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個題目,就覺得好笑。我本人是七尺須眉,堂堂男子漢,為什麼不講結交女朋友的秘聞,反而要寫男朋友呢?其中必有緣故,容我從頭坦白交待。
我因“反右”的問題,被我熱愛的部隊“複員處理”回到故鄉北京,失業一年,窮而為文,賣文糊口。可是又遇難題,當時發表文章,有個“作者情況調查表”,要由所在單位政審同意才行。可我沒有單位呀,怎麼辦?譬如,我的一首500行長詩《冰山卓瑪》,投給天津《新港》雜誌,他們決定采用,寄來一張調查表……後來由北京文聯主席老舍先生給《新港》寫了親筆信,“作者是個可靠的青年,與我相識多年。我正在給他找工作。此信權作個證明吧。”結果還是不行,非要單位證明不可。此事我沒敢告訴老舍先生。而是硬著頭皮去找“轉建委員會”,因為我的檔案存放在他們那裏。所謂硬著頭皮,就是撞大運,如果他們查閱我的檔案,此事也就吹了。幸虧遇上一位好心的老張同誌,他隻看作品,不看檔案,很喜歡這首詩,便大筆一揮,“複員軍人,政治可靠”,蓋上紅彤彤的公章,此詩才得以麵世(32年之後還被收進《中國新文藝大係》)。我得到100元稿費,給缺奶的大妞兒買來不少奶粉。
此後還得吃飯,所以還得發表文章。既不能求助於老舍先生,也不敢再次撞大運去找老張同誌。苦思冥想,計上心頭:妻子範季華受我牽連,也複員了,在北京當護士,她15歲參軍,共青團員,政治上清白無疵,不怕調查,那就冒名頂替,用她的名字發表文章吧。於是,“範季華”的小說、散文、詩歌,滾滾出籠。說實話,鄙人什麼都能忍受,惟獨忍受不了大妞兒缺奶的哭聲。隻要女兒哭個不停,我便文思如泉湧,不會寫的玩意兒也會寫了,無師自通。什麼都寫,包括相聲、鼓詞、謎語、兒歌,兩三塊錢的稿費也得掙啊。這時“範季華”給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改編小人書,每本稿費六七十元,足夠我全家一月的嚼裹兒,連續改編6本,真是半年糧啊!責任編輯周金灼同誌大概看了“作者調查表”,知道我是個女護士,芳齡24歲,所以常有書信往來,且多溢美之詞,什麼“文筆清新”呀,“感情細膩”呀,“前途似錦”呀,不一而足。為了吃飯,我也曲意周旋,“抓住”這位多情的男朋友,又以他不到北京來看望作者為極限。
歲月飄忽,鬥轉星移,轉眼20年過去。《廣州文藝》編輯部的小說組長周金灼同誌來到北京,向作家趙大年約稿。鄙人不忘舊情,請他到家中麵談,又通知妻子提前下班,買酒買肉,款待貴賓。三杯老酒落肚,鄙人起身道歉,認識一下真假範季華吧。待他明白過來,哈哈大笑,“既往不咎。你就給我寫稿吧!”
這就是我連續在《廣州文藝》發表3個短篇、3個中篇小說的“內因”。然後給他寫信,“周兄,我用6篇小說彌補那6本小人書‘冒名頂替’之過錯,也算夠朋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