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家庭中出現了“怎麼辦先生”,這些孩子遇到任何需要選擇的事情,都不知道應該如何做,而是問父母“怎麼辦”,詢問父母的意見,然後聽從父母的安排。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這些父母把孩子的“選擇權”、“決定權”牢牢握在自己的手中,美其言曰“一切為了孩子”,其實這隻是他們的一廂情願罷了。
孩子雖然年齡小,經驗不足,但他並不是一個被動的接受者,而是一個具有自主性的獨立個體,他有自己的成長需求,有想擺脫束縛的渴望,那我們為何還要牢牢握著“選擇權”、“決定權”不放呢?
媽媽想讓5歲的兒子讀幼兒園,而他卻想讀小學。於是,媽媽便把選擇權交給了他:“如果你能考上,我就讓你讀。”聽了媽媽的話,男孩第一次知道,一個5歲的小孩子也可以有選擇的權力。所以,他特別珍惜這次機會,並自覺地、努力地學習,果然他考上了小學。這個男孩就是李開複。
如果換做我們,我們可能不允許孩子自作主張,因為上學可不是一件隨便的事情。還有一些父母完全不顧孩子的想法和感受,把他送進貴族學校或封閉式學校。而李開複的媽媽並沒有這樣做,而是把選擇權交給了他,讓他認識到自己有選擇的權利,並促使他為了自己的選擇而努力奮鬥。這難道不是一種對孩子的智愛、大愛嗎?
總之,在相對安全的範圍內,我們要放手讓孩子去作決定和選擇,那麼他才會擁有一個可以自己做主的童年和人生,才會獲得真正的快樂和滿足。
把選擇權還給孩子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他會遇到很多十字路口,隨時都麵臨著很多選擇,小到生活中的瑣碎小事,如買哪個顏色的鞋子、周末去哪裏玩、買哪本書等,大到關乎成長和發展的大事,如擇友、擇校、找工作、結婚等。
麵對孩子的諸多選擇,我們不要替他決定,也不要否定他的決定,而是把選擇權還給他。如此一來,孩子才會真切地感受到自我價值,才會更清晰地認識自我,而我們收到的將是他對我們的感激,還有他的成長和進步。
另外,我們還要記得提醒孩子:在選擇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因為每個決定都可能會影響整件事情的發展。一旦作出了選擇,就要為之負責,要勇於承擔一切後果。這樣一來,孩子自然會慎重地作決定,也會有一份擔當。
讓孩子在規定範圍內選擇
對於年齡小的孩子,如果他麵臨很多選項,可能不知道如何選擇。這時候,我們不妨加上一些必要的限製條件,為他提供幾個選項,從而讓他在這個範圍之內作選擇。
比如,周末到了,我們打算帶孩子出去玩,如果全權讓他決定,他可能會有好幾個想去的地方,並從中徘徊不定;如果我們為他提供幾個選項“你是想去郊外踏青,還是去植物園賞花”,就會縮小選擇的範圍,便於他迅速作出選擇。當然,如果孩子有其他的提議,隻要是合理的,我們都要給予尊重和支持。
支持孩子經過慎重思考所作的決定
麵對孩子所作的決定,我們不要急於肯定或反對,而是進行分析、判斷。隻要是孩子經過慎重思考、切實可行的決定,我們都應該給予支持,而這種支持不隻是口頭上的,更要付諸行動。
也就是說,當孩子按照自己的決定去執行的時候,我們不要去幹涉、阻礙他,更不要指揮他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而是相信他有能力做好這件事情,並為他創造有利的條件。即使他最終失敗了,他也不會怨天尤人,而是會承擔其應負的責任,並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從而為下一個選擇做好準備。
必要的時候,給孩子提供合理幫助
我們把選擇權還給孩子,並不代表任由他盲目選擇,也不代表我們要盲目支持他的決定,而是在必要的時候,給他提供合理的幫助。不過,幫也有幫得有藝術和有技巧,不是瞎幫,而是根據孩子的年齡、能力、所需要選擇的事情,掌握好幫的尺度。
當孩子作一些比較重要的決定時,比如,應該選擇上哪個輔導班,是否應該參加班幹部的競選,等等。我們就可以和他一起了解、分析各個選項的利弊,而最終的決定權還是交給孩子。
另外,如果孩子所作的選擇明顯不妥,我們不能放任不管,而是要在尊重他的基礎上,幫助他分析原因,讓他知道自己的症結所在,然後再心平氣和地向他提出合理化建議。如此一來,孩子就會對整件事情有一個更全麵、更深入的認識,從而作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