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沒有不能識破的謊言(2)(2 / 2)

(5)斟詞酌句。撒謊者很少提及自己。與講真話的人相比,他們使用諸如“I”(我)、“me”(我)、“mine”(我的)之類詞語的頻率低得多。撒謊者往往泛化,頻繁使用諸如“always”(總是)、“never”(從不)、“nobody”(沒人)、“everyone”(人人)等詞,借此在精神上使自己遠離謊言。

(6)免責聲明。撒謊者更有可能使用諸如“你肯定不會相信這個”“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怪異,但是”“我向你保證”之類的免責聲明。類似於這樣的免責聲明,是專門用來認可別人的疑心的,目的在於減少別人的疑心。

(7)措辭拘謹。當人們在非正式的場合說真話的時候,他們更可能使用省略方式。比如,他們不說“do not”而說“don’t”。在同樣的場合,撒謊的人卻可能說“do not”而不是“don’t”。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在撒謊時,變得更緊張也更正式。

(8)時態。撒謊者沒有意識到,他有一種傾向,就是加大他們與他們所描述的事件之間的心理距離。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他們這樣做的一種方式是斟詞酌句,另一方式是使用過去時,而不是現在時。

(9)語速。撒謊需要大量的智力工作。因為除了評估自己謊言的可信程度外,撒謊者還要將真相和謊言分開。這對撒謊者的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使得他把說話在速度放慢了。人們之所以在撒謊前要停頓一下,之所以撒謊的語速往往比講真話的語速慢,原因就在這裏。當然,如果謊言被小心翼翼地排演過,情形自然不同。在這種情形下,撒謊的語速與講真話的語速是沒有區別的。

(10)停頓。撒謊者撒謊時多有停頓,某些停頓充滿了“嗯、嗯、啊、啊”的語言頓字符。編織自發的謊言時涉及的認知工作也會導致更多的語誤、口誤和開口錯。在“開口錯”中,人們剛說出一句話,然後再用另一句話取而代之。

(11)音高。某人聲音的高低,通常是他們情緒狀態的指標。因為,一旦人們心煩意亂的時候,音高就會增加。情緒與音高緊密相關。當人變得情緒化的時候,音高就會改變。音高的改變是很難掩飾和隱藏的。盡管音高的增加相當穩定,有時候增加很少,但通常有必要在聽過某人在其他場合的發言後,再來確定他的音高是否增加了。

雖然如今人們大量談及某些據說與撒謊相關的行動,但是並不存在能夠表明某人撒謊的特定行為。它們可能表明,某人處於衝突的狀態,受到強烈情緒的影響,或努力掩蓋自己的難堪,但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他們在撒謊。正如保羅·艾克曼所言,欺詐沒有標誌可言。任何姿勢、麵部表情或肌肉抽搐,本身都不能證明某人在撒謊。另一個研究撒謊的權威貝拉·德保羅重複了這個觀點。貝拉·德保羅指出,行為標誌、語言標誌與欺詐之間的關係是很成立的。它們可能與欺詐相關,但並不完全相關。

雖然沒有絕對可靠的識別謊言的方法,但你還是可以做些事情,以增加識破撒謊者的可能:

(1)要成功地識別一個謊言,你需要把你的標準定得既不高也不低。這樣你可以避免得出這樣的結論:要麼從來沒人撒謊,要麼人人始終撒謊。

(2)隻要有可能,就要把下列兩者加以對比:其一是某人被認為是在撒謊時的行動,其二是他在說真話時的行為。

(3)為了成為一個優秀的謊言識破者,你還應該關注意識控製之外的行為,或者人們容易忽略的行為。

(4)如果有機會,把你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他人說了什麼以及如何說上麵,而不是他們做了什麼。

(5)搞清楚那個謊言可能是自發的還是經過預演的,是低賭注的還是高賭注的,這一點很重要。在賭注很低或那個謊言經過了預演時,完成識別謊言的任務要困難得多。

(6)要想識破一個謊言,你應該始終注意更廣泛的行為線索和言論線索。如果你認為依靠單一線索就識破了一個撒謊者,那你是在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