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財富的自然增長(1 / 2)

第三編表明,財富的自然增長是,將資本首先用於農業,然後用於製造業,最後用於對外貿易。但是這個順序已由歐洲各國的政策所顛倒。

本編共分四章。第一章論財富的自然增長,認為事物的自然進程,是先農業後製造業,最後才是對外貿易;但是由於政治上的原因,使這種順序完全顛倒,對外貿易促進了製造業的發展,而對外貿易和製造業的發展又促進了農業的進步。

第二章論羅馬帝國衰落後歐洲農業所受到的抑製,闡述了長子繼承製和限定繼承製的惡果,農奴、分益佃農和自耕農等對土地改良的態度。

第三章論羅馬帝國衰落後城市的興起和發展,敘述城市居民獲得自由的經過,以及國王與城市居民聯合向地主貴族進行鬥爭,城市在產業發展和資本積累方麵所處的優越地位。

第四章論城市商業怎樣對鄉村改良做出貢獻,一是城市為鄉村產品提供了市場,二是商人在鄉村購土地進行改良,三是城市給鄉村帶來了安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政府,地主貴族的權力受到了工商業的摧毀。

熊彼特寫的“讀者指南”為:

“第三編所占的篇幅還不到總篇幅的4.5%,可以說是第四編的前奏曲,主要從曆史的角度考察了‘財富的自然增長’,考察了各利益集團所支持的政策是如何扭曲――不論是阻礙還是推動――城市的興起和城市商業活動的。第三編沒有引起人們應有的注意。雖然這一編所表現出來的智慧有點幹癟和缺少靈感,但它卻本可以成為前所未有的關於經濟生活的曆史社會學的極好起點。”

每一個文明社會的最大商業,是在城市居民與鄉村居民間進行的商業。這種商業就是用天然產物去交換製成品,或是直接進行,或是用貨幣做中介,或是用某種紙幣去充當貨幣。鄉村向城市供應生活資料和製造業所用的原料。城市向鄉村居民送回一部分製成品作為回報。城市沒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生活資料再生產;可以非常恰當地說,它是從鄉村獲得它的全部財富和生活資料的。但是,我們決不能因此就設想,城市的利得就是鄉村的損失。兩者的利得是共同的和相互的,勞動分工在這裏也和在所有其他場合一樣,對於從事分工中不同行業的所有不同的人都有利的。鄉村居民從城市購買製成品而不必自己去製造,這樣他們可以用較小量的自己勞動的產物,去交換較大量的製成品。城市為鄉村的剩餘產品即超過維持耕者的東西提供市場,鄉村居民在那裏用剩餘產品來交換到自己需要的其他東西。城市居民的人數越多和收入越大,為鄉村居民提供的市場也就越大;這種市場越大,對大多數人的好處就越大。離城市一英裏生產的穀物,在市上的售價和來自離城市20英裏的穀物相同。但是後者的價格一般必須既能支付栽培和送入市場的費用,又能為農場主提供普通的農業利潤。因此,住在城市附近的鄉村地主和耕種人在其所售穀物的價格中,節約了從遠地將穀物運入城市的運費的全部價值,還節約了從城市購回貨物的運費的全部價值。比較一下在任何大城市四郊耕種土地和在離城市有些距離的地方耕種土地,你可以相信,城市商業對鄉村是多麼有益。在一切有關貿易差額的荒謬言論中,從來沒有人認為,鄉村同城市進行貿易自己會受到損失,或者說城市同鄉村進行貿易自己會受到損失。

按照事物的性質,生活資料先於便利品和奢侈品,所以,生產前者的產業必然要先於生產後者的產業。因此,鄉村的耕種和改良必然要先於城市的發展,鄉村是提供生活資料的,而城市隻提供便利品和奢侈品。隻是鄉村的剩餘產品,即超過維持耕者的部分,構成城市的生活資料,因此,城市隻有靠這種剩餘產品的增長才能增長。的確,城市可能並不總是從鄰近的鄉村甚至也並不總是從本國獲得全部生活資料,而是可以從非常遙遠的國家進口;這一點,雖然並不形成一般規則的例外,卻造成了不同時代和不同國家財富增長的巨大差異。

這種事物的順序在一般國家是由必要性造成的。雖然不是在每一個國家都是這樣;然而,在每一個國家,人類的天性又促成了它。如果這種人類天性從來沒有受到人類製度的阻撓,城市的發展就不可能超過所在地區的改良和耕種所能支持的限度,至少是,直到所在的全部地區得到徹底改良和耕種的時候。在利潤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情況下,人們會選擇在土地的改良和耕種上,而不是在製造業或對外貿易上投入資本。將自己的資本投入土地上的人,能親眼看到它和支配它,他的財產比較商人的財產少受意外事故的影響,商人不得不聽憑自己的資本受到狂風巨浪的支配,受到人類愚蠢和不公正那種更難肯定的因素的支配,因為他必須給予遙遠國家的人們以巨大的信用,而這些人的品質和情況是他所不完全了解的。反之,地主的資本固定在他的土地上,其安全的程度達到了人類事務的性質所許可的極限。此外,鄉村風景的優美,鄉村生活的愉快,它所給人帶來的心境的寧靜,在不受到人類法律的不公正所幹擾的地方,鄉村在實際上給人提供的獨立性,這種種魅力都或多或少吸引著每一個人;由於耕地是人類的最初使命,所以在他生存的每一階段,他似乎都保留了對這種原始職業的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