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稅製改(2)(1 / 3)

新的規定,把稅收分成國稅和地方稅。地方稅給地方,國稅歸國庫,這樣分開,可以讓地方為了增加地方稅,努力建設地方,不過,還是那原則,就算是地方稅,也是財稅司收,地方不準插手。

然後戶部,也是有些整改,不光是三司並進戶部,還多成立了幾個司。一個是轉運司。雖然地方上,對外統一都是稅務司,但是其內部分了很多職責。稅務司,收了稅,稅收統一由新成立得轉運司接手,負責轉運。

轉運司當然不是單純就轉運財稅,他算是國有運輸公司。除了轉運稅收,還會轉運常平司決定得,轉運項目。像是鹽,轉運司就必須把收繳上來得鹽,轉運到一些內6,交通不達的地方,或者鹽價比較貴的地方。

稅務司內部,還有新成立的工商司,這是原本三司中鹽鐵司得職務。三司中,鹽鐵司負責收取工商稅,還有製造。現在都被剝離,工商稅收改由工商司負責。核定該收多少稅。當然,這是有定製得,基本上,該繳納多少,都是固定得。

李忱規定了對工商稅,實施了大改革。把所有商人,分為住商還有行商。住商就是那些有固定地方販售得,要抽取一定額度得營業稅。你賣了東西,固定就抽多少。

這其中,李忱特別提前得,指出,工廠算是住商得一種。大唐的手工業生產,大體上是前店後坊,這大家知道。不過一歇工商業特別達的地方,已經出現了那種具有很多織機得大工廠。李忱特別指出,這種也算住商。

行商,就是那些運輸物品的商人,不管你自己賣不賣,反正隻要你運了,就要收錢。

當然了這些稅額,都是經過計算得。不能竭澤而漁,稅賦在那些商人可以負擔,又不至於為了繳稅而漲價得範圍。這其中,李忱收養得那些孩子,揮了大作用。

李忱得經營之下,他的商號,已經慢慢深入很多角落。雖然沒有和那些原先的商號,生衝突,但是大致摸清了很多商品的成本,包括進貨成本,販售成本,最終利潤。

新成立得工商司,裏麵大致上都是原先三司得官員,他們也不知道這個稅收怎麼定得,都是由宰相提供數據。而宰相們,也不知到李忱怎麼知道得,李忱隻推,是他嶽父蘇萊曼提供,其實根本是李忱的商號提供得。為此,李忱特別設立一個新得錦衣部門,這是後話。

工商司,除了厘訂工商稅,還有一切關卡、草市之類的,稅收,都是由工商司負責。這個部門事物挺多的,因為大量裁撤使職得關係,他們以前負責得所有稅收,都落到了他們頭上。

戶部司,這也是原先三司得職能。主要負責下地稅得征收。大體上是原先兩稅法得範圍。這部份比較複雜的在於,因為唐代錢幣的不足,勢必要征收實物。另外就是,假如遇上歉收,他們有權斟酌,是不是改收貨幣,變相減輕農民負擔。

常平司,這個司的功能,就簡單明了了。主要是要監督全國物價,負責實施常平。最簡單的就是,那個地方生旱、水災了,要預先調運糧草。豐收了,要趕緊出麵,以不低於往年市價得價格,收購穀物。

這個司很重要,在災年的時候,他們甚至還有一個功能,就是要提前放賑。什麼叫提前放賑?這是劉晏得創舉。

就是事前,朝廷就要根據納稅額,厘訂富戶或是貧戶。然後災年的時候,不要等救濟什麼,一到災年,立刻對那些貧戶送救濟品,比貧戶高一點得,地方政府則是對他們實施紓困貸款。

當初讀到劉晏設計得這個職能,李忱拍了桌子,不是生氣,而是讚歎。這種前時代得想法,真的是完全站在了百姓的立場上,為百姓考量。我們看、戲文裏麵,經常看到某個好官,為了災荒時刻,賑濟百姓,沒等到旨意,就開倉放糧,結果被革職拿問,之後是被砍頭,造成冤獄,還是被平反,就看這出戲要怎麼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