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魯迅的舊體詩詞(1 / 3)

學界對“舊體詩”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使得學界對魯迅舊體詩詞創作的界限還有爭議,這表現在魯迅一生創作詩歌81首中新舊體詩詞的數量界說差異上。本節所說的“舊體詩詞”,指以“舊形式”所創作的詩歌,包含兩方麵:一是指新詩出現以前,自《詩經》以來的辭賦、古風、律絕、詞曲等,與“古典詩歌”的意思相近,包括民歌在內;二是指新詩誕生以後,現代人用包括民歌、古典詩歌的形式創作的、主要表現現代人生活和情感的詩歌作品。這與魯迅在1934年致姚克的信中認為“歌,詩,詞,曲”“原是民間物”,和在《論“舊形式的采用”》一文中把民歌歸為舊形式,是相一致的。

一、人生表達的“夙習不改”

魯迅的舊詩不多,“但是,舊體詩在魯迅研究乃至現代詩歌研究中都有它非常重要的學術價值。從文化學的意義上看,‘魯迅的舊詩’,這本身就是一種饒有意味的稱謂:魯迅,這位現代思想的先驅如何與這類最古老最傳統的文學樣式建立了聯係?難道在這種為新文學所超越的舊的束縛中,新文學的開創者反倒找到了施展自己才智的自由空間?‘解放’了的自由體詩卻不行……同時,如果連作者都已經清醒地認識到這‘並非所長’,那又為什麼總是要‘不得已而作’呢?”對這一追問的解答自然見仁見智,但從魯迅的整體創作生涯觀之,舊詩寫作作為一種語言表達“積習”,是重要原因之一。魯迅對此很清醒:

我沉重的感到我失掉了很好的朋友,中國失掉了很好的青年,我在悲憤中沉靜下去了,然而學習卻從沉靜中抬起頭來,湊成了這樣的幾句。

——《為了忘卻的紀念》

上海氣候殊不佳,蒙念甚感。時症亦大流行,但仆生長危邦,年逾大衍,天災人禍,所見多矣,無怨於生,亦無怖於死,即將投我瓊瑤,仍然棄此筆墨,夙心舊習,不能改也。

——1933年6月28日致台靜農信

舊詩是舊文化的象征之一。任何一種文化對生長其中的人都有著天然的塑造力量,這在語言和思維上表現得尤其鮮明。寫作舊體詩詞作為一種語言社會習慣,在“學而優則仕”的中國一直到近代,都頗受人們重視。那時,如果一個兒童被家裏當作讀書應科舉的培養對象,一般在讀完《四書》之後開始學做八股文。同時還要學會對對子——為接下來學作試帖詩做準備。八股文和試帖詩都有各種選本供學生仿效,更有書商選取科考中舉人、進士的考卷印成閱讀教材,稱為“闈墨”,被不少教師學生視為應考捷徑而爭相教、學。年齡稍大一點就要在八股文之外學做“古文”,在試帖詩之外學做其他詩體。在“不學詩,無以言”的詩教土壤中出生、成長起來的魯迅,自然也不能例外,正是自幼對舊詩的反複閱讀與練習,使舊詩寫作成為習慣而與他發生了生命關聯。

舊詩寫作是一種語言行為習慣,更是一種思維習慣。而“‘成為習慣’的基本含義是‘重複性實踐的形成’……在廣義上,‘習慣’意味著某種類型的活動、決策、行為態度和思維‘對我們而言成為自然的’:它們的實踐不再成為問題,因為它們已成為我們性格的有機部分。”聯係魯迅在《墳·從胡須說到牙齒)中“在解剖室裏第一次要在女性的屍體上動刀的時候”,“似乎略有做詩之意”的一段話,不僅可以看到魯迅對舊體詩寫作“積習”中惡的一麵有著非常清醒的理性認識和自覺的抗拒,還應該看到舊詩“積習”對魯迅的牽掣。

通常,我們會認為習慣的形成是我們有意識選擇的結果,既然是有意識選擇的結果,那我們也可以通過“再選擇”來改掉它。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習慣都可以憑借意誌選擇來改變,尤其是決定著人之為人的語言習慣之類。魯迅立足於新文化建設而主動為新詩“打打邊鼓”,而“隻在有人要我寫字時”,“不得已而作”舊體詩。這“不得已”一方麵固然是他“能寫”,另一方麵更顯然是文人書字相贈的舊習造成。當然,這裏還有摒棄舊體詩寫作惡習的自覺,但“積習”卻無法徹底抗拒、改變。舊詩之於魯迅及其同代人,實在是“秉性難移”。因而,在中國新文學運動中引人注目的“舊體詩現象”層麵上,“討論魯迅舊詩”,“實際上就有了兩大可供參照的係統,一是作為中國現代舊詩前身的中國古典詩歌,一是現代舊詩創作的基本狀況。魯迅舊詩隻有在這樣的參照當中才是個性鮮明、意義豐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