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姑娘(2 / 3)

丹丹老師著實感動了一下,其他的追求者們也都自愧弗如。

吃完晚飯後,爛仔大哥提議請大家去K歌,得到了大家的積極響應。一群人簇擁著丹丹老師前往小鎮唯一的一家KTV,去的都是年輕人,又是喝酒又是唱歌玩得很盡興。丹丹老師有一副好嗓子,又是過生日的正主兒,當之無愧成了整場的主角,在KTV裏出盡了風頭,每個人都搶著和她合唱。她本來從不喝酒的,那晚在眾人的勸說下也破了例,才喝了兩杯啤酒,就已經支撐不住倒下了。

爛仔大哥自告奮勇要送她回去休息,一夥人唱得正歡,也沒多想就把醉得不省人事的丹丹老師交給了他。等到丹丹老師清醒過來,她發現自己衣衫不整地躺在宿舍的小床上,身邊是同樣衣衫不整的爛仔大哥。

丹丹老師把他趕出去後,一個人關在房間裏哭了一天一夜,誰敲門都不讓進。隔天,她開了門,平靜地對前來勸她的女同事說:“我要告他。”

爛仔聞訊,裝作毫不在乎地說:“讓她告去。不就睡了個覺嗎,你情我願的事,她不怕丟人就去告吧!”

事情成了羅生門。丹丹老師說自己被強奸了,爛仔卻一口咬定沒有強迫她。為了讓這件事平息下來,他請來了不少說客,還讓媒人上門去求親,說願意負起這個責任。媒人這樣勸她:“丹丹,你莫鬧了,再鬧下去,對大家都沒有好處,你開個條件,該賠償賠償,該結婚結婚,不會虧待你的。”

一貫溫柔似水的丹丹老師當著媒人的麵摔了個茶杯,她堅持要上告。

爛仔最終被判了五年。

輿論在這時候轉了風向。起初,鎮上的人對丹丹老師的態度是同情,眾人對弱勢的一方更容易表達同情,覺得她平白無故受了欺負很可憐。而在判決下來後,同情多半分給了牢獄之中的爛仔,對丹丹老師,就隻剩下些說不明道不清的情緒。

人們心裏開始這樣想:爛仔固然是咎由自取,丹丹老師難道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那天晚上,不少目擊者看見她和爛仔深情對唱,走的時候爛仔摟著她的肩膀,她臉上還是笑著的,她說自己喝醉了,誰知道是真醉還是假醉呢。再說了,鎮上那麼多年輕姑娘,怎麼就隻有她碰到了這種事,還不是她自己不夠檢點,整天對著男人笑。

在這樣的議論聲中,丹丹老師變得沉默了,臉上的笑容也少了。流言傳到了學生的耳朵裏,她再來上課時,男生就不那麼安分了,甚至有人開始對著她的背影吹口哨。女生們倒是依舊赤膽忠心,照例去她宿舍裏玩,照例給她抄琴譜,在男生們鬧的時候,挺身而出替她嗬斥他們。

她的宿舍不複往日的熱鬧,再沒有人給她送花送禮物,也沒有人上門來給她介紹對象。往日眾星捧月般圍著她轉的那幫人全散了,像躲避瘟疫似的躲著她。隻有那個兵哥哥,一如既往地給她寫信。

她給他回了一封信,信中言簡意駭地介紹了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她以為,從此再也收不到他的來信了。

十天之後,信沒有來,兵哥哥本人來了。他站在她的宿舍樓下,一身軍裝,英姿挺拔,用行動來證明他並不在乎。

沒有鮮花,沒有禮物,丹丹老師接受了兵哥哥的追求。這是他們第二次見麵,彼此並無太深的了解。

兵哥哥在鎮上盤桓了十幾天才和丹丹老師依依不舍地告別。

故事如果到了這裏戛然而止,就成了真愛拯救人生的範例。但是,真實的人生往往充滿轉折。

我們讀初三的時候,丹丹老師和兵哥哥已經鴻雁傳書兩年多。按照正常程序,下一步就是談婚論嫁了。

就在這時,有一天,大晚上的,丹丹老師和學校的一個領導被堵在了她宿舍的床上。那個領導就是經常開玩笑說要丹丹老師給他做兒媳婦的那一位。

堵人的是領導的老婆,一個相當潑辣的鄉下婦人,罵起人來出口成章,指著丹丹老師的鼻子一連串地罵:“你個害人精!你個小婊子!你個專門勾搭人的賤貨!”

丹丹老師被罵得倉皇失措毫無招架之力。而那個領導,早披件衣服偷偷溜了。

我們班的女生都很氣憤,認定是在領導的淫威之下,丹丹老師不得不屈從。

她的那位未婚夫兵哥哥,估計跟我們也是一樣的想法,所以他再一次不遠千裏地請假坐長途火車回來,隻為了替未婚妻討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