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一
斯密的價格理論建立在要素報酬率的假設之上。他用四章的篇幅闡述決定在任一既定時期內通常或平均報酬率水平的各種力量。他應用簡單的需求和供給分析來達到這個目的,竭力對不同種類的要素報酬加以區別。
第八章討論工資。工資是使用勞動要素所支付的報酬,由需要的階級(企業家、農場主)付給出賣勞動力的人。工資由協商或合同決定,在平衡過程中雇主居於有利地位,因為當代法律隻允許他們聯合。但除此以外,雙方討價還價力量將自動受供求關係的影響。
工資率的高低,取決於可以獲得的勞動供給和用以購買勞動的基金。斯密認為從長期看,工資的最低限度取決於維持生計的最低費用。這種維持生計工資是長期勞動價格,是自然或均衡工資率,他通過三種情況去說明。
(1)均衡狀態。勞動的供求使勞動力得到均衡工資。隻要人口和工資基金不變,即具備靜止的均衡狀態的條件。
(2)衰退狀態。對勞動的需求下降,實際工資降至維持生計工資以下,人口和工資基金均下降,直至收入和資本所能維持的水平。
(3)上升狀態。工資基金增長,使工資率超過維持生計水平,此時人口增長。
三種情況說明同一基本原理:對人的需求也和對任何其他商品的需求一樣,必定會調節“人的生產”。
二
熊彼特寫的“讀者指南”為:
“第八至十一章完成了第一編自成一體的論證。雖然這種論證的輪廓被大量說明性事實所遮蓋,而這些事實又常常迫使作者的論述脫離主題,但它還是很美的。這幾章討論的是‘什麼情況自然而然地決定’工資率和利潤率以及什麼情況‘支配’地租(第63頁)。這幾章總結和協調了18世紀的分配理論,把它傳給了19世紀的經濟學家,而19世紀的經濟學家則感到從這幾章起步較容易,因為亞當?斯密的學說很疏散,在許多方麵都能加以發展。斯密身上的種種弱點湊在一起,反而使他當之無愧地居於領導地位。讀者應該注意的是以下幾點。”
“論述工資問題的第八章,勾畫出了工資基金說(第69頁)和最低生活費用說(第67-68頁)的雛形,這兩種學說也許是斯密從杜爾閣和重農學派那裏學來的,斯密的英國後繼者們極為重視這兩種學說。不僅如此,該章還包含有另一成分,而斯密的後繼者卻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一成分的重要性。這一成分隱藏在他的一句很精辟的話中,即:‘豐厚的勞動報酬’既是‘國民財富增加??〔著重號係熊彼特所加〕的必然結果’又是國民財富增加的‘自然征兆’(第73頁)。雖然斯密講的這句話的意圖不十分清楚,但是這句話卻是從完全不同於李嘉圖的角度來說明工資問題的。”
勞動的產物構成勞動的自然報酬或自然工資。
在土地私有和資本積累以前的原始社會狀態下,勞動的全部產物屬於勞動者。沒有地主和雇主要求同他分享。
如果這種狀態繼續下去,勞動工資會隨著分工引起的勞動生產力的改進而提高。一切東西都會變得更加便宜。用較小量的勞動就能把它們生產出來。在這種狀態下,等量勞動生產的商品自然會彼此交換;因此,較小量勞動的產物也可以買到它們。
但是,雖然所有的東西在實際上會變得更加便宜,許多東西在表麵上比以前卻會更貴一些,會交換更大數量的其他貨物。例如,讓我們假設,在大多數的行業中勞動生產力提高到十倍,即一天的勞動能生產出相當於最初十倍的工作量;但在某一行業中勞動生產力隻提高了一倍,即是說一天的勞動隻能生產出最初二倍的工作量。用大多數行業中一天勞動的產物去交換某一行業中一天勞動的產物,前者的原始工作量的十倍隻購買到後者的原始工作量的二倍。因此,後者的任何數量,例如一磅,似乎比以前要貴五倍。可是實際上,它要便宜一半。雖然要用其他貨物五倍的數量去購買它,卻隻需有一半的勞動量去購買或生產它。因此,獲取會比以前容易一半。
但是這種由勞動者享有自己勞動的全部產物的原始狀態,在初次實行土地私有和資本積累以後,便不能繼續下去。所以,遠在勞動生產力作出更重大的改進以前,那種狀態便已終止,它對勞動報酬或工資的影響如何,就不必進一步去追溯了。
土地一旦變為私有財產,地主就要求從勞動者所能從土地種植或收集的幾乎全部產物中得到一份。他的地租構成了耕地勞動所得產物的第一次扣除。
種田的人很少能維持自己生活直到收獲的時候。他的生活費用一般由雇主,即雇用他的農場主墊支;除非能分享勞動的產物,除非自己的資本能帶著利潤收回,否則農場主是不會雇用農業工人的。這種利潤是從耕地勞動所得產物的第二次扣除。
幾乎所有其他勞動的產物,也同樣要扣除利潤。在所有的工藝和製造業中,大部分的工人都需要有一個雇主,去為他們提供工作原料,並在完工以前為他們墊支工資和生活費。雇主分享工人勞動的產物,或分享他們在所提供的原料上增添的價值;這個份額就是他的利潤。
誠然,有時候可能有這樣一個獨立的工人,他有足夠的資本去購買工作所需的原料,並在完工以前維持自己的生活。他既是雇主,又是工人,能享受他自己勞動的全部產物,或在原料上所增添的全部價值。這包含了通常歸兩個不同的人所有的兩種不同收入,即資本的利潤和勞動的工資。
可是,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在歐洲各處,為雇主工作的工人有二十個,獨立工人才有一個;而勞動的工資在到處都被理解為當勞動者是一個人而雇用他的資本所有人是另一個人時所說的工資。
普通所說的勞動工資,在到處都依存於雙方通常所訂的合同,雙方的利益決不是相同的。工人渴望得到的要盡可能多,而雇主則渴望付給的要盡可能少。前者傾向於聯合起來,以提高勞動工資;後者亦傾向於聯合起來,以降低勞動工資。
然而,不難預料,在普通情況下,哪一方在爭執中居於有利地位,能迫使對方屈服於自己的條件。雇主人數較少,能更加容易地聯合起來;此外,法律和政府機關至少是不禁止他們的聯合,卻禁止工人的聯合。我們沒有任何由議會通過的法律,反對聯合起來去降低工資的價格;但卻有許多法律反對聯合起來去提高這種價格。在所有這類爭議中,雇主們能撐持得更加長久。一個地主、一個農場主、一個製造業者或商人,即使不雇用一個工人,普通也能靠已經擁有的資本生活一兩年。而沒有工作,許多工人就不能維持一星期,少有人能維持一個月,更少有人能度過一年。從長遠來說,雇主不能沒有工人也像工人不能沒有雇主一樣,但是前一種必要性卻不是那麼迫切。
據說,我們雖然常常聽到工人們的聯合,卻很少聽到雇主們的聯合。但是如果有人信以為真,認為雇主並不聯合,那他就是既不明真相,又不懂世故。雇主們隨時隨地都有一種默契的、然而又是經常的和融洽的聯合,不許把勞動工資提高到各種實際比率以上。違反這種聯合在到處都被認為是不受歡迎的行為,一個雇主在他的鄰人和其他雇主的心目中都要受到譴責。誠然,我們很少聽到這種聯合,因為這是一種從來沒有人聽說過的通常的、也可以說是自然的狀態。雇主們有時也參加特別的聯合,去把勞動工資甚至降到這種比率之下。這些聯合總是不聲不響地偷偷地進行的,直到行動的時刻,此時工人們就毫無抵抗地屈服;他們有時是這樣做的,自己雖然感到切膚之痛,別人卻聽不到他們的聲音。可是,這種聯合常常受到工人們的對抗的防禦性的聯合的抵製;有時沒有這種挑釁,他們也自動聯合起來,以提高自己勞動的價格。他們通常所持的理由,有時是食物價格昂貴;有時是雇主們從他們的工作獲得了巨大的利潤。然而不管他們的聯合是進攻性的還是防禦性的,他們總是鬧得滿城風雨。為了使問題得到迅速解決,他們總是大叫大嚷,有時使用最驚人的暴力。他們是絕望的,像絕望的人那樣荒唐地放縱地行動;他們要麼就餓死,要麼就得威脅雇主們立即接受他們的要求。在這種場合,雇主們在這一方也同樣大叫大嚷,從來不停止向官吏們高聲呼救,要求嚴格執行那些已經通過的嚴厲對待仆人、工人和工匠的法律。因此,工人們從這種喧囂聯合的暴行中很少得到什麼好處;部分地由於官吏們的幹預,部分地由於雇主們的異乎尋常的鎮定,部分地由於大多數工人為了目前的生存不得不屈服,這種暴行隻落得以工人領袖遭受懲罰或毀滅而告終。
但是,盡管雇主們在同自己工人的爭議中一般處於優勢,卻有一個一定的比率,即使是最低賤的那種勞動的普通工資,也似乎不可能在長時期內降到這個比率以下。
一個人總得靠工作來維持生活。他的工資至少要足以維持他的生活。在大多數場合,這種工資甚至還必須多一些;否則他就不可能贍養家庭,而這類工人的種族就不可能維持到下一代。因此之故,坎梯隆先生似乎認為,最低賤的那種普通勞工所賺得的,無論何處至少必須雙倍於他們自己的生活費,以便他們都能撫養兩個子女;至於他的妻子的勞動的報酬,由於必需她來照顧孩子,認為隻要足以維持她的生存就行。但是,根據計算,生下的兒童有一半在成年以前就要死亡。因此,根據這種算法,最窮的勞工也必須企圖至少生育四個子女,以便其中兩個有活到那種年紀的同等機會。但是四個兒童的必要生活費用被認為幾乎等於一個成人的生活費用。同一個作者說,一個健壯的奴隸的勞動,值他的生活費用的兩倍;他認為,一個最低劣的勞工的勞動,所值不可能比一個健壯奴隸的勞動更少。說到這裏,看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為了贍養一個家庭,丈夫和妻子的勞動合在一起,即使是最低級的那種普通勞動,也必須賺得比恰恰足以維持他們自己生存的要多一些;但是多多少,是按照上麵所說的比例還是其他的比例,我就不去負責決定了。
可是,有某些情況有時使工人處於有利地位,他們能將工資提到大大超出這個比率;這個比率顯然隻是符合普通人道主義的最低工資。
當任何一國對靠工資生活的人,即對各種工人、工匠、仆人的需求不斷增長,當每一年提供的就業機會比上一年的就業人數更大時,工人就沒有必要去聯合起來以提高自己的工資。人手缺乏使雇主們彼此競爭,願意出更高的價錢去得到工人,這樣就自行打破了雇主們阻止增加工資的自然聯合。
很顯然,對靠工資生活的人的需求增長,必然同預定用於支付工資的基金增長成比例。這類基金可分兩種:第一,超過生活費所必需的收入;第二,超過雇主們自己使用所必需的資本。
當地主、年金領取人或有錢的人的收入超過他認為足以維持自己家庭的需要時,他就把剩餘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來維持一個或更多的家庭仆役。增加這個剩餘,他自然就會增加這種仆役的人數。
當一個獨立工人,如織布匠或製鞋匠,擁有的資本比足以購買自己工作的原料及維持自己直到出售貨物的需要更多時,他自然會用這種剩餘去雇用一個或更多的工匠,以便從他們的工作獲利。增加這種剩餘,自然就會增加他的工匠人數。
因此,對靠工資生活的人的需求,必須隨著每個國家收入和資本的增長而增長,並且不可能脫離它而增長。收入和資本的增長就是國民財富的增長。因此,對靠工資生活的人的需求,自然隨著國民財富的增長而增長,並且不可能脫離它而增長。
不是國民財富的實際大小,而是它的不斷增長,引起勞動工資的上升。因此,不是在最富的國家,而是在最興旺發達或者說致富最快的國家,勞動工資最高。英格蘭現今肯定是比北美任何地區更富的國家。可是,北美的勞動工資比英格蘭任何地區更高,在紐約地區,普通工人每天賺美幣三先令六便士,合英幣二先令;造船木工,十先令六便士,外加一品脫酒值英幣六便士,共合英幣六先令六便士;建房木工和泥瓦匠,八先令,合英幣四先令六便士;裁縫工人,五先令,約合英幣二先令十便士。這些價格全都高於倫敦的價格;據說在其他各殖民地,工資也和在紐約一樣高。在北美各處,食物的價格比在英格蘭低得多。在那裏從來沒有聽說過發生饑荒的事。在最壞的季節,他們總是足夠維持自己,雖然輸出較少。因此,如果勞動的貨幣價格比在母國各處都高,勞動的真實價格,即給予勞動者的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實際支配能力,一定是比例更高。
但是,雖然北美還不如英格蘭那麼富有,它卻以更快的速度走向富裕。任何一國繁榮的最具有決定意義的標誌,是它的居民人數的增長。在大不列顛,以及大多數其他歐洲國家,據說在將近500年中居民未能增加一倍。而在北美的不列顛殖民地,已經發現居民人數在20年或25年之內增加了一倍。在現時,這種增加主要不是由於新居民的不斷移入,而是由於本地人口的大量繁殖。據說,活到老年的人常常親眼看到自己的子孫後代有50個到100個,有時更多。勞動的報酬在那裏如此豐厚,以致子女眾多的家庭不但不是負擔,反而是父母富裕和幸運的泉源。在離開父母以前,每個兒童的勞動,根據計算,能給他們帶來淨100鎊的收入。一個帶著四五個子女的年輕寡婦,在歐洲的中層或下層人民中,再婚的機會很少,而在北美卻常常有人求婚,認為是一筆財產。兒童的價值,對婚姻是最大的鼓勵。因此,我們對北美人民一般早婚就不覺奇怪了。盡管早婚使人口大量增長,在北美卻繼續抱怨人手稀少。對勞工的需求,用來維持他們的基金,似乎比能夠找到的勞工人數增長更快。
雖然一國的財富可能巨大,但它長期處於停滯狀態,我們決不能預期勞動工資在那裏會很高。預定用於支付工資的基金,即它的居民的收入和資本,可能數目最大;但是如果它在幾個世紀中保持不變或者幾乎不變,那麼每年雇用的勞工人數就能很容易地供給次年所需的工人人數,甚至還能超過。不可能感到人手稀缺,雇主們也不可能為爭雇工人而彼此抬高價錢。反之,在這種情況下,工人會自行增殖,超過就業機會。就業機會經常稀少,工人不得不競相降價,以求有工可做。如果在這種國家,勞動工資曾經高於勞工本人的生活費,並使他能贍養家庭,那麼,勞工的競爭和雇主的利益不久就會使它降到與普通人道標準相符的最低比率。中國是長期最富的國家之一,是世界上土地最肥沃、耕種得最好、人最勤勞和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可是,它似乎長期處於停滯狀態。500多年前訪問過它的馬可?波羅所描述的它的耕種、產業和人口眾多,與現今旅行家們所描述的幾乎完全一致。中國或許早在馬可?波羅的時代以前,就已經達到了它的法律和製度所容許達到的充分富裕程度。旅行家們的記載在許多其他方麵雖有不同,在這一點上卻是一致的:在中國勞動的工資很低,工人感到難於養活一家人。如果整天在地裏幹活,到晚上能購得少量大米,那他就心滿意足了。技工的狀況可能更糟。他們不像在歐洲那樣,悠閑地呆在自己的作坊裏,等待顧客上門,而是背著本行業的工具,沿街不斷地奔走,叫賣自己的服務,好像是乞求工作那樣。中國最下層人民的貧困,遠遠超過了歐洲最窮國家的人民。在廣州附近,普通都說有數以百計、數以千計的家庭在陸地沒有房屋,經常生活在各種河道上的小小漁船中。他們感到在那裏衣食之資極為貧乏,渴望撈起歐洲船隻所拋下的最髒的垃圾。任何腐臭的肉,例如死狗或死貓,雖已腐爛發臭,他們也十分喜歡,就像其他歐洲國家的人民喜歡最衛生的食物那樣。婚姻在中國受到鼓勵,不是由於可以從兒童身上獲利,而是由於有摧毀兒童的自由。在所有的大城市,每晚都有幾個嬰兒被拋棄在街頭,或是像小狗一樣溺死在水中。做這種可怕的事情甚至說是公開的職業,許多人賴以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