掩麵,民俗中稱做蓋“子孫被”,以示安息。

在行以上之儀時,千萬不要將眼淚灑在死者身上,這是忌諱。俗信認為:如果將眼淚灑在死者身上,死者因哀戀之情,就會把灑淚的人也帶走。為死者把頭發梳理順當,是取義於後人能夠財源滾滾。因為頭發之“發”與發財之“發”同屬一字,發順則發財之事也順。

小殮後為了防止“詐屍”,要用麻繩將死者的雙腳捆紮起來。要防止貓狗進入屋內。民俗中認為,貓一旦舔了死人的臉,就會“詐屍”,狗如果咬了死者,是一種不吉利的征兆。陝北有“咬主貨”,指的就是狗咬了主人,是凶兆,又有“叫狗啃了”的說法。被狗啃的人一般是沒有後人的人,或是做了萬惡之事,死後連家人都不願掩埋,所以才被狗啃了。

2.掛孝。掛孝是喪家在大門張掛“掛孝帖”。掛孝帖是用白紙寫著卒者姓名和卒於年月日的喪事文帖。男者斜貼於左,女者斜貼於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